看板 car作者 jj840917 (布魯豬排Ver2.9)標題 [閒聊] 所以大車撞傷不如輾死不是都市傳說?時間 Wed Sep 9 21:49:4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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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從小就會聽過一個都市傳說是大車駕駛把人撞死賠的錢比把人撞殘少,所以有些駕駛
撞到人還會故意輾死
最近新聞台中賓士故意輾死護理師應該是第一次有畫面拍到這種情況
前幾年也有一件公車司機反覆輾壓女大生,當時新聞也指向司機不知道在幹嘛反覆輾,
剛剛去查判決是過失致死
「巨業客運」施姓駕駛2024年9月22日晚間駕駛公車沿中區綠川東街直行,並於中山路口
左轉時,車頭撞擊正在穿越馬路的林姓女大生與王姓學姊,施男發現後下車查看,發現王
女坐在公車右前車頭,林女左手露出在右前車輪後側。施男稱為避免輾壓林女,又上車往
前微微開,王女發現林女又被壓到後大呼停車,並指揮施男退後停車,結果輪胎又壓中林
女的頭胸部,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
對此,檢方認為施男下車查看時,只有短暫探看,也沒有蹲下、趴地查看車底,又確實林
女手臂當時在車輪後方,辯稱為避免進一步傷害,才往前開,並非全然無據。檢方認為,
難以認定施男撞擊後下車查看,又再度往前駕駛的行為,是要故意輾死林女,因此並不構
成殺人罪。
看起來是另一個司機想移開又輾到 結果學姊又叫她停車後退 反而輾死人....
所以部分大車撞傷人為了賠少一點會再故意輾死這個都市傳說是真的?
我看還有網路留言說甚麼工會會教這麼做,這到底是真的是假也無從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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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32.43 (臺灣)
※ 作者: jj840917 2026-09-09 21: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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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j840917 (118.171.32.43 臺灣), 09/09/2026 21:57:16
→ YLTYY: 撞成植物人的花費 遠遠大於撞死 謠言其來有自
撞死沒撞死 刑責也差沒幾年4F 09/09 21:57
推 SALEENS7LM: 以前很常聽到這種新聞啊,大車撞人會倒車再輾一次,畢竟死人不會上法院6F 09/09 22:04
推 alittleghost: 這位是史上第一不但做,而且大方承認直接講出來的嗎至少以前都還會演一下是不小心,這找一些藉口9F 09/09 22:07
噓 hancash: 失能的賠償的遠比死亡還高11F 09/09 22:16
推 Dorae5566: 撞死是把賺的錢× 平均壽命沒錯啊。
但是司機會跟你說,他就只有400萬。你不和解他就沒工作,到時候他也不會賠
硬要逼你和解,不和解就走5年判決拿債權憑證。他之後領現金沒勞健保而已12F 09/09 22:16
推 TllDA: 我們的司法很脆弱17F 09/09 22:20
推 KyA: 2000年以前沒啥行車紀錄時代才會這樣講18F 09/09 22:22
推 kazami: 賺的錢× 平均壽命??有過這種判決???19F 09/09 22:35
→ ga047768: 收入會東扣西扣,算法沒這麼簡單。20F 09/09 22:40
→ alittleghost: 撞死大學生,法官根本不會考慮餘命
沒收入,0乘以餘命80年還是021F 09/09 22:41
→ ga047768: 還要扣除原本可能的花費等等一堆。23F 09/09 22:44
推 ATand: 那個是20多年前砂石車業內在傳的做法,撞殘不如撞死,特別是鄉下地方24F 09/09 22:46
推 kingkinggod: 這個只有哪天撞死的是法律人,判決方式再看看會不會改變26F 09/09 22:47
→ ATand: 所以肯定那個王八蛋有這種長輩在教壞孩子大小28F 09/09 22:47
→ ATand: 倒車輾斃就是從砂石車駕駛開先例30F 09/09 22:49
推 william826: 我就在砂石場當主管 現在這種人渣 早期可能20% 現在收入高剩不到5% 幾乎超速酒毒駕逼車樣樣來 被家人子女唾棄那種老害
常常隔天跑大趟 前天半夜還在佔酒家 害林北半夜被老闆叫去酒店找人 操
現現在八大 土方砂石 政府都有要求管好下面細漢 開車搞事已經少很多 但那種沒背景無業單純亂飆的低端 用路人自己小心31F 09/09 22:56
推 CORSA: 還得看有沒有江湖背景罩 有江湖背景常能"無償和解"以前的傳說是 撞死後再找江湖人搞"無償和解書"
這樣就能刑事輕判、民事免賠 只是現在這招應該難了40F 09/09 23:38
→ info1994: 老實說現在最爛的應該是水泥車跟一般貨運吧
砂石車垃圾人還是有,但已經沒那麼誇張了。體感剩兩到三成左右。但預拌車遇到很多都不知道趕什麼的43F 09/10 00:03
推 Dorae5566: 一直以來上法院賠的都是每個月收入× 到退休的年份。至少以稅務申報的文件或者勞健保兜底。還要加上小孩子的養育金。所以還沒工作的跟已退休的賠不到什麼
所以撞死啥30歲2寶爸要賠個幾千萬的就是這樣來的
那問題賠得出來都是原本個人資產就超過的人
砂石車跟學長孑然一身,你要上法院他就去領現金
開口就是你不接受和解我就只有這樣,你什麼都拿不到
那個巨業的司機跟那個公司已經完美示範過了
現實中只有啥老董、律師、醫師酒駕,才會跟受害者上法院賠的。
學長、毒駕跟酗酒慣犯,每個都沒在鳥48F 09/10 01:40
推 tn00210585: 身體練好,開車反殺對方全家嘍,玩大才有人管,不然就只是路邊一條,新聞翻頁就過去了61F 09/10 04:52
推 lskqre456: 是真的 只是明著作變成社會事件時司法就沒這麼好下莊65F 09/10 07:37
推 william826: 道上有頭有臉政商好的 誰跟你幫這種底層收這種賤錢 講難聽點這種人渣是拿得出來多少錢?車子二手還要貸款 房子百坪都不到 來往的資格都沒有68F 09/10 07:54
推 Samurai: 不知道為甚麼台灣人命公定價被法官訂的這麼便宜71F 09/10 07:54
→ william826: 一般魚肉鄉民的89 看到檢警法都馬跑得遠遠的 騙錢跑路比較快72F 09/10 07:54
推 raindeng: 樓上 如果今天出事的是你家人 記得你的推文唷75F 09/10 08:07
→ CORSA: 看到檢警法會跑的是底層的 而政商好的選上議員立委是反過來把警察叫進辦公室「訓誡」的
會幫這種底層也不是真的幫底層 而是要維持自己產業的運轉持續順利 這樣才能讓自己的收入增加選情穩固當然這種模式在卅年前有用 現在就太難了77F 09/10 08:40
推 smallb: 沒撞死法官律師前都不會有人想改的啦82F 09/10 08:57
推 r491396076: 行人也要小心注意,要有防禦性觀念避免遇到這種83F 09/10 08:57
→ sorkayi: 反正是社底 根本沒要賠 幹嘛還弄死進去關 不划算
變植物人 他也一毛都不會拿 弄死幹嘛 看不懂84F 09/10 09:40
推 nisi0773: 不是都市傳說也不只是工會這個教 本版看久了也自然學會這觀念86F 09/10 10:32
→ maniaque: 晚上路邊攤喝酒,前輩只講:殘廢賠兩千,撞死賠五百
大車晚輩自己就早晚會聽懂這句話的含金量88F 09/10 10:32
→ maniaque: 不用講大車啦,小車以前也有人這樣幹,所以呢.....
人性是禁不起考驗的93F 09/10 10:34
→ maniaque: 今天要是你在事故當下,會意識到,這個被你撞的人
會讓你家破產失業,流離失所,女兒老婆因為負債下海賺錢還債,你兒子一輩子被指點,找不到好工作
你......確定你不會做出 "比較Easy 的選擇???"
當然,要是你孤家寡人,光腳不怕穿鞋的,那就算判你
要賠1千萬,你也是當場聳肩,略帶鄙視語氣的說
"我就沒錢啊,你要我怎麼賠???"
"包含強制險最多三百萬,不要拉倒"
然後被害者家屬照顧了癱瘓的被害者幾十年
說不定幾十年後,還會恨你為何當初不乾脆直接撞死...唉~~~~沒有體會過的,大概永遠不知道那些人的內心
所以齁,自己出門要多注意自己的安全96F 09/10 10:36
推 NowQmmmmmmmm: 就台灣法律跟政府保護加害人啊人死就沒有價值就算你生前再會賺錢也一樣公道價看你家人要不要108F 09/10 11:01
推 GSR1911: 說個笑話:重機超速仔不能上國道,倒車撞死汽車爺可以上國道110F 09/10 11:09
推 FSWIN1278: 以道德面來說當然很要不得,但實務面來看死人是有公定價的,但植物人是無上限養到斷氣,這就是為什麼汽車保險會有「失能增額」而沒有「死亡增額」
與其要扯法官扯良心,不如看看你們都會買的車險,「失能增額」已經很明顯的告訴各位這個殘酷的答案112F 09/10 11:23
→ mynews: 是法官的裁量問題 還是法律沒有明訂118F 09/10 11:44
→ maniaque: 殺人犯意是檢察官負舉證責任,
瑩真律師那篇講的也沒有什麼錯
她當然也不可能去鼓勵肇事人做出更激進的行為
但,反過來講,今天若她接了一個肇事案子120F 09/10 12:09
推 iamstudent: 立法問題,應該參考一下歐美的法律怎麼做的124F 09/10 12:11
→ maniaque: 結果法院判了委託人幾千萬的賠償
她也不用負連帶賠償責任啊,對吧,頂多就是 "很遺憾"125F 09/10 12:11
→ maniaque: 沒錯啊,車禍事故之後,被害者會活成怎樣,沒人知道
有沒有救? 救起來會怎樣? 之後需要怎樣的照護?
誰也說不準,對吧
一個法治社會的良善運作,本來就不會鼓勵作出這樣的故意侵害行為
不過,看到新聞屢屢刊載的長照悲歌事件
你確定,當自己成為長照悲歌事件的 照顧者或被照顧者你躺在病塌,腦裡確定不會希望當初就給你個乾脆???又或者是專職照顧一二十年身心俱疲,還能夠堅持???人啊,好好活著,最重要128F 09/10 12:12
推 Zxc2184: 撞死有封頂價,但撞殘可能無上限139F 09/10 12:28
→ windom: 這個絕對判的沒有性侵重的啦 怎麼都不會撞到總統市長這些人啊 讓它們知道小老百姓的痛跟無奈140F 09/10 12:29
推 benboy: 之前不都說恨到想殺人 開車撞死最划算QQ142F 09/10 13:25
推 dick929: 車禍撞死人其他國家都是差不多的刑責,台灣沒有比較輕
這種事情問一下AI就知道,不要這麼容易被帶風向
包括“撞殘不如撞死”的說法也不只台灣特有
相反的,台灣強制險的制度,反而對被害人比較有保障
很多國家被撞死了,對方兩手一攤沒錢,找誰賠去?強制險也是經過許多人命的犧牲,家屬求償無門才催生出來143F 09/10 14:36
推 keigowei: 但這麼容易拍到 抓到 也敢明著幹 真的該下地獄152F 09/10 14:49
推 realbout: 老一輩都知道啊......153F 09/10 14:55
推 forsakesheep: 垃圾人還是有拉,我朋友砂石場之前就有司機在場內酒測完出去路邊買啤酒上車喝,喝到翻車,也是兩手一攤沒錢賠,氣得要死154F 09/10 15:19
→ kodo5566: 不是他死就是你死,只能選一個157F 09/10 15:33
推 ss218: 不要最後撞死少賠100萬 變進去多蹲十年就好笑了158F 09/10 16:02
推 ynk: 如果今天有人撞死一個大咖,然後大咖的親朋好友把肇事者滅門,如果有這種新聞,或許肇事者故意撞死人之前會多考慮……159F 09/10 16:03
→ kaokain: 看不出是故意就好163F 09/10 16:13
→ ActionII: 大車早有有疑似的案例,偷偷倒車的很多
這是第一次有人開過去又回頭輾的,最傻那種165F 09/10 17:10
噓 maykin1220: 一堆推文都如果私刑報復或有報應就是沒看到法律發揮嚇阻功能才只能道德恐嚇167F 09/10 17:18
推 william826: 基本上 市區學區還在超速的 人品道德本身就低賤到極點 晚年也是拖油瓶啃社會福利的咖小169F 09/10 17:32
推 domago: 台灣法律幫助殺人犯用過失脫罪171F 09/10 17:34
推 FSWIN1278: 法律真的有在發揮作用的話,你各位的汽車保險就不該有「失能增額」而是「死亡增額」,只會動嘴講誰不會?保險公司早就先看透這一切的假象~172F 09/10 17:36
→ flyfly0514: 撞傷不如輾死、可以少賠目前沒有可靠證據證明是普遍現象,傷害人命的事都是要付出代價的175F 09/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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