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kb702564 (神野)標題 [新聞] 殺害準女主播 聯大生判賠二千餘萬時間 Wed Apr 10 08:08:02 2013
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殺害準女主播 聯大生判賠二千餘萬
作者: 陳慶居╱苗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4月10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慶居╱苗栗報導】
國立聯合大學已考取電視台主播的林姓女畢業生,
去年六月遭同校林姓男學生殺害,
女方父母求償二千萬精神撫慰金等精神賠償,
苗栗地院九日判林男賠償二千二百五十九萬元。
受害林姓女學生去年六月剛從國立聯合大學畢業,
已考取電視台儲備主播,正準備搬遷北上實習前,
卻在校外租屋處慘遭同校光電系延畢生林昆翰持刀殺害身亡。
林昆翰落網後,坦承案發當天中午,見女學生獨自搬運行李,
主動上前幫忙,下午自認與女學生較為熟識,前往女生房間索取電話號碼,
因遭拒兩人發生口角,氣憤之餘返回宿舍取預藏水果刀,
猛刺林女十多刀,事後還猥褻並汙辱屍體。
受害女學生父母對林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求償殯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撫慰金共二千二百五十九萬餘元。
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刑事部分在今年元月判處林男無期徒刑;
民事部分,因林男到庭表示願意依對方請求給付,
法院據此判決林男須分別賠償被害女生父親一千零九十八萬餘元,
林母一千零九十八萬餘元民事賠償,
總共二千二百多萬元民事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廿二歲的林昆翰是家中獨子,家中經濟條件並不優渥,
犯案時父親失業,僅靠母親在電子工廠工作維持家計,
他落網收押前,母親還曾哭訴「拿什麼賠人家?」
法官依據被害人家屬與林男犯罪事實,
判他賠償二千二百多萬元民事賠償。
惟數字龐大,外界認為精神賠償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3.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co6swxh
4.備註:
這個嫌犯 我記得是殺人又x屍 居然才判無期
判賠兩千多萬父母扛 好像也不過份啊 (不知道該說法官是好是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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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梁哥:你有想過xxx的心情嗎?!
黃老師:對不起~我錯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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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1.17.13
推 alcloth:錢拿不出來怎辦? 關25年抵2千萬? 算起來也快百萬年薪2F 04/10 08:14
→ bigpan:這種就應該判死刑,何必養他一輩子3F 04/10 08:15
這案件適用於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嗎?! 看了條文有點霧煞煞..@@?
→ urzarage:在監獄中做蛋捲還吧 不用父母扛6F 04/10 08:16
→ alcloth:殺人重罪的受刑人 好像不能去監獄內工廠工作9F 04/10 08:17
推 Blue6:還不出來就不用還了10F 04/10 08:20
→ ANOTHERK:就是那個不給他電話就把人殺了12F 04/10 08:22
※ 編輯: kkb702564 來自: 125.231.17.13 (04/10 08:24)
推 xxxg00w0:法律上父母不用扛 這法官你不用評斷他好了 鄉愿才是真的14F 04/10 08:23
推 purplebfly:父母不用扛啦,反正沒錢還去關個十幾年就可以假釋了15F 04/10 08:26
推 chuckni:鼻屎般的動機....16F 04/10 08:29
推 edwdada:他有兩千萬 還會做這種事嗎17F 04/10 08:30
推 ironkyoater:追不到就祝福人家,阿宅學那麼簡單的道理也不會?
真要失戀就來八卦鬧版也可以阿XD19F 04/10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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