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ncyfxxk (野格不野格的) 站內: Gossiping
標題[情報] 集會遊行法
時間: Sun Mar 23 22:32:45 2014
集會遊行法 第六條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
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
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
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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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240.64
→ zooxalju:4/1才正式失效 現在的行為於法無據4F 03/23 22:33
→ kkchen:八卦版一天發文數超過一萬篇了.太強了...5F 03/23 22:33
→ snocia:集會遊行法並未被宣告完全違憲,只看新聞標題的請加油12F 03/23 22:33
噓 seanww:純噓一樓 衝行政院已經有違法事實了13F 03/23 22:33
→ Norther:原來考試院這麼重要?16F 03/23 22:34
推 kurt28:為啥沒有立法跟監察@@19F 03/23 22:34
推 kkkkk9:主管機關是台北市政府,這時候要看郝跟馬結怨有多深了22F 03/23 22:34
→ kkkkk9:幹 都敢30秒通過貿服還有在怕什麼違法嗎24F 03/23 22:35
※ 編輯: fancyfxxk 來自: 114.25.240.64 (03/23 22:37)
※ 編輯: fancyfxxk 來自: 114.25.240.64 (03/23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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