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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作者 elin0115 (一定要進化成更好的人)標題 [新聞] 聯邦最高法院:暴力電玩禁售兒童 違憲時間 Tue Jun 28 21:13:47 2011
http://udn.com/NEWS/WORLD/WOR6/6425233.shtml
聯邦最高法院27日以七票對二票裁決,加州2005年實施的禁止銷售、出租暴力電玩
(violent video game)給18歲以下兒童的法律,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最
高法院表示,儘管各界批評暴力電玩讓年輕人模仿殘忍行為,但政府無權「限制兒童接觸
何種思想」。
加州法律規定,出售或出租暴力電玩給18歲以下兒童,將課以1000元罰金。業者不服興訟
,加州沙加緬度市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2009年裁決,此法侵犯青少年的憲法第一修正案
保障的言論自由。當時的加州州長史瓦辛格再上訴,但聯邦最高法院同意巡迴法院的裁決
,維持原判。
大法官史卡里亞(Antonin Scalia)代表多數派在裁決書中寫道:「毫無疑問,州政府擁有
保護兒童不受傷害的合法權力。但這不包括擅自限制兒童接觸何種思想的權力。就像早先
受到言論自由保障的書籍、戲劇、電影一樣,電玩也是傳播觀念、甚至傳達社會信息的媒
體。」
電玩製造商和經銷商興奮慶祝他們的法庭勝利,宣稱最高法院的裁決讓他們與其他形式的
娛樂(如電影、音樂)受到同等的法律對待。
不過,美聯社指出,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與大法官艾里托(Samuel Alito)表
示,他們願意重新考慮他們的投票。大法官湯瑪士(Clarence Thomas)與布萊爾(Stephen
Breyer)對最高法院的裁決表示異議。家長電視會議(Parents Television Council)主席
溫特爾(Tim Winter)則譴責最高法院的裁決。他說:「這個裁決為電玩業者的經濟利益,
抹殺家長的權威。」
全美有4600餘萬個家庭至少擁有一個電玩裝置,業者去年的營收至少180億元。電玩業者
自行實施分級制度,藉以警告家長,像是「M」級代表內容特別暴力。
WOW!!!!!!!!!!
看來商業性的言論或低價值的言論
會因此受到保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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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美的承諾因為太年輕
再怎麼美麗也只能是曾經
我們當時都太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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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202.36
→ meyou:不爆力就不夠MAN呀2F 06/28 21:14
→ bluetec:小孩在家天天看家暴...早就習慣了3F 06/28 21:14
推 onlywc:GTA表示:爽4F 06/28 21:14
推 taiwanlaws:支持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見解 太多法律假借保護未成年之名5F 06/28 21:15
噓 victoryss:但政府無權「限制兒童接觸何種思想」。 太爽了 SOD爽翻8F 06/28 21:15
→ xpy:最機掰的就是這些家長 從來不管小孩 出事就怪是電影電動教壞的10F 06/28 21:15
推 wotupset:[新聞]線上遊戲露小褲褲 NCC要開罰11F 06/28 21:16
→ jerrycat:政府的確沒權利禁止販售暴力電玩給小孩12F 06/28 21:16
→ madsperm:本來就是家長的責任 用立法的方式根本是偷懶+違憲13F 06/28 21:16
推 screwer5566:我國司法院大法官表示:限制表意自由 採低度審查 合憲14F 06/28 21:16
→ jokem:戰神316F 06/28 21:16
推 affen:美國電玩最血腥暴力的好像是Manhunter2?18F 06/28 21:17
→ bathape:以後殺人犯都說小時候社會讓他們接觸暴力,所以社會要負最大責任…就判緩刑了20F 06/28 21:19
推 ohnahguy:支持聯邦最高法院 家長根本把小孩做錯都歸咎於電玩電視22F 06/28 21:19
推 HHH0214:那這樣為何不能玩18X的遊戲??@@23F 06/28 21:20
→ wewe123:卡通節目有抽菸也要禁 那生活中一堆大人抽菸怎麼不禁24F 06/28 21:21
推 screwer5566:國家無權限制小朋友不能買,但是小朋友買就要重罰家長國家可以對法定代理人課與監督小朋友的義務25F 06/28 21:21
推 gihunter:新聞連事業線都要上馬賽克...有夠扯27F 06/2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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