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時間: 2011-07-12 09:55:22
看板 Gossiping作者 umaga1 (累爆了。)標題 Re: [新聞] 內湖地主兒躁鬱症發作 持菜刀追警被擊斃時間 Tue Jul 12 00:50:41 2011
這幾天有機會接觸到幾位基層員警 有跟他們聊聊今天發生的事
我也有問他們 假如今天你是那位警察 你開不開槍!?
他們異口同聲說:不行 絕對不行開!
我:那你們要怎麼面對歹徒?
警察A:就跑給他追啊! 反正絕對不能開槍就是了
我:如果有依法律的規定,你們還是不開!?
他們:一樣不行開,就算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開槍造成人家傷亡,還是會賠錢
因為「比例原則」,而且家屬告你是法官在判,誰在鳥你警械使用條例#$%^&
其實我聽了覺得還蠻訝異的 也覺得蠻悲哀的
假如有一天我家人被歹徒拿刀脅迫 警察還要考慮要不要拿槍出來
有些甚至砍死他都不會開槍的(如上述兩位警察) 這樣要怎麼保護人民?
警察公權力被傷害到這個地步 其實對老百姓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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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59.9
推 Ricrollp:就一堆人愛在那邊靠邀什麼警察打人之類的 記者又愛炒作1F 07/12 00:51
推 wacer8486:你問的那些警察坐在有冷氣的辦公室回答問題?2F 07/12 00:51
回wacer8486版友 是基層員警 要出外勤的 不是坐辦公室的
※ 編輯: umaga1 來自: 61.228.159.9 (07/12 00:52)
推 SF6:他那麼胖恐怕跑不動吧?5F 07/12 00:52
推 krista520:當你遭受到精神病患攻擊甚至有生命危險的時候 旁邊的警6F 07/12 00:52
→ s20953:沒有人傷害警察公權力 是家屬在靠背而已7F 07/12 00:52
→ krista520:察不能保護你免於威脅 是一件很讓人難過的事情9F 07/12 00:53
推 zinner:法條似乎就是這麼解釋= =11F 07/12 00:53
推 Shigeru777:真麻煩 乾脆員警以後都不要佩槍 看看大眾的接受度13F 07/12 00:54
推 sali921:是記者助紂為虐吧~~ 想講的警察以後都不能開槍14F 07/12 00:54
推 heero0333:媒體輿論若有辦法影響司法判決的話 我覺得司法問題較大15F 07/12 00:54
→ s20953:用鎗守則一天沒更改 警察用槍權利都沒變16F 07/12 00:54
推 maniaque:連精神病當事人父親都被刀子架住,事後家屬還護著精神病..17F 07/12 00:54
→ s20953:如果符合用槍手則 法官是要怎麼判他過失?18F 07/12 00:54
→ sali921:靠一堆死法匠 恐龍法官 難怪壞人在台灣越來越囂張19F 07/12 00:54
→ Makubex82:之前高雄不是有飆仔衝撞警車 警察根本毫無辦法20F 07/12 00:54
→ maniaque:大概是那位上電視的外甥,沒看到他阿舅宰了外公而在不爽吧22F 07/12 00:55
→ zinner:用槍畢竟只是命令...23F 07/12 00:55
→ maniaque:總之還不如等那位精神病把他老爸親手砍下去之後24F 07/12 00:55
→ maniaque:再來考慮要不要開槍...........家屬大概也沒啥可以屁...26F 07/12 00:56
→ umaga1:我也覺得很奇怪 有依法開槍 怎還需要賠錢? 主要的關鍵就是27F 07/12 00:56
推 tim1112:台灣人數十年前有被公權力蹂躪過 一朝被蛇咬啊29F 07/12 00:57
→ umaga1:比例原則吧 法官用這條 就可抓開槍漏洞判賠了30F 07/12 00:57
推 qtzero:照這麼說起來還真不是法治國家31F 07/12 00:58
→ viviyo:阿就跌倒了怎嚜跑給她追32F 07/12 00:59
推 gn00067504:家屬不出來,哪有錢可以撈~當然挺精神病那位啦33F 07/12 01:00
→ plutox:如果今天是他們不開槍,應該就沒命跟你在那邊嘴砲了34F 07/12 01:01
推 KyoDragon:蠻好笑的 以後可以看到一堆警察被刀子追著跑35F 07/12 01:03
推 allen770:[新聞]精神病人拿刀傷及民眾 警察看到烙跑36F 07/12 01:12
推 Edger:今天公祭 明天忘記...37F 07/12 01:18
推 STINGs:比例原則好像不是條文39F 07/12 01:30
→ etetaet1:阿就跌倒了,不開槍我就死定了 你管我開幾槍40F 07/12 01:34
推 RonaldBBS:我覺得各位可以稍微想一下 精神病患或者孩童的攻擊行為往往並非其本人能控制的 對其直接反擊(正當防衛)
造成的傷害是否有點過度讓不該受懲的人受到懲罰
當然本件自己已經有極大生命危險應該會合乎比例原則的42F 07/12 04:11
推 BMHSEA:精神病患不能拿來一般比較 可是鄉民就覺得他該死@@
當然 警察的公權力在台灣實在慘得可憐46F 07/12 04:57
推 WiiSports:身邊的鴿子朋友 也是異口同聲說 不能開!除非自己先中彈48F 07/12 04:58
→ mm0518mm:追歸追 被拿著西瓜刀的追 我會選擇保命...50F 07/12 08:32
→ beastwu:BMHSEA,問題不在精神病患,問題是在他拿刀追警察還砍人吧51F 07/12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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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0:50 umag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