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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作者 epyonwing (佐佐)標題 [轉錄] 綠光雷射筆這樣用真的沒問題嗎?時間 Wed Jul 27 10:17:08 2011
※ [本文轉錄自 BigShiLin 看板 #1EBkRvCt ]
看板 BigShiLin作者 shoeijinq (Fancy)標題 [其他] 提醒各位板友注意危險車輛 車牌DG-2216時間 Wed Jul 27 00:10:30 2011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今天(2011/7/26)下午約兩點半
坐在285公車上,行經忠誠路與天母東路的轉角時,
公車停下來等紅燈,突然間一陣刺眼的綠光。
小弟很直覺的覺得是綠光雷射筆,會在路邊的公車上閃過
實在是很不自然的現象。
好奇心的自然反應,往窗外方向探尋,
不一會就發現停靠在公車旁的一台紅色audi A4汽車,
從他的副駕駛座射出的綠色光線,
副駕駛座的乘客,似乎也發現我注意到他的綠光
後來一連串的往小弟的方向照射。
從忠誠路、天母東路持續到天母西路,綠光雷射都不斷的向外掃射
(小弟在天母西路就下車了,所以後續我就不知道了)
綠光雷射對眼睛的傷害程度,還有請版友們自行google,
或是有專業大大可以出來讓大家長知識,
小弟只是覺得,我只是公車乘客,被傷了眼也只是一人蒙受其害
但是若有任何車輛駕駛,因雷射光而造成交通事故,
那就不是一件小事情了。
在天母東路時,我想起我出門剛好有帶相機,
所以就將此車的車牌DG-2216及惡劣行為拍照存證
(下午下雨,公車車窗佈滿雨滴,但我想照片還是在可以辨認的程度)
雖然小,但可以看到綠色光點
車牌(型號audi A4很可惜沒拍到)
以上提供給大家不管行人還是騎車開車,用路、行車時多加小心注意。
後記:小弟下午忙完自己的私事後,
隨即致電給天母派出所說明(手機通話記錄是17:59分)
但員警表示:
「我也知道那是雷射筆很危險,可是下午沒有事故發生嘛,
他行車也沒有違規,所以我們也沒辦法用公共危險罪辦理。」
所以警察只請我留下車牌號碼,只有如果他們路上巡邏有遇到
才能「關切」車主一下。
(我心中OS:如果...我還如果我是郭台銘哩!!...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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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71.130
※ 編輯: shoeijinq 來自: 122.116.171.130 (07/27 00:28)
→ dn890221:就是要等到有人眼睛不行要告傷害了才要處理就是了3F 07/27 01:03
→ mimily0504:我想說...屁啦,就不能聯絡附近的交警去臨檢,看到有雷射筆就順便"勸導"嗎? 一定要民眾用行車記錄器拍到,丟到youtube,媒體報導才會管嗎?....4F 07/27 01:32
推 aquarian: 上八卦版就會有板友幫忙人肉 外加駐版記者幫你報導7F 07/2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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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錯了,有帥又有車,馬子當然可以當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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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73.248
推 diego99:直接把圖片傳給媒體就好了3F 07/27 10:19
→ DASHOCK:那是奪命咒 哇哈坦喀坦拉4F 07/27 10:20
→ ouyang:眼睛會瞎掉啊 可以拿燒錄機雷射頭改造 功率大可以燒東西了5F 07/27 10:20
推 kit279:上新聞它就會出來道歉了6F 07/27 10:20
推 tokyoto:CSI有一集犯人就是拿雷射筆從地面射飛機 結果正中駕駛眼睛8F 07/27 10:21
推 wotupset:你應該要拍一些機車騎士被照到的樣子 可以告他公共危險罪11F 07/27 10:22
→ DK2s:上新聞它就會我有憂鬱症啦12F 07/27 10:22
推 rogerno1:1.精神病 2.躁鬱症 3.心情不好 4.下跪 請選擇?13F 07/27 10:22
推 Winson1017:人肉以後,我打包票那個射雷射的人一定說自己精神以問題16F 07/27 10:23
推 kirinstar:警察好笑喔 有危害之虞就能開 例如酒駕17F 07/27 10:24
→ goddora:憂鬱症 躁鬱症 熱身救援準備ing!18F 07/27 10:24
推 a90210:看到火都上來了19F 07/27 10:25
推 four5:推!!!!!找出這位有 憂鬱症/躁鬱症 讓我們幫助他救醫20F 07/27 10:25
推 yulunyeh:用綠色雷射光的人一定交到壞朋友21F 07/27 10:25
推 TSbb:綠光雷射的集中性很高,幾百公尺都沒問題耶,真危險24F 07/27 10:26
推 a58805082:推一下,好險不是照到駕駛的眼睛,不然更危險26F 07/27 10:27
推 acadpp:記者應該會來抄~28F 07/27 10:27
→ b0d:DG-2216 AUDI A4 1.8T?29F 07/27 10:28
推 davi0621:鴿子不會鳥你的啦 都怕麻煩 記下鴿子號碼順便報給水果30F 07/27 10:29
推 bye2007:又還沒有要踢世界杯足球賽....先暖身?31F 07/27 10:29
推 wotupset:下次可以考慮報給憲兵 憲兵在各車站都有駐點32F 07/27 10:30
推 skyliu:就去驗傷然後說眼睛受傷了 要報案35F 07/27 10:31
推 a90210: 綠光雷射筆點火36F 07/27 10:32
→ lovetweet:如果自己開車的話想換車 然後拍犯人用雷射筆 然後就37F 07/27 10:33
→ lovetweet:找個安全的地方或對方的車撞上去 10天後換新車40F 07/27 10:33
推 gghh: 公共危險罪44F 07/27 10:37
推 gain:躁鬱症要出來救援嗎?46F 07/27 10:40
推 honey823:幫高調...沒品的人真的路上太多..48F 07/27 10:41
推 nosay:可以提告了 ~ 記得先去眼科看一下眼睛,然後提告49F 07/27 10:42
→ nosay:你一提告,警察自然會幫你把人找出來,不需要人肉52F 07/27 10:44
推 ijtm:這應該可以開罰單吧 影響用路人安全 雖然你不是駕駛57F 07/27 10:55
推 morgan13:這真的很可惡 怎不自己照看看?61F 07/27 10:58
推 chengn1:可以開車去找 X他 說被照導致XX62F 07/27 10:58
→ roroccc:加油...原PO快去提告67F 07/27 11:05
推 david213:沒幹過警察的人可能真的以為警察吃飽閒著~事實上有太多時候對方沒犯罪也沒違規,你也拿他沒辦法。再說警察忙的事比一般人想得多太多了。在從警以前我一定會跟鄉民一樣質疑警方,現在終於明白這之中有太多說不出的苦衷了~69F 07/27 11:09
→ bridget540:照樓上說法,所以這件事算在不應該處理的範圍囉?73F 07/27 11:11
推 david213:以為民服務的角度可以協助。但事總有緩急輕重。76F 07/27 11:13
→ david213:不是不處理,只是這樣的事要處理下去,那事情就辦不完了79F 07/27 11:14
→ walkwall:所以應該可以解讀為 對方鑽法律漏洞 目前無法可管 對吧80F 07/27 11:15
→ david213:我怕引戰。我能了解大家的心情,我只是希望多一點體諒
少一點對警察的誤解81F 07/27 11:16
推 ijustsay12F:沒處理 然後照的人也覺得好玩 也沒犯法 繼續照...83F 07/27 11:16
→ davi0621:好笑了喔 沒違規是因為沒法可管 蛇行酒駕有法就違規啦84F 07/27 11:17
推 walkwall:所以看來目前法律還是漏洞太多 = =85F 07/27 11:18
→ davi0621:不然蛇行酒駕沒出事之前是可以抓嗎?(無法規時)87F 07/27 11:19
→ davi0621:雖然目前無法可管 可是鴿子還是要處理阿91F 07/27 11:25
推 morgan13:要等照到人受傷或出車禍死,才可以罰,是這樣嗎?92F 07/27 11:28
推 david213:我能理解大家的心情,或許是我有太多身為警察的傲慢
當無力和無奈與民眾的需求相衝突時 誤會就產生了。
至少我值勤時,絕對是盡力想協助民眾,93F 07/27 11:28
→ david213:引起一些爭論 在此向大家致歉,再談下去就筆戰了。97F 07/27 11:30
推 gn03291206:自己也買一支 他照你,你就照他駕駛。用鏡子也不錯98F 07/27 12:09
推 batis:邦高調103F 07/27 12:44
推 lwsun:交給水果爆料104F 07/27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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