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uppetsgame (puppetsgame)標題 [爆卦] 本案 FBI 探員的證詞時間 Mon Nov 14 19:25:01 2011
[22:52補]
我翻譯的這篇 affidavit,其實昨天就上中時了,劉屏發的;不過沒在
任何入口網站看到連結就是...
http://0rz.tw/bctgS
(本譯文完全放棄著作權,請自由取用,不用來信。)
(如果看完後覺得憤怒的,請幫推,感謝。)
==
本文請搭配外交部新聞稿服用:
http://www.mofa.gov.tw/webapp/content.asp?cuItem=55360&mp=1
==
http://media2.nbcactionnews.com/pdf/LiuComplaintAffidavit.pdf
這是負責偵辦本案的 FBI 探員 Steven J. Leippert 所寫的 affidavit
(提給法院的宣示書,如果內容刻意不實,會觸犯偽證罪)。
大意翻:
==
(1) 我是密蘇里州堪薩斯市的 FBI 探員,有超過九年的執法經歷;寫這篇
affidavit 的目的是證實對劉姍姍「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的指控。
(2) 2011 年 9 月,有一位菲律賓藉的女性受害者(以下簡稱FV),聲稱:
FV 在 2010 年 11月之前都住在馬尼拉,有人問他是否有興趣到美國的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駐堪薩斯代表處」,替該辦事處的某員工當幫傭
;他後來知道這位「員工」的名字是姍姍 Jacqueline 劉。
雇用契約是在台灣駐馬尼拉代表處簽的,隨即寄回給劉姍姍,以便辦理
入境美國的 B-1 簽證。
(3) FV於 2011 年 3 月 5 日抵達堪薩斯,由代表處的「證人一」接機,並
坐上「證人一」的車抵達劉姍姍的家中。
(4) FV 在 3 月 6 日早上被劉姍姍搖醒,劉姍姍拿了一份行程表給FV,上面寫滿
了她每一天該做什麼事、以及該事項應該完成的時限。
(5) FV 表示,她拿到的錢,低於在馬尼拉簽好的契約中所載之數字;她的月
薪大約是 400 到 450 美金左右。
(6)
劉姍姍說,沒有她的准許,不准離開家中,而且每週至少要工作六天。
(7)
劉姍姍告訴 FV,我跟當地的執法機關是好朋友,也在該社區是知名人物
,如果你不聽話,就會被遣送回國。
(8)
劉姍姍要求 FV 一天工作 16 到 18 個小時,而且「指定FV被允許睡覺
的時間」。
(9) 劉姍姍會辱罵(verbally abuse)FV、要求 FV 做額外的個人服務。
(10) 劉姍姍扣著 FV 的護照與簽證不還,FV也不知道這些文件到底在哪。
(11) 劉姍姍買日常雜貨(grocery)的方式是:開車載 FV 去,拿錢要 FV 進
店裡買東西;某一次買東西時,FV 在店裡遇到同為菲律賓藉的人,開口
要求對方幫忙逃出。
(12) 在 2011 年 8 月 10 日,該菲律賓藉人協助 FV 逃出劉姍姍家中。
(13) FV 逃出時,拿著她的薪水袋,上面清楚地寫著她的過低薪資。
(14) FV 的 B-1 簽證是在美國駐馬尼拉大使館辦的;由於辦理 B-1 簽證
需要雙方簽署好的合約,所以得知
合約內容如下:
(a) 兩年聘僱期
(b) 月薪 1,240 美金
(c) 每天工作八小時
(d) 一周工時 40 小時
(e) 如果超出當日工時、或者需要在假日工作,則需要付加班費
(f) 在非工作時間,不需要待在雇主家中
(15) 「證人二」表示:FV已在該單位工作差不多一年,也證明當初契約
簽訂的方法是,將 FV 簽好的契約傳真到辦事處,劉姍姍簽名後,
再傳真回馬尼拉;劉姍姍簽名的原件,則交由聯邦快遞寄到馬尼拉。
(16) 「證人二」繼續表示:當 FV 抵達堪薩斯時,劉姍姍指示「證人二」
付美金 225 給 FV,「證人二」照做了。
同時,「證人二」也說,原始的契約內容是劉姍姍寫的,劉姍姍明知
依契約,她有義務要付月薪 $1240 美金給 FV,現在卻沒有付足金額。
(17) 「證人二」說,FV被迫長時間工作,也常常被吼、被叫來叫去做事。
(18) 「證人二」又繼續爆,劉姍姍的前一個傭人,也跟本案的 FV 一樣,
拿到的錢遠低於契約內容,前後兩位傭人實際拿到的薪水都差不多。
(19) 「證人二」說,前一位傭人得了憂鬱症,並拒絕進食;前一位傭人曾經
被劉姍姍打過(physically abused)。
(20) 「證人三」表示,他在辦事處工作了兩年四個月,工作性質很像會計;
當劉姍姍簽下 FV 契約時,負責把契約傳真回馬尼拉、並把原本寄回
馬尼拉的就是「證人三」。
(21) 由於「證人三」的工作性質,該辦事處的帳是他在記的,將帳目回報給
台灣也是他的工作。
(22) 「證人三」表示,每一次 FV 從「證人三」拿到的錢的數字,都是美金
225,再加上「買劉姍姍的日常用品費」70 美金。(譯註:請注意我框
起來的地方,這 70 元是買給劉姍姍的)
(23) 「證人三」表示:這不是第一次了,劉姍姍的前一位傭人也是同樣的聘
僱條件,卻也沒拿到足額的錢。
(24) 「證人三」說,台灣法律並沒有規定,劉姍姍必須在自己的住宅內裝監
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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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還有一個證人四,但那就是幫助 FV 逃亡的菲律賓人,翻譯從略;證人一
到三,都是代表處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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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篇感到憤怒的請推,我越看越賭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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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08.34
→ lmfao:證人(protect)2F 11/14 19:26
噓 plum306:我很憤怒!美國人竟然污衊我黨國權貴!5F 11/14 19:26
→ jesil: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6F 11/14 19:26
噓 gogoegg:囧mmm:633虐勞是為了讓菲勞到台灣後會乖乖服務 功德無量9F 11/14 19:27
→ realmask:丟臉 不過台灣人對自己人也是這樣了10F 11/14 19:27
噓 vicmeng:FBI挺綠的 而菲傭太草莓11F 11/14 19:28
→ taiwanlaws:教育部出包完換外交部 下個月要換哪一個部會阿13F 11/14 19:28
噓 z2v2r2mk2:幹 外交部吃屎 丟臉丟到國外 該死天龍人18F 11/14 19:28
推 waijr:如果這個案子發生在國內 八成就搓掉了19F 11/14 19:28
推 digimaster:米國申請東西要弄一堆paper work不是寫好玩的20F 11/14 19:28
→ tort:是不是美國有規定外傭的最低工資 633用假契約騙美國政府?22F 11/14 19:29
噓 JBourne:FBI探員 公然造謠 不要再造謠了24F 11/14 19:29
→ TauriCrab:第一個應該是農委會 但是大家無視...26F 11/14 19:29
→ taiwanlaws:這個案子若在台灣 碰到軟骨頭(而且為數不少)的檢調27F 11/14 19:29
噓 leoz69927:所以是外交部公然說謊?天阿天阿 丟臉丟到全世界都知道了28F 11/14 19:29
→ realmask:勞委會可以把那位菲勞聘為親善大使 宣揚超時工作減薪29F 11/14 19:30
推 Jerome18:================= 這才是標準的台灣雇主 ==============30F 11/14 19:30
噓 posim:KMT 不意外32F 11/14 19:30
推 u70098:聰明點就趕快斷尾求生吧 這種人才還要堅持救他 哈哈36F 11/14 19:30
→ taiwanlaws:十之八九就不起訴處分結案了 聲請再議結果也一樣啦37F 11/14 19:30
噓 netmouse:證據在這裡 天隆人在護航啊 通通被關起來吧!!38F 11/14 19:30
→ psyuch:聖人院長:安全下莊~ 謝謝63341F 11/14 19:32
噓 KTA0619:我們的稅金拿去貼這種垃圾人?她沒有被傭人槍擊死在那算幸42F 11/14 19:32
噓 kanebo998:爛女人 爛雇主 根本把菲律賓人當下等人看44F 11/14 19:32
噓 zhmzhm:直接羈押吧 歪交部吠得再大聲都沒用47F 11/14 19:33
→ newstyle:不必鬥藍綠,只要全面清查一下在台灣菲傭的工作情形,就49F 11/14 19:33
推 suckspur:要求 FV 做額外的個人服務 會不會是晚上當奶油犬50F 11/14 19:33
噓 r0930:三好加一好52F 11/14 19:33
→ KTA0619:監察院 你們在幹什麼?你們不是彈劾官員的單位嗎 還是婚禮53F 11/14 19:33
噓 kutsu:丟臉54F 11/14 19:33
→ newstyle:知道台灣很多劉珊珊們,只是沒有藍綠黨證,不會被掀出來56F 11/14 19:33
→ KTA0619:公司? 現在監察院又墊墊不說話了 聖你老幕59F 11/14 19:34
噓 elzohar:去死吧 外交部的護航官員全體自裁致歉才對60F 11/14 19:34
→ taiwanlaws:之前就有前輩說過 自從馬皇外交休兵後 一堆外交官都像61F 11/14 19:34
噓 mrporing:現在美國是民進黨執政,綠巨人不可信62F 11/14 19:34
推 nuanua:不管不管這是常態65F 11/14 19:35
→ taiwanlaws:外交休克一樣 還敢領那種高薪 結果現在鬧世界級笑話66F 11/14 19:35
噓 z3728:又是一個耍特權的傢伙,可惜外交官在美國哪有什麼特權可以耍68F 11/14 19:35
噓 renyjojo:外交部 現在應該斷尾求生吧 繼續護航只會更慘70F 11/14 19:35
噓 hqu:證人都是dpp指使的 錢都是阿扁a走的 你懂不懂啊71F 11/14 19:36
推 Insect:BFI是綠的72F 11/14 19:36
噓 SlimeKnight:一定是FBI跟DPP故意製造醜聞 抹黑正直與善良的騜政府74F 11/14 19:36
噓 JokePtt:丟臉... 台灣居然還一堆人視為理所當然....75F 11/14 19:37
噓 kiliasnake:這篇才剛出來怎麼上一篇A開頭發的就刪掉啦 ??76F 11/14 19:37
→ Joeng:這工作時數..1240的double都不夠77F 11/14 19:37
噓 DRAGONHUGH:這對天龍人和albert而言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78F 11/14 19:37
推 incog:被噓就沒辦法大家都注意了,要推啦79F 11/14 19:37
噓 georgez:幹國民黨和這政府沒救了!!!!這種人X竟然還一直護航!!!80F 11/14 19:37
推 wayren:第一個外傭比較可憐吧,第二個還能逃,第一個只能撐到2年滿85F 11/14 19:39
噓 narcess:放心啦...外交部還是可以繼續凹...繼續做偽證...86F 11/14 19:39
→ evadx:說的好 抓去關87F 11/14 19:39
推 Insect:推到爆,上新聞88F 11/14 19:39
噓 joe2:看到了又不能處理 馬總統沒那麼笨跳下來滅火91F 11/14 19:39
→ Q12345Q:等會就盡量推到爆 算是PTT目前最完整的證詞了92F 11/14 19:39
→ kiliasnake:albert快點在發一篇常態出來!!!我想看阿!(敲碗)93F 11/14 19:39
→ elzohar:原PO最後一行叫人噓阿~ 要推回來要很用力 xd95F 11/14 19:39
那我改變立場 XD 麻煩幫推吧~~
→ wayren:我認為找出第一個來問就水落石出了 這麼容易的事情 還要辯?96F 11/14 19:39
推 ryoko7092:能服侍天龍人是無上的光榮 FBI不懂啦97F 11/14 19:40
噓 badblue:看完越覺得外交部很賭爛98F 11/14 19:40
噓 mystage:不爽不要領錢!!台灣老闆都這樣做的,美國真愛大驚小怪99F 11/14 19:40
推 Iammashen:說這沒效就是沒效 不然你就是挺貪腐啦 (蠕動)556F 11/15 12:42
推 dagoma:國民黨如果這時候還要護航這種人 明年最好輸了不要怪DPP!557F 11/15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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