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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tsg
台灣 05-20 20:47
不對! 買賣也是依法自由買賣, 憲法權規訂有自由買賣權, 但是你如果辱罵對方就有罪,但是憲法也有規範, 拒賣無罪,菲傭逼人強賣就有罪,老子不爽拒絕服務, 不對屠殺的國民服務, 你判我有罪? 我就反告你強暴強制罪, 如果沒有辱罵, 僅是對土匪的國民拒絕服務,有何罪? 反而是你菲傭強逼人賣,那就是等同土匪殺人同屬可惡,你可依恐嚇罪起訴他!以上基本法律見解, 奉給不懂法律被混蛋強暴輪姦的受害商人, 自衛的小常識 , 我不犯我,人不犯我,我憑靠勞力賺錢養家, 我就有權行使我的合法服務同意權, 單然,你政府敢用暴力逼我賣也行,我也可以正當防衛推翻轟垮你這混帳政權, 給沉默守法拒賣賣便當的老闆,給你一個至敬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