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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e77 (金城武耶!啊原來是鏡子)
標題 Re: [新聞] 馬英九:務必留人 火速修法吳寶春條款一
時間 Sat Mar 23 12:02:35 2013


看到這個,我就想到當年日本發生的「俄國皇太子暗殺事件」(不是明太子)

當年日本剛明治維新沒多久,國力還很弱

當年俄國很強,而且日本跟俄國有一些領土爭議,關係很緊張

有一次俄國皇太子要來日本參訪,日本全國上下都以最高規格接待,戒慎恐懼,就怕
怠慢了這位貴客

但沒想到有個憤青拿刀跑去砍那個皇太子,砍中兩刀,皇太子受傷,沒死,憤青被捕

俄國政府得知這個消息後震怒,說你們一定要處死這個憤青,否則我就出兵攻打日本

這時候全日本都嚇壞了,因為對方可是俄國啊(有沒有感覺很像中國說要攻打台灣)
,全國上下都很緊張,天皇也緊急跑去探望,甚至還有平民婦女跑去皇宮前割喉,

說要代替那個憤青謝罪

可是當年日本的法律規定:殺人未遂不能處死刑,最多只能處無期徒刑

當時「殺皇室未遂」是可以處死刑,但只限「日本皇室」,不能擴張解釋,這就是
罪刑法定原則

當年日本全國上下都希望處死那個憤青,可是日本的法院堅守法律,只判他無期徒刑

結果當判決出來後,日本全國一片哀悽,想說死定了;沒想到俄國反而沒有要出兵,
因為俄國覺得日本是個「有法有信用」的法治國家,覺得你很有種,所以就算了


也因此,三權分立中的司法獨立就這麼確立下來,日本的司法也在國際間立下了信用

於是後來經過十幾年的勵精圖治,越來越強,日本跟俄國有次找到機會,終於打起來了

結果日本打贏俄國,這就是日俄戰爭

各位想想,日本當年因為堅守法律而贏得國際間的信賴,也因為守法,國力越來越強

可是中國人就是不守法,為特定人而修改法律,最喜歡走後門

像現在吳寶春國中畢業想唸EMBA,中國人馬英九就說要幫他修法

像之前馬英九想選總統,但因為特別費被起訴,依黨章不能參選,所以就為他一人修改
,變成要三審定讞有罪才不能參選

像之前馬英九法務部長退下來,想去政大教書,但是過了報名期間,他還是硬要寄件,
結果政大也是為他一個人破例收件,許玉秀還在bbs上被戰翻天

可見中國人早就很習慣不守法了,難怪中國台灣現在被搞爛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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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66.191
flysonics:台灣很奇怪 一堆惡法一堆人搶著遵守沒人想改1F 03/23 12:04
dioseven:馬總統很守法的  你看勞工臥軌抗議  她就堅持依法辦理2F 03/23 12:04
flysonics:這種不痛不癢的反而要走特例去改3F 03/23 12:05
gs1:gooood4F 03/23 12:05
push1997:寫得不錯呀5F 03/23 12:05
kuninaka:依法行政6F 03/23 12:05
zeumax:其實該改的是讓大學自主決定就行了7F 03/23 12:06
Redwing13:寫得很正確....真的以為自己是皇帝,隨便講講就要大學8F 03/23 12:06
aclock:是惡法還是善法可不是一句話就解決的9F 03/23 12:06
k556670741:這個故事引用的好 推一個 順便給個讚~~~10F 03/23 12:06
Redwing13:錄用特定人...11F 03/23 12:06
proach:那政府守法催討勞工欠款呢?12F 03/23 12:06
DASHOCK:不錯13F 03/23 12:07
sugarphone:優質好文~~14F 03/23 12:07
ABA0525:  台灣很奇怪 一堆惡法一堆人搶著遵守沒人想改15F 03/23 12:07
k556670741:在社會上有成就 跟能不能念EMBA根本兩回事16F 03/23 12:07
cvn65:  依法(ㄓㄣˋ)行政  謝謝指(ㄎㄨㄞˋ)教(ㄍㄨㄣˇ)17F 03/23 12:08
piyali:弱者才要遵守規定18F 03/23 12:08
dapiko:不合法就修到合法阿 當今聖上可不是一般賤民19F 03/23 12:08
greenblue:馬:依法行政    ......孰不知俺修法跟吃滷肉飯一樣20F 03/23 12:08
servant321:依法行政,依法處理。法是什麼?法就是馬娘娘 洩洩指教21F 03/23 12:08
losel:你什麼時候有台灣人跟中國人不一樣的錯覺了?22F 03/23 12:09
heavensun:馬去政大  卡一位置  害其他人不能教書23F 03/23 12:10
r0930:大師這篇真中肯24F 03/23 12:10
sunnykai:好文推25F 03/23 12:10
w1230319:鬼島 回不去了26F 03/23 12:13
kshtainan:27F 03/23 12:14
revadios:清流好文28F 03/23 12:14
Asucks:最不守法的人一天到晚嘴巴講依法行政,馬英九違法亂紀殃全民29F 03/23 12:15
Henrique:很一致啊,嗎贏告就是人治,目無法紀30F 03/23 12:16
bathmagic:XD31F 03/23 12:16
wjv:gj32F 03/23 12:16
ming7997:清新33F 03/23 12:16
wht810090:大津事件 兒島惟謙 後來的沙皇尼古拉二世34F 03/23 12:18
chncheng:沒辦法~ 中國人一向視法外開恩為高榮譽施捨35F 03/23 12:19
qkkworm123:好文36F 03/23 12:19
macotalk:好文, 小馬放馬後炮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過幾天就冷了啦37F 03/23 12:19
chncheng:馬怎麼可以放過這次沽名的機會38F 03/23 12:19
Sunnyrain4u:我還能說什麼39F 03/23 12:19
ruokcnn:推40F 03/23 12:20
soramoe:一堆惡法 鬼島41F 03/23 12:20
barry1027gg:真的~~ 台灣跟中國也一樣啦 喜歡走後門  搞特例。42F 03/23 12:20
ckgegg:好文43F 03/23 12:21
capssan:依法行政 至於法...我定的 ㄏㄏ44F 03/23 12:23
winwoeld:日本打贏俄國 英國有幫忙好不好
和守法沒關係45F 03/23 12:25
shadeel:你傷到某些人脆弱的感情了47F 03/23 12:26
piyali:少數人搞特權一堆人拍手叫好,按部就班唸到碩博士都是笨蛋?48F 03/23 12:27
Seed:所以林義夫的事件才沒有特別修法讓他回來,49F 03/23 12:27
KRZYSZ:俄不敢打日是當時國力不盛、人民意識崛起、皇室沒落有關吧50F 03/23 12:29
baboosh:寫的不錯呀 但是 俄國人最好是這樣就不打你51F 03/23 12:30
atobela:你可以去寫故事書了52F 03/23 12:30
Seed:所以還是要看法條符不符合時誼,不能一概認為開特例修法就不好53F 03/23 12:30
barry1027gg:恩恩 剛剛也想到樓上的這個意思 不過今天若是一個麵店54F 03/23 12:32
hu393:反正怎麼做都有話可以說55F 03/23 12:32
barry1027gg:老闆或是機車行老闆 人家也開店想念個EMBA的話怎辦?56F 03/23 12:32
KRZYSZ:在國際上還真以為法律凌駕政治?是單純的無知還是理想?57F 03/23 12:33
c7683fh6:中國人馬英九XDDDDDDD58F 03/23 12:33
ccucwc:好文 中國人就是有這種有關係就是沒關係的陋習59F 03/23 12:34
CILOHAKROW:比喻不錯 但歷史上其實還是軍事實力造成權力壓迫60F 03/23 12:37
QQaka:台灣就是個奇怪的地方 學歷凌駕專業 可悲61F 03/23 12:37
piyali:對阿~奇怪,關係凌駕規定~可悲62F 03/23 12:38
asstitle:最愛依法行事的香港出生馬英九 突然又能下令了 顆顆63F 03/23 12:39
gfneo:大推、話說回來、騜上好像也是學法的...好像啦XD64F 03/23 12:40
roka:俄國認為日本「有法有信用」,請問有資料可佐證嗎?65F 03/23 12:40
Rinehot:226事件表示66F 03/23 12:49
xien721:XD67F 03/23 12:50
navyismego:所以法律都不用改嚕  改你有意見 不改也是68F 03/23 12:55
lisy1991516:馬狗:依法行政,不過礙到我的話就修法69F 03/23 13:09
FVCC:好文 QQ70F 03/23 13:30
legendrl:中國人的依法行政是要看人的,俗稱人治重於法治71F 03/23 13:30
ThreeNG:不同案例可以這樣比??? 那酒駕依法行政就好啦 幹麼修吳寶春事件只是引子,讓大家來討論相關法規是否有修正空間就如同一堆酒駕撞死人的事件發生後,大家會來討論懲罰是否太輕一樣。72F 03/23 13:31
miel3330:佳文共賞76F 03/23 13:37
domiso:乾脆把立法院給廢了,未來總統依ptt的民情動向來修改法律~77F 03/23 13:44
joeism:中肯78F 03/23 13:47
alik5030:言之有理推79F 03/23 13:48
usoko:只好增加一下推文數來傷害一下那些脆弱的情感了80F 03/23 13:53
headcase:清流 優質佳文81F 03/23 13:54
www2967:人家是馬皇....這些刁民不懂身分82F 03/23 13:55
nvalue:好文83F 03/23 13:57
akirakid:我同意, 推84F 03/23 13:58
runquickly:中肯85F 03/23 14:04
vi000246:要留台灣也不是 去新加坡也不是 到底是想怎樣?86F 03/23 14:04
koden:還有續任黨主席也是啊 科科87F 03/23 14:10
blacksswan:88F 03/23 14:11
Cosmoswalker:八卦是這個法官最後也被日本政府捅刀89F 03/23 14:19
SinosaiAgi:這篇寫得好  學歷史就是要這樣活用90F 03/23 14:21
lTERRAl:法律為守法之依據 若是政府都不帶頭守法 叫人民和適合從91F 03/23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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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77.): Re: [新聞] 馬英九:務必留人 火速修法吳寶春條款一 - Gossipin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