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gx (teddybear)標題 [新聞] 韓國怪法:被拒絕後繼續追3次以上觸法時間 Fri Apr 19 02:47:25 2013
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國際中心 /綜合報導
韓國警察廳11日在警察廳公告部落格公告,如果對方已明確拒絕,若還是提
出過3次的見面或是交往要求,可以做為罪犯加以制裁。
這個規定已經在3月22日就開始實行,韓國警察有鑒於近年來異性變態追蹤頻
傳,甚至發生因為被對方拒絕而造成對方的人身安全上威脅。比如用手機簡
訊、打電話和跟蹤等方式騷擾對方,導致對方產生恐懼感,以至於女性不斷
要求警方保護自身的人身安全。
依這條法律規定,在對方表明拒絕之後,若對方還是鍥而不捨提出要求,則
可以被當做變態跟蹤行為。即使不到3次,只要造成對方恐懼不安報警處裡後
,仍然不停止,也同樣視為犯罪。但如果沒有明確拒絕,那麼追求者都不算
觸法。
這個規定引起很大迴響,贊成者認為法律能遏止變態的行為,保護當事人的
安全。然而反對人士則質疑,為什麼求愛必須要被數字所限制。
3.新聞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419/1944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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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2.93.37.251
推 upyours:101次求婚該判終身監禁了5F 04/19 02:49
推 Scinfaxi:追人追到被報警那大概也不是很正常的狀況了....9F 04/19 02:52
推 z83420123:推 upyours:101次求婚該判終身監禁了 WWWWWWWWWWW10F 04/19 02:55
→ mrschiu:101次求婚..坐牢98次?XD..
難怪韓國人愛整容..人醜會被抓去關的..11F 04/19 02:56
推 relaxcloud:太超過了 鍥而不捨=/=變態or危險行為...14F 04/19 02:58
推 lindviorair:乎~還好 我被打槍後就被封鎖家刪好友了 沒有第二次可能17F 04/19 03:26
→ nctufish:這是典型男多於女的社會出現的亂象19F 04/19 03:43
推 evanzxcv:這說是北韓我可能還相信
如果這是真的那就會構成違憲(兩性不平等)21F 04/19 05:36
推 urreed:有個法源讓女人可以用是好的 變態跟101次求婚還是不一樣的男人也可以用啊23F 04/19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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