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ynameisdick (我就是屌)標題 Re: [問卦] momo,退貨時7天鑑賞期非試用期時間 Mon Jul 8 22:36:24 2013
: 12H快速到貨比較乾脆
: 退貨也不會跟你推三阻四的
: 今天有點晚了,明天有打算去消保官問問...
: 如果真如客服說的退貨要看廠商心情我就認了.....唉~~
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十項
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
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
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
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
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第六項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
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結論:
管客服去死阿,現在法律的規定就是除非你把東西玩到爛掉沒救
不然你不爽要退,業者是沒有辦法用任何理由拒絕的
還問廠商哩,廠商比中華民國政府還大就是了?
補八卦
之前也被學X補習班騙過繳報名費、辦貸款
最後用消保官嚇嚇他,不就贏了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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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17.40
推 zzkk:謝謝你呀~我明天趕快去消基會申訴~1F 07/08 22:38
噓 ABBOBO:你用過沒辦法再賣~~就是了~什麼較爛掉沒救才能拒絕退
我聽你在亂屁~~2F 07/08 22:38
→ ABBOBO:消保官也沒有強制力~~
消保官只能叫妳們來調解~~調解沒共識~~消保官也不能怎樣
原PO買的東西還是要裝水使用的~~6F 07/08 22:40
→ Terrance:這篇引用的法規正確 但是結論崩潰 給箭頭9F 07/08 22:44
→ roy1123:廠商有沒有比政府大我是不知道.. 不過可以肯定政府比較廢11F 07/08 22:48
噓 Banie:一整個像刁民...12F 07/08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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