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aa8841 (匡國軍節度使)標題 [爆卦] 一群法律系所老師對洪案管轄權的公開聲明時間 Mon Jul 22 10:44:0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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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階段沒有專屬管轄權的問題
洪仲丘死亡已經超過兩週,由誰偵查的問題,在家屬要求由第三方介入後開始引起
爭執,我們認為國防部是在使用不合理的解釋方法解釋法律,此點令人費解。
亦即,國防部指出,依刑事訴訟法第1條規定:現役軍人犯軍法之罪應受軍事審判;
軍事審判法第1條亦規定: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追訴審
判。又軍事審判法第5條第2項規定,犯罪在任職服役中,發覺在離職離役後者,由法
院審判。第34條復規定,犯罪事實一部應依軍事審判法審判時,全部依該法審判之。
所以國防部堅稱由軍事檢察機關負責檢察工作並無疑義。其他機關僅能協助,該部也
很願意接受此項協助,例如有關錄影視訊的還原該部也委託法務部調查局負責之。
上述說明,看似合理,卻潛藏著國防部對上述規範的專斷式見解。
首先此一聲明,國防部即忽略了,司法院大法官早已於釋字第436號解釋中指出,憲
法第8條第1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憲法第16條並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現役軍人亦為人民,自應同受上開規定之保障。
又憲法第9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乃因現役軍人負有保衛
國家之特別義務,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其犯罪行為得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
程序,非謂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排他性之審判權。而上述的大法官
會議所闡釋出來的憲法規範乃是用來解釋法律的法源依據。
於本案當中,尤其是被移送軍事檢察機關的義務役醫官業已退伍,如果以國防部對軍
事審判法第5條第2項規定反面解釋方式,因為他的犯罪事實發生在服役期間,發覺也
是在服役期間,軍法即有審判權。如此作法,顯然國防部忘卻了憲法第9條與軍事審
判法第1條所規範,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的規定,以及上述大法官會議之解釋。
若國防部此種解釋合理,何以在江國慶案中,必須要組成軍司法聯合小組?關於陳肇
敏部長、黃顯榮上將之刑責只要由軍事檢察署訴追即可。江國慶案中組成軍司法聯合
小組之做法,乃是因為軍事審判法第5條第2項,該當事人已經離職離役,是由普通法
院具有審判權。又如上述,釋字第436號解釋已表示,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並
沒有專屬排他性之審判權,換言之,即便是軍人於任職服役間犯罪均有可能為一般法
院審判,湮滅證據一事即屬一例。更何況離職離役之軍人,如何以軍刑法相繩,而由
軍法院審判。過早的指稱無地檢署介入之空間,只是忽略了司法院大法官於釋字第436
號解釋宣示的,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並沒有專屬之審判權。
其次,國防部堅持軍法有審判權所以軍事檢察署得以行使偵查權。必須要注意的是,
刑事訴訟法中關於審判權與管轄權的規定於該法第2章,該章之規定乃是在定法院之管
轄,並非檢察署之管轄。關於審判權、管轄權有無均是在起訴審判後來加以確定。
而檢察雖為司法事務之一部,並非法院的範圍,此點大法官業已解釋,無須再度說明。
甚至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即應開始偵查,此點乃是檢察官之法
定職務,不容懈怠。未偵查如何確定之後是否具有審判權與管轄權,未偵查如何確定
本案當中一般法院並無審判可能呢?即使起訴之後,各該法院仍應審查有無審判與管
轄之權。
最後,必須要指出審判權亦為國家主權的一種表現,單一國家中如何出現多元的審判
權,此點已為司法院大法官於釋字第436號解釋中所宣示。不同法院的設置,僅是國家
在實現司法主權下所為的組織分配,國防部切勿再做錯誤的理解,而以為自己才是唯
一有權處理洪仲丘案的機關。
聲明人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盧映潔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盛子龍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副教授 王乃彥
高雄大學法律學系 副教授 吳俊毅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張天一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徐偉群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蔡岳勳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副教授 蕭宏宜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古承宗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林佳和
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周佳宥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胡博硯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 張英磊
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劉臺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鍾芳樺
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鄭文中
(依據職級與姓氏筆畫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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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RAVE:聲明人的第一位4F 07/22 10:44
推 f80659:有聖潔的....6F 07/22 10:45
→ momoisacow:政大那位教授呢 怎麼沒出來噴 還是 專業是社維法?8F 07/22 10:45
推 Level:快轉V3喔~~~~~~~~~~~9F 07/22 10:45
推 belucky:學長 請容我繼續救援13F 07/22 10:45
推 VVizZ:又不是大法官 有屁用 聲明無拘束力17F 07/22 10:45
→ iRAVE:不過聖上都表明沒有第三方了 這有用嗎19F 07/22 10:46
→ deann …
推 deann:都沒有 台大政大的 失敗20F 07/2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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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ungu:謝謝以上那些人出來說些話,大家加油~~~堅持下去一定會有成果29F 07/2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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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bcdeffg:聖潔 vs 學長學長 很有看頭啊 給推45F 07/22 10:48
推 lought1234:給推! (怎麼都是助理教授啊? 教授躲去哪了?)54F 07/22 10:48
推 akira911:奇怪的是 刑訴幾位大咖 沒有人出來寫文章57F 07/22 10:49
推 veq:推啦!快把主導權讓出來啦廢物均剪58F 07/22 10:49
推 Sioli:中正教授不錯 台政的教授在哪呢??62F 07/22 10:50
推 wind08974:只要水母說第三方可以辦 真相就有希望了64F 07/22 10:50
推 Keo:幹 今年司特應該會考審判權 66F 07/22 10:50
推 iele:法律在台灣只是工具67F 07/22 10:50
推 carnie:正義的聲音 給推72F 07/22 10:50
推 akaolu:國軍真是欠電84F 07/22 10:51
推 dec16:聖潔之戰!85F 07/22 10:51
推 Holyland:為何跟馬宗痛引用不同,想違背螞蝗逆?86F 07/22 10:51
推 sungu:沒大咖沒關係,這些人有的是我們人民的支持!!大家加油~~~~~~~87F 07/22 10:51
噓 erotica:可惜這聲明人卡司不強 教授副教授都二三線學校91F 07/22 10:52
推 danieljaw:這件案子 人權律師倒是派得上用場...92F 07/22 10:52
推 d200190:112那位的被關了,哭哭喔94F 07/22 10:52
推 aceqq:GOOD!!!95F 07/22 10:52
→ baronterry:慘了 國軍看不懂 有人能幫忙翻譯給智力為負的軍方嗎?504F 07/22 17:28
推 amurox:cc XD507F 07/22 17:57
推 cheko:雖然有名駒 但這次大推508F 07/22 18:07
推 kcl0801:這次事件好多人事物都白回來了xdd509F 07/22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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