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ptzen (知足常樂)標題 [新聞] 【快訊】《軍審法》完成三讀 洪案可適時間 Tue Aug 6 12:16:2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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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軍審法》完成三讀 洪案可適用
2013年08月06日12:01
【綜合報導】
在各界期盼軍事審判制度改革下,立法院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讓承平
時期現役軍人所犯刑案回歸一般司法體系審理、偵辦。完成修法後適用洪仲丘案。
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引發軍事審判制度的檢討聲浪,朝野黨團不約而同提案修正《軍審
法》,民進黨要求承平時期軍人犯刑案,回歸司法審理;國民黨版則是將凌虐部屬、縱容
或阻撓部屬申訴、酒駕、妨害性自主等違法行為,交由司法機關審理。國防部第一時間抗
拒修法;上周六25萬人上凱道怒吼後,行政院長江宜樺承諾兩階段修法,仍難平眾怒;前
天在府院黨高層拍板下同意修法一次到位,今天中午12時完成三讀。
4.備註: 洪案全移交一般司法地檢署,國防部軍檢報告的18人會累積上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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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13.234
※ 編輯: gptzen 來自: 112.104.113.234 (08/06 12:17)
推 d90493:終於做對的事了1F 08/06 12:17
推 tetani:證據都被軍方處理掉了 現在說實話已經太慢了2F 08/06 12:17
噓 l10O:幹 明明可以一次到位 馬政府在幹嘛? 二階段哪個智障提的3F 08/06 12:17
推 timstar:先把操畜生起訴吧 偽證 瀆職5F 08/06 12:18
→ roder:橋出來的 雙方都有責任7F 08/06 12:18
推 blitz:雖然是一大進展,但一般司法體系也很讓良民們失望10F 08/06 12:18
推 Marty:軍檢瀆職也順便收拾一下 實在太難看了!!11F 08/06 12:18
推 halusai:之前說還要『延議』的那些畜生可以去死了12F 08/06 12:18
→ gyman7788: 賴士葆:之前硬要綁核四公投,其實是開玩笑啦^ _<13F 08/06 12:19
推 Adwin:至少應該比較不會有下一個洪仲丘事件發生了14F 08/06 12:19
推 adm123:紅字(第一、二行)就講了。就全部回歸。DPP版本15F 08/06 12:19
推 waterydan:馬的,就一定要兩次遊行,才知道會怕,才快速修法16F 08/06 12:20
→ chadliu:二階段 試看你會不會忘記 然後就不修了17F 08/06 12:20
推 ginshop:超快,這麼快速的修法才是立法院效率與品質的雙保證啊。。。嗎?19F 08/06 12:21
推 jaceda:洪案也許晚了,不過至少讓類似事件盡可能別再發生21F 08/06 12:21
推 l10O:如果立院諸公們每次都這樣修法 台灣就有救了22F 08/06 12:21
推 lianhua:君不見對他們有益的修法其實都很快速...24F 08/06 12:23
推 Arodz:至少一些畜牲比較不敢亂來了26F 08/06 12:23
推 ken741021:馬冏若不是沒由人民施壓一定河蟹 所以是人民的勝利28F 08/06 12:24
推 rexlin:洪案建立里程碑29F 08/06 12:24
推 Cheese27:明明可以快速搞定 一定得搞到25萬人上街才..30F 08/06 12:24
→ cmbyts:證據都消滅光了,洪案可適用又如何...31F 08/06 12:24
推 starport:只有想不想做的問題 垃圾政黨33F 08/06 12:24
推 WizZ:希望現在還來得及找出犯意聯絡34F 08/06 12:25
推 borhen:這應該有金世世界紀錄史上最快過的法條~37F 08/06 12:26
推 encina:光是此案的通過可以促進『廢除軍檢』就覺得上街有意義38F 08/06 12:26
→ meinyu:這可是騜任內的的政績......40F 08/06 12:27
→ delmardidi:我很高興我是25萬人的一份子,至少成功了一步41F 08/06 12:27
→ borhen:我還是覺得不一定@@ 只要滅證串證這東西還存在42F 08/06 12:27
→ borhen:沒有證據只有法條也是不沒有用的= =44F 08/06 12:27
→ cmbyts:以後發生一樣的事,大家一樣不會看到真相阿,全都共犯45F 08/06 12:28
推 yukosakura:證據都沒了 串供也串好 移交一般司法根本沒用...46F 08/06 12:28
→ gptzen:應該過沒多久 桃檢證據全找到了 科科47F 08/06 12:28
→ yukosakura:而且看之前桃檢那副跟軍檢一樣的嘴臉 換給誰都一樣48F 08/06 12:28
→ borhen:重點是如何第一時間保全證據 這才是重點49F 08/06 12:29
推 gygyman:修法這個動作如果以後都這麼快是 雙面刃阿!!!像上次顏老..50F 08/06 12:29
→ e20288:都被滅證了,桃檢什麼都查不到51F 08/06 12:29
→ borhen:應該是要有一個快速偵辦的窗口才對~
而不是還要花幾天時間跑公文52F 08/06 12:29
推 gsm60kimo:上帝要毀滅一個人 必先使其瘋狂 國房布做了最好示範56F 08/06 12:34
→ gptzen:內容就是役軍人所犯刑案回歸一般司法體系審理、偵辦57F 08/06 12:34
→ weivincent:從這件事看之前喊司法不公,司法以死是不公平的58F 08/06 12:34
推 api0038:太慢了,但至少日後的義務役可以安心些59F 08/06 12:35
→ gptzen:某樓怎一直在說內容是什麼??新聞不是都說了60F 08/06 12:35
推 pipiball:=====軍法官:幹 只好申請退休 淪落民間當司法官了===62F 08/06 12:38
推 Deltoid:垃圾政府,就是要人民兩次走出街頭才會怕...63F 08/06 12:43
推 SinosaiAgi:沒有講到 歷屆冤案 在國防部外抗議的家屬們怎麼辦64F 08/06 12:43
推 willy:不得不說這怎麼看都應該是馬囧給國民黨壓力了
公民運動成功了耶71F 08/06 12:56
推 tinnylhu:軍法官水準那麼低,不要拿來跟司法院的司法官比擬。78F 08/06 13:18
推 playerj:至少制度面改善了,希望能幫助到後來入伍的人.81F 08/06 13:39
推 skyleo:改善? 勉強算吧 但用嚴格一點的標準看仍是一蹋糊塗82F 08/06 13:53
推 TIC05:這證明光是上街還不夠,要把立委電話打爆甚至揚言霸免才有效83F 08/06 14:39
→ chermany:結果是鳥籠軍審法,只有妨害自主才回到一般司法…85F 08/0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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