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eermyheart (澄心)標題 Re: [問卦] 黃色小鴨的版權是誰的?時間 Sat Dec 21 21:55:27 2013
原始洗澡鴨存在已超過百年,若追朔到最原始的發想者都已作古
且現行的各國著作權法保護期間普遍訂定在50年上下
因此就這一部分比較沒有版權問題
霍夫曼自承Rubber Duck的創作原型來自TOLO公司出品的Bath Duck
TOLO公司同時也是霍夫曼的主要協力廠商
長這樣
http://tolotoys.com/products/bath-duck/
原始版權應是在TOLO公司,霍夫曼根據這個原型做改作,既然要改作勢必有授權
(所以若把霍夫曼的小鴨造型照抄還可能同時侵犯到TOLO的智慧財產權)
而改作後的大黃鴨有它(經改作後)本身的著作權
也就是說基本上長成上圖這樣的黃色小鴨版權歸為霍夫曼(或與TOLO公司共享)
現行的著作權法並沒有將「創作理念」作為智慧財產權的一部分
為了顧及沒有規定到的這一塊,在創作實體本身以外的部分,常見以合約約束之
因此訂定合約是為了「協議授權」同時也為了「補足」智慧財產權不足之處
著作權法雖然規定「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但在這次公共藝術當中
不要有太多的商業活動(less is more),這樣的「訴求之實踐」亦即為表達的一種形式
然而法律沒有明訂所謂「表達」包含哪些形式,所以有模糊空間,因此也可以合約約束之
也就是說很難在法律上找到條文直接支持他這樣的要求只是種理念還是屬於一種表達形式
霍夫曼為何跳腳,因為不論是撤掉展覽(乙方違約),或是繼續展,都已經糟蹋他的初衷
這邊說說霍夫曼過去曾做過很多類似的作品
譬如「胖猴子」、「大黃兔」...很多都將動物大型化作為創作表達方式
大黃鴨是2007年開始創作的其中一個,洗澡鴨作為歐美的生活主題是很合理的
看看芝麻街的節目當中Ernie常常拿出那一隻玩具鴨就知道這是歐美熟悉的事物
是當地廣為人知,且具有純真意涵的一個象徵符號
至於作品為何要放大,他有自己的創作原理,在此不提
(總之是有一定脈絡,大黃鴨不是突然冒出來的)
和其他公共藝術家相同的是
公共藝術是為了給城市或地方帶來一種省思精神,是「集體式的思考和體驗」
所以看看法國展的時候
http://ppt.cc/qAsZ 更大隻,但有擠爆嗎
再看看大阪
http://ppt.cc/z6UV 人潮也還好,沒有到誇張多
但是在這些都市的回響是「amazing」
Why,因為我認為他們感受到了霍夫曼想傳達,享受「簡單的快樂」並散播它們這樣的意念
而且,對他們來說藝術是更接近於生活的一部分,並不需要「朝聖」
這就是素養的落差
PS.「簡單的快樂」這樣一個理念可以盡量被仿造(此亦為智財權的精神)
但作為表達形式的Rubber Duck展覽是受到智財權保護的
沒保護到的部分如前面所說以合約保護之
其實他在接受訪問時還有提到另一個理念
「它只有外面一層皮,裏面甚麼也沒有,好像現代社會側重賣相、外表,不講內涵!」
他應該感到欣慰,在歐洲、日本時Rubber Duck作為一個表徵提醒人們忘了什麼該警覺了
但在台灣剛好反過來... 算是回到牠該去的地方了嗎XD
簡單整理一下我認為的事件核心
作為藝術展覽,適當地販售周邊可視為是藝術價值必要的延伸
對於創作者來說是理念的被接受,對主辦方來說是合理的收入來源
對觀眾來說是為自己留一個紀念
這個延伸顯然不只是金錢,況且延伸物不該是被當成主體的! 在台灣好像快要變這樣> <
再者,Rubber Duck的授權費可看成是他累積過去成果(還有失敗經驗)所成的品牌價值
這個品牌包含有他這個人(及其理念),還有巨型動物系列,以及展覽形式的安排...
很多必要的經驗、元素、個人特質等等湊在一起才支撐起Rubber Duck
所以才說牠看起來很簡單但背後不簡單
且據對岸青年時報報導指出,現場「唯一的“商業活動”是現場發售1000个微型黃鴨
每隻售價99元人民幣,為某慈善基金籌款。」
他如果真只是要錢要不到,那他是不是當初就可以多授權多賣周邊?
當然如果看官還是覺得要1200萬就是死要錢,也沒對或錯,就是社會自有公評吧
題外話
藝術品從初步的概念到成型,再到成熟,所花費的心力、金錢與時間
視創作者每個人條件而有所不同
但是藝術品之所以為是藝術品,就必須堅持每一個環節做到好,這是沒分別的
把90分向上提升到95分甚至是99分是非常困難的,在成功之前真的普遍來說相當燒錢
且既然是公共藝術,表示它可以為市民帶來某些精神價值,如果涵蓋的層面夠廣
那1200萬可能只是小case
至於為什麼是這個數字或其他數字,實際上包含哪些成本
他自己沒說,合約我們也沒看到所以無法臆測
以上講的是一些藝術經濟學,政府真的想把文創好好「產業化」真的要很有sence啊
包含領導者政策,以及行政部門自身,還有最重要的國民教育
抱歉,借題發揮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218.247
推 wkwtb:amazing~ 跨摟謀~3F 12/21 22:02
噓 qa1122z:如果不是腦殘媒體照三餐炒作好幾個月,小鴨版權值屁啦!!6F 12/21 22:06
推 kawatetu:這篇寫的很好啊,藝術是融入生活中的,融入環境中的
黃鴨只是這件藝術創作的一部分,地景也是一部分9F 12/21 22:13
推 qa1122z:原po抱歉,補推,以我本人看法,黃色小鴨旋風我只看到媒體力量失控後會有多嚴重,而小鴨山寨霍爺只是搭上順風車大撈一票而已。11F 12/21 22:22
→ h041601:臺灣媒體乃為混亂源頭15F 12/21 23:28
推 u87803170:不能把你不喜歡的藝術受歡迎當作炒作啊16F 12/22 00:13
推 mindy201:謝謝這麼專業的分享~很喜歡巨型小鴨 單純覺得 能把牠放大還能這麼可愛 一點花過很多心力 臺灣很多人還不能理解創作背後要付出的是什麼
定18F 12/22 02:23
※ 編輯: peermyheart 來自: 1.162.195.241 (12/22 1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