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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og (A肉哥)
標題 [新聞] 楊謹華胞弟打死士林角頭判13年 受害家屬
時間 Fri Jan  3 16:15:16 2014




楊謹華胞弟打死士林角頭判13年 受害家屬:司法已死


# 訊息來源:ETtoday 東森新聞雲(已獲得授權)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03/312668.htm#3eb11e
 

# 好讀原文

記者盧姮倩/台北報導

[圖]

洪新發家屬(上圖左一及二)3日在台北市議員江志銘、洪仲丘委任律師
蔡易餘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痛批台灣的司法都只是為有錢有勢的人服務,
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一審判無期就已經覺得很委屈,
沒想到二審竟輕判成13年,關個6年半就可以出獄,台灣社會天理何在?

洪新發的父親洪世界激動的表示,明明是殺人,二審竟然變成傷害致死,
這樣的判決他絕對不能接受,他痛批台灣的司法已經死了、

台灣的法院專門在保護壞人,直指楊智堯在案發前四處打電話找人助陣,
還事先準備多枝球棒與木棍,如果這樣還沒有殺人的犯意,
那以後所有的殺人犯只要狡辯從來沒有想殺人,只是「不小心」把人給殺了,
「難道這樣就可以脫罪?」

在旁的洪媽媽泣訴,到現在都還不能接受兒子幾經被人家打死的事實,
很多時候都還會幻想兒子只是出遠門很快就會回來。他兒子去世的時候才28歲,
接著妻子離家出走,留下一個3歲的兒子和一個破碎的家庭,
每次看到3歲的孫子就難過。

蔡易餘強調,殺人與傷害致死在認定上是有客觀的標準,
主要是以攻擊的部位為依據,不是說法官自己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以洪新發命案為例,是直接以球棒攻擊頭部,以過去的實務都認定是有殺人
的意圖,高等法院將一審的殺人罪改為傷害致死,刑期由無期徒刑改為13年,
這樣的判決是相當離譜。

# 備註

有沒有打死角頭判得比打死一般民眾還重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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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250.145
conshelity:這怎麼能算殺人呢^^"1F 01/03 16:15
beontop:為民除害 嘉獎一支2F 01/03 16:16
b0d:為民除害耶3F 01/03 16:16
Connec:法院就壞人開的阿4F 01/03 16:16
hugr85:洪媽媽 你知道你兒子是角頭 魚肉鄉民 所以死的好5F 01/03 16:17
accin:周處除三害6F 01/03 16:17
pocky0511:應該比照日本黑道有黑道的條款 才不會有黑道家屬自以為是一般民眾7F 01/03 16:17
dearevan:死好 魚肉鄉民的角頭不值得同情9F 01/03 16:17
ckpioneer:這篇比較詳細    http://ppt.cc/7Os510F 01/03 16:17
 
kevingareet:夜市保護費收得很飽11F 01/03 16:17
eddieyu:鬼島壞人都是尊絕不凡不可侵污的 想當好人請移民或重投胎12F 01/03 16:18
aaagang:還不賴13F 01/03 16:18
ckpioneer:「藝人楊謹華弟弟、前竹聯幫戰堂組長楊智堯,被控在9年14F 01/03 16:19
eipduolc:打死角頭也算保護壞人嗎15F 01/03 16:19
ckpioneer:前率眾打死士林角頭洪新發」16F 01/03 16:19
serendipity:反正角頭最大啦17F 01/03 16:19
jho52106:派克若坦的弟弟果然也不簡單18F 01/03 16:19
yao60301:為民除害 應該要發獎章了 要被關才有問題吧19F 01/03 16:19
frank47147:周處除三害20F 01/03 16:20
skipjack:兩個都不是好東西21F 01/0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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