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lasy (乳舌●文藝哥●)標題 [爆卦] 警察故意搞當事人、搞律師時間 Thu May 1 12:54:50 2014
來源:
http://ppt.cc/BYY-
應該沒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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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瑩真
16 小時 · 編輯紀錄 ·
我已經好久沒這麼生氣了。
生氣到我最支持的皇家馬德里睽違十二年終於再打入歐冠決賽,我還是高興不起來。生氣
到我必須在被一堆狀紙追著跑的情況下,還打上這麼一篇落落長的文章,才能稍稍平復一
下心情。
事情發生在昨天午後一點左右,接到司改會的電話,說明在保安大隊有民眾需要律師陪同
偵訊。我帶著委任狀和律師袍便立即出發,心想如果順利且未被聲請羈押的話,應該傍晚
六點左右就可結束任務,我還可以回事務所趕趕狀紙。
到了保安大隊,警方先向我告知當事人是被依
妨害公務罪名逮捕,接著我和當事人談論起
事發狀況,才知道他只是到立法院附近,看到當時有人在遊行,有學生在靜坐,突然有立
委的車要駛出立院,接著就有一大群持盾牌棍棒的警察自立法院內衝出,不分青紅皂白的
揮掃、推擠、拉扯靜坐的學生,有人被拉入警察陣中,不見去向;有人被推倒在地上,毫
無還手之力,還持續遭警方以盾牌攻擊。他突然看到有認識的人遭警方圍住,趕緊上前要
將朋友拉出,
卻猛然遭警察抓住給予過肩摔,接著就被警方上銬逮捕。
「
過肩摔?!」我有點不敢置信的重複了他的話。他將因被過肩摔而破損的衣服及手臂上
的傷口秀給我看,臉上除了憤怒,我也看到了和我一樣不敢置信的眼神。
和當事人談完,原本以為便可以開始製作筆錄,沒想到卻是漫長等待的開始。我不知道警
方這樣做的用意為何,但我看到現場閒置許多警力,和我一樣枯坐、等待,卻沒有人要來
做筆錄。每當我前去詢問到底何時可以開始,警方便以還在製作職務報告為由,很客氣的
要我們繼續等候,接著又回到了警方、律師和當事人一起枯坐、等待的畫面。
這樣一等,就等了六個小時。
甚麼樣的職務報告,會需要六個小時才能製作完成?
除了故意搞當事人、搞律師,我實在想不到其他理由。
等待的時候,警方又送來了四名遭逮捕的民眾。因為他們也有打司改會電話要請義務律師
前來幫忙陪偵,而司改會的人也請我幫忙確認人數,因此我便前去了解一下這四位的情況
。一開始警方說四人均係保護管束,留下身分資料後就可以走了。後來又變成四人中有兩
人是遭逮捕,有兩人是保護管束。可是不久警方的說法又變成有三人遭逮捕,一人是保護
管束。好,最後終於協調到三位律師要前來陪偵,保護管束的那位民眾過了三個小時後就
可以離開,沒想到我要帶那位民眾離開時,卻遭數名警察擋住,並遭大聲斥喝:「誰說他
可以離開的!」說也奇怪,原本說好的保護管束就突然消失不見了,警方立刻又改了一套
說詞,那名民眾霎時又變成是以
妨害公務罪名遭逮捕的現行犯。
除了故意搞當事人、搞律師,我實在想不到其他理由。
到了晚上七點,我們終於進入了詢問室。但還沒完,因為又來了一名制服警察開始對我的
當事人曉以大義,囉囉嗦嗦的講了一大堆我完全不想記載的廢話。我問那名警察是要來幫
我們製作筆錄的嗎?他說不是,是由其他警官製作。我又客氣的請那名警察幫我們去請警
官盡快來製作筆錄好嗎?他說他只是個小警察,怎麼敢去請學長來。這下子我真的怒了,
走出詢問室,一看到有便服刑警在外,也不管他是不是負責的人,劈頭就質問他們到底在
搞甚麼?說也奇怪,我一發怒,
不到三秒鐘,負責製作筆錄的兩名警官馬上就出現了!
除了故意搞當事人、搞律師,還有甚麼理由可以解釋這一切?
好不容易開始製作筆錄,我和當事人才知道,原來遭逮捕的罪名不是妨害公務,而是妨害
自由和毀損罪,妨害了立委進出的自由,以及毀損立委的座車。可笑的是,警方完全提不
出任何證據證明當事人有上述犯罪行為,沒有照片,沒有影像,也沒有證人,僅僅只有警
方欲加之罪所問的可笑問題。例如:
「你說你沒有踏上立委車子的引擎蓋,為何引擎蓋會
凹陷?」、「你說你沒有阻擋立委座車出入,有誰可以作證?」。
等到當事人做完筆錄移送到地檢署時,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好心的余宗鳴律師過來接我
的班,陪同當事人接受檢察官複訊。此時的我只想趕快回家,把今天所發生種種狗屁倒灶
的事情暫時拋在腦後。沒想到到了凌晨十二點多,接到余宗鳴律師回報當事人的消息,讓
我徹徹底底對台灣的警察體系失望透頂!
原來,檢察官複訊的時候,撥放警察所蒐證的現場光碟及影像截圖,這才發現,
我的當事
人根本就不是警方所指稱的犯罪嫌疑人。警方將影像截圖中某個面貌、髮型、鞋子顏色均
與當事人不同的男子,做為檢送檢察官證明當事人涉犯妨害自由之卷證資料,然而在警方
詢問時,根本不敢將該截圖畫面拿出來給當事人確認,
因為警方從頭到尾都知道我的當事
人根本沒有任何犯罪行為!
可笑的是,到了最後,檢察官仍舊不願意放了平白無故蒙冤的當事人一馬,而給予
限制住
居的處分。
悲哀啊!這是我對這個國家檢警體系最沉痛的控訴。
但我不會放棄,我發誓,我會繼續和你們戰鬥,即使有如以卵擊石、螳臂擋車,我也不會
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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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警察故意搞當事人、搞律師
05-01 12:54 blasy.
※ 編輯: blasy (59.115.238.167), 05/01/2014 13:00:06
OP了喔 沒關係就先不刪了
→ gowaa:靠杯 皇馬打進了oAo what the fuck!!6F 05/01 12:55
噓 cbate:睜眼說瞎話,以訛傳訛,亂造謠9F 05/01 12:56
→ robeant:OP 我昨天就在這裡看過啦10F 05/01 12:57
推 azt911231:幹你娘死警察垃圾檢查官一群馬英九養的走狗敗類12F 05/01 12:58
推 zinner:這是手動置底 廢文請準備14F 05/01 12:58
噓 cbate:暴民真是理由一大堆17F 05/01 12:58
推 stero:亂噓 可以領五百嗎?20F 05/01 13:00
※ 編輯: blasy (59.115.238.167), 05/01/2014 13:01:15
推 KETSU:的確op 不過沒關係22F 05/01 13:01
噓 iChina:還在鬥警察啊?24F 05/01 13:01
→ gh34163:手動置底可阿 避免被黨工洗掉33F 05/01 13:03
推 d8613518:確實惡搞,不過就像塞爆捷運一樣,違法嗎?不違法阿。34F 05/01 13:03
推 Elende:高調,需要真相38F 05/01 13:04
推 ahlolha:黨工已經是死人了 要他死全家也無所謂39F 05/01 13:04
推 b2858691:高調OP又如何 真相就是需要多出現42F 05/01 13:05
推 brdn:推 避免被惡意洗掉 這種惡行要讓大家知道43F 05/01 13:05
推 pkparty:暴民們有證據就上 ptt 號召包圍公署,廢話這麼多幹嘛?53F 05/01 13:07
推 loveswim:OP歸OP 但不可不重視這是台灣爛警的慣來辦案手法55F 05/01 13:07
→ loveswim:不要說不干你的事 改天爛警用這招夜間偵訊+拖延你就知道58F 05/01 13:08
推 g27180:黨工不遺餘力62F 05/01 13:08
推 Delisaac:警察要惡搞,我們就來惡搞警察!63F 05/01 13:09
→ wings0610:公布一下檢察官姓名阿 這麼"好"的官值得讓大家知道70F 05/01 13:10
推 loveswim:不只這個 當年我在公司上班 就來過警察硬把我拖去警察局71F 05/01 13:10
噓 Yomiuri:垃圾敗類檢警小心生孩子兩個屁眼。73F 05/01 13:11
→ loveswim:然後故意拖到夜間偵訊只是問個話 幹 浪費我半天工資時間74F 05/01 13:11
推 gihunter:這是體制內的惡搞手段阿...以前都是直接灌水的...75F 05/01 13:11
推 injue:op又如何,真相不該被文章淹沒79F 05/01 13:11
推 ericinttu:鴿子手腳那麼乾淨,怎麼可能留證據給你呢?80F 05/01 13:11
→ loveswim:然後說沒事可以走的時候 已經凌晨一點了 幹還要搭計程車81F 05/01 13:12
推 cloudlife:如果被統一,這些警察瞬間變公安或城管,台灣會更可悲83F 05/01 13:12
→ gihunter:以前警察刑求的花樣可多著呢是因為現在有律師陪同比較少84F 05/01 13:12
推 koldo:op了 但還是該高調86F 05/01 13:12
→ loveswim:後來問訊問完也沒後續怎樣 超想告警察妨礙自由的89F 05/01 13:13
→ ahlolha:不能告警察妨害自由嗎? 傷害罪? 想請法律專家解答92F 05/01 13:15
推 loveswim:問題就他媽的 偵查不公開三小的在保護爛警阿98F 05/0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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