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eymaker (英明的馬宗痛)標題 Re: [新聞] 李茂生:刑法153條可追訴十年時間 Thu May 1 23:53:23 2014
※ 引述《pjoe (Bye!Yesterday)》之銘言:
: 我現在「號召」大家,一起來尋找2004年連宋、2006年紅衫軍的犯罪案例事實。
: 各種的都可以,包括刑法153條、或者其他的都可以。
: 大家一起來幫忙,找出符合153條、或者其他條文的「具體事實」。
: 每個人分配三四個案件,每個案件有三四個人負責從不同角度告發。
: (網路、信箱、地檢署等)
: 大家一起來合法告發。
: 我合法搧動大家合法告發。警察你想怎樣?
刑法第80條規定: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 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 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
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153的追訴期間應該是五年吧,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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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李茂生:刑法153條可追訴十年
05-01 23:53 keymaker.
推 C3X:兩年以下 應該算你的三1F 05/01 23:54
→ zone0317:反服貿石虎路過號召捷運台獨核四核一核二核三風車2F 05/01 23:54
→ william456: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4F 05/01 23:55
→ keymaker:可以理性討論嗎,我很認真想問。
兩年以下法官有裁量空間不一定是最重一年。10F 05/01 23:58
噓 Lia:"最重本刑一年以上" 看不懂嗎12F 05/02 00:01
→ emiyakonoha:最重本刑 = 處X年以下 最重本刑Y年以上=> X大於等Y14F 05/02 00:01
推 mahoro:你想打李茂生刑法的臉 要不要先去google一下他是誰?18F 05/02 00:03
→ emiyakonoha:153條 2年以下 落入1年以上3年未滿 故10年無誤19F 05/02 00:03
噓 pjoe:你寫錯了。該說「辛苦你了」嗎?20F 05/02 00:04
→ keymaker:我沒有要打誰的臉阿 囧 真的很混亂 所以順便請高手賜教21F 05/02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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