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裡確是有條件通過環評沒錯,但也不是整個沙灘都通過開發案,墾管處不可能也不敢更不會就這樣把路蟹生態區大辣辣地讓財團去破壞掉了,這裡面牽涉太多彼此利害關係講也講不完 話點到就好;另外補個地理觀念:『墾丁』只是恆春鎮所屬17個里的其中一個里而已總面積也才將近11平方公里其實根本不大,而不是到了恆春半島哪裡都是墾丁XX,例:墾丁南灣、墾丁小灣、墾丁萬里桐,甚至還有墾丁滿洲這種令在地人發笑的地理觀念,恆春半島涵蓋了車城鄉、牡丹鄉、恆春鎮、滿洲鄉這4個鄉鎮,後文中所說的後灣就是屬於車城鄉的範圍,後灣就是後灣村並不是所謂的墾丁後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