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營利場所,警察怎麼可能知道即使知道,也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每天光指揮交通,處理車禍,抓現行犯,巡邏,處理移送公文,
處理家庭或酒醉糾紛等等是件都夠他們忙了,怎麼可能會很主動的去抓非法營利場所,
馬都是要有人舉報了,他們才會處理,要不然就是等到他們一般事件忙完了,
有空就會開始抓那些非法營利場所,而且有些黑白兩吃的,有被歐洗過的就更不會去抓,
除非鬧得很大上新聞,才可能.
2.沒戴安全帽屬於規勸性的行政處罰
這樣講是沒錯,但由一點,就可以知道了,警察就像原開版所說的,人眼沒有掃描器,
無法判斷你是否犯過罪,但是此事件,是發生在大半夜,兩名少女騎機車夜遊,
他們看到警察,加速油門逃跑,那你是警察看見這樣當然追阿,可能可以逮到的現行犯,
為何不追?
你把自己想像成警察,以警察角度思考.
a.車子是不是贓車 b.是不是酒駕 c.是不是剛販毒
d.是不是未成年 e.是不是有被通緝的可能...等等的角度思考.
這樣想下去,然到不追嗎?
警察難道是可以馬上知道?這不是贓車,
這不是剛販完毒,這不是通緝犯,所以把秘錄的影片回警局在舉發沒戴安全帽就好?
這不就跟你所講的大家都知道當地非營利場所,怎不去抓的心態沒兩樣了?
(就是眼不見為淨的心態,懂嗎?)
至於他說沒開槍打爛他們就不錯了(這是情緒性發言)
大家馬都知道,在台灣不可能發生這種事情,
除非有要衝撞員警,或是試圖使用任何致命的武器發生時,警察才會拔槍射擊.
而且除非是重大事件,警察才會帶上步槍,譬如擴大臨檢,或是抓重大通緝犯(如白曉燕案件),
那種情況才會帶上步槍,平常馬都只會帶上警用手槍而已.
而且你為何要提到別人沒戴安全帽,就會使他勃起時產生障礙?
你這樣根本就是在人身攻擊好嗎?
3.他也只是說"看似"好嗎?
你若以警察角度想,那人沒戴安全帽而且逃跑了,用我剛所說的,可能性去想,
他就當然可以合理懷疑去追人,人家也沒說,沒戴安全帽就都是犯罪,
也沒說有戴就都是良民,你的回文中,一切跟本就是你自己想的(幻想),
把自己想的,自己套上在別人頭上的情緒發言.
所以你文不對題,我當然噓你阿?歉噓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