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072 (~Under the heart)
標題 [新聞]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籲打擊性犯罪
時間 Wed Feb 12 20:29:19 2014


※ [本文轉錄自 feminine_sex 看板 #1I-r2Gvw ]

看板 feminine_sex
作者 seventy7 (可以是我)
標題 [新聞]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籲打擊性犯罪
時間 Wed Feb 12 18:44:29 2014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籲打擊性犯罪
風傳媒/李筠平 2014年02月12日 17:51
http://goo.gl/ka3sWf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籲打擊性犯罪 | 國內 | 新聞 | 風傳媒
[圖]
現代婦女基金會今指出,民眾習慣對酒後伺機性侵(撿屍)的犯罪行為持戲謔態度,網路上更是充斥性別歧視迷思,可能助長性侵歪風,呼籲全民一同打擊性犯罪,還女性安全夜生活的環境。 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檢視網路上... ...
 

現代婦女基金會今指出,民眾習慣對酒後伺機性侵(撿屍)的犯罪行為持戲
謔態度,網路上更是充斥性別歧視迷思,可能助長性侵歪風,呼籲全民一同
打擊性犯罪,還女性安全夜生活的環境。


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檢視網路上對撿屍的言論後發現,網友對「撿屍性侵
」存在5大偏見,如「女性去夜店就活該」、「喝爛醉就是引誘」、「喝醉
性侵沒有痛苦」、「沒反抗就是同意」、「女性落單表示自己想要被撿」等
,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也阻止被害人報警求助的意願,更助長這股趁人之
危的歪風。


基金會強調,「撿屍」就是性侵害,依據刑法第225條規定,對「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性交或猥褻者」,前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後者可處6個月以
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民應破除迷思,共同打擊犯罪,討回女性安全夜生
活的空間。


據基金會統計,去年處理的250件性侵害案件中,有1/5是酒後遭性侵,節慶
前後數量更是明顯增加。情人節將至,基金會呼籲女性除了注意自身安全外
,酒後也要保持清醒並結伴回家,周圍他人也應留意並適時伸出援手。現代
婦女基金會求助專線(02)7728-5098。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120.150
purpleboy01:每次看網路那些謾罵女性的就覺得悲哀1F 02/12 18:51
hsiung9: 男女板 #1D1I9aTZ2F 02/12 18:56
amyg812:我是女生 但我一點都不覺得那些喝得爛醉被撿屍的女生
有任何一點值得同情的3F 02/12 19:21
kusionlion:自己也有所期待吧…5F 02/12 19:23
blackphantom:期待什麼?要自己選才有期待的可能吧6F 02/12 19:27
vivi09:不管值不值得同情,犯罪就是犯罪。7F 02/12 19:28
aguey:若是不懂得自愛,保護自己;吃虧只能說自找的,不值得受法保障8F 02/12 19:34
purpleboy01:不值得受法保障這種話也有
還期待咧 呵9F 02/12 19:37
maywr5297:犯罪是犯罪啊,問題讓自己喝成不醒人事......
台灣連酒駕立法都沒用了,還期待這個,不如找個不喝酒的伴還比較有用,說真的11F 02/12 19:46
SeLeKon:這些婦即時喝醉也不會被撿 他們在忌妒
更正 即使14F 02/12 20:16
Eallychang:去夜店喝得爛醉,要先檢討自己吧?16F 02/12 20:2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072 (180.0.206.132), 時間: 02/12/2014 20:29:19
grampus:  一定不帥1F 02/12 20:30
cattgirl:就是要強姦 假裝好心2F 02/12 20:30
porten812:放鬆3F 02/12 20:30
fantasylee:以後路邊有女人倒在地上都不會有人靠近  被免被說撿屍4F 02/12 20:30
purpleboy01:轉來八卦更悲哀了5F 02/12 20:31
a1122334424:最怕翻臉不認人 免錢的最貴 肥宅處男萬歲6F 02/12 20:31
mpIII:在夜店喝的爛醉不犯法,但是撿屍犯法;不過在夜店喝的爛醉7F 02/12 20:31
f1234518456:屍體派對8F 02/12 20:31
smallfinger:原來那麼多人認為喝醉被強暴是活該啊,這社會怎麼了9F 02/12 20:32
yumanatu:子曰:危邦不居亂邦不入,跑去戰亂國家被殺再來靠腰跟10F 02/12 20:32
kixer2005:廢話當然是性侵啊11F 02/12 20:32
mpIII:跟女生穿著比基尼然後在印度一個人夜遊一樣蠢12F 02/12 20:32
newjackle:在"那種地方"喝到不知道人,還"一個人"離開...13F 02/12 20:32
Ives20130:不就是撿跟被撿都活該嗎?一個管不住大頭,一個管不住小14F 02/12 20:32
hsiung9:第一項「女性去夜店就活該」不是偏見,是事實16F 02/12 20:33
minoru04:君子不立於危牆下  沒叫你自己把牆打爛17F 02/12 20:33
newjackle:當台灣社會這麼良善就對了?就不能放聰明點?18F 02/12 20:33
Anvec:夜店又是那種地方?19F 02/12 20:33
yumanatu:去夜店喝醉被撿屍有何不同,財不露白,帶大把鈔票去強盜20F 02/12 20:33
LaPass:被性侵的有錯,也不代表性侵別人的人沒錯人或是錯比較少21F 02/12 20:33
PUTOUCHANG:犯罪歸犯罪,為什麼要同情?22F 02/12 20:33
kageo101:仇女版不意外啊23F 02/12 20:33
yumanatu:窩不被搶才怪24F 02/12 20:33
hsiung9:有問題的去看男女板 #1D1I9aTZ 再來戰25F 02/12 20:33
clione33:女生倒在地上,最好別去理她-->是要宣導這種東西嗎?26F 02/12 20:34
alan0204:自己要喝到爛醉如泥 別說被撿屍 躺在路邊也很危險27F 02/12 20:34
newjackle:沒人認為撿屍者沒錯,而是"不同情被撿的"28F 02/12 20:34
crassus7217:支持是性侵,但自己愛喝醉被性侵怪誰阿29F 02/12 20:34
kao14:外面的社會沒有好到在外面喝得爛醉還可以安全下庄的好運30F 02/12 20:34
learnpig:要喝酒前不先想好怎麼回家  被撿才來哭哭?31F 02/12 20:35
purpleboy01:看完那篇也沒覺得怎樣32F 02/12 20:35
alan0204:自己不安份怪人家仇女喔 奇怪我認識的人都不會這樣33F 02/12 20:35
mpIII:如果被野狗咬 到底算誰的錯啊?34F 02/12 20:35
Anvec:就是有這種想法 撿屍的人才會一直存在 反正有人會幫忙辯護35F 02/12 20:36
alan0204:別說被狗咬 躺在路邊被車輾死要怪開車的嗎36F 02/12 20:36
ipadmini2:撿屍本來就犯法,但是被撿的要承擔在夜店喝到爛的後果37F 02/12 20:36
kixer2005:一個願被幹、一個願被關  這是兩廂情願的苦肉計啊丞相38F 02/12 20:37
purpleboy01:^^^^^^^^ 嗯?39F 02/12 20:38
hsiung9:犯法歸犯法,自找歸自找  夜店又不是生活必需品40F 02/12 20:38
Anvec:撿屍犯法 那法律就是保護在夜店喝到爛醉的男生或女生41F 02/12 20:38
ipadmini2: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阿 又不是小孩了42F 02/12 20:38
alan0204:婦團從不會檢討女性自己的責任 只會要求這要求那43F 02/12 20:38
purpleboy01:責任XDDDDDDDDDDDDDDDDDDD 是要笑死誰44F 02/12 20:39
y800122155:跟跑進獅子籠裡一樣 都不是活該 (?)45F 02/12 20:40
after1:本來就是阿y46F 02/12 20:40
Anvec:自找或是責任 根本無限上綱 每件事都可以套用47F 02/12 20:41
akiyamatt:去夜店的確是女生的自由,但喝到不省人事被撿屍絕對是自48F 02/12 20:41
Anvec:出門被車撞也是自找或自己要負的責任嗎49F 02/12 20:41
akiyamatt:己的問題50F 02/12 20:41
trywish:情況根本不同,假設今天是15歲以下喝到掛,躺在路邊,因為51F 02/12 20:42
kageo101:那你怎麼不說男人不管好自己不安分的小頭是他自己的問題?52F 02/12 20:42
pen88:欸欸 不要妨礙別人仙人跳好ㄇ53F 02/12 20:42
alan0204:出門乖乖走在路上被車撞和喝醉躺在路上被車撞能比嗎54F 02/12 20:42
trywish:"法律規定"他還不能負責,則由法律討公道,這合理,今天是55F 02/12 20:42
kixer2005:這個東西有什麼好吵的?  被幹到的抓有爽到的去關很合理56F 02/12 20:43
trywish:一個成年人躺在路邊,自己都不負責了,法律還幫他幹麻?57F 02/12 20:43
Anvec:在法律上 喝到躺路邊 就是等同小朋友 無行為能力58F 02/12 20:44
kixer2005:樓上這樣講就不對了  你坐在公園椅子上同邏輯也該被幹59F 02/12 20:44
Anvec:你這不是自相矛盾60F 02/12 20:44
jerrylin:抓了又怎樣  還不是放出來到處跑61F 02/12 20:44
ding0725:撿屍是犯法  但是明知夜店危險還愛去喝到掛的也別多想要得到別人同情62F 02/12 20:44
Anvec:這超好無限上綱的 誰叫妳喝爛醉 誰叫妳穿短裙 誰叫妳露腳趾誰叫妳把臉露出來64F 02/12 20:45
purpleboy01:好啦 成年後出事都不要找法律啦66F 02/12 20:45
alan0204:管不住自己生殖器不被抓了?怎有人跳針要管好自己=挺撿屍67F 02/12 20:45
Anvec:本來就挺撿屍 懷疑唷68F 02/12 20:46
hsiung9:幹什麼到處跑?在夜店一堆女人上夜店等者被撿屍上免錢的69F 02/12 20:46
kageo101:夜店危險是怎樣危險?跳舞危險還是喝酒危險還是男人危險?70F 02/12 20:46
Anvec:被抓又怎樣 那些人光榮的咧71F 02/12 20:46
LAKobeBryant:撿屍有撿屍的錯 被撿有被撿的問題啊72F 02/12 20:46
purpleboy01:一堆女人跟你講的嗎73F 02/12 20:46
Ives20130:有人崩潰了XDD74F 02/12 20:47
trywish:連比爾蓋茲看到百元美鈔都會撿去做公益,身為一個男人,撿一個妹,帶去讓他不著涼做公益有做嗎?(思75F 02/12 20:47
alan0204:原來如此 我家人看到喝到爛醉的女都搖頭=挺撿屍 神邏輯77F 02/12 20:47
kageo101:自己管不住自己的小頭在把責任歸到夜店或是女人身上好棒78F 02/12 20:48
trywish:而且撿屍要很大的勇氣,醉倒的人,會嘔吐會尿失禁,記得看79F 02/12 20:48
kixer2005:奇怪  這麼愛撿怎麼不去做殯葬業  撿到你爽幹80F 02/12 20:48
trywish:過某張圖片,有人背了一個爛醉的的女性,背後濕整片,超噁81F 02/12 20:49
purpleboy01:是說姦屍也犯法就是82F 02/12 20:49
learnpig: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  如果能碰到洋鬼那就出運了83F 02/12 20:49
Mleg:     奇怪  這麼愛喝怎麼不喝工業酒精  喝到你掛84F 02/12 20:49
alan0204:看到狂吐的女人還會有性欲 這種人本來就該死85F 02/12 20:49
newjackle:不要再把"不同情"當成"挺犯罪"好嗎?明明大家都站同一邊86F 02/12 20:50
Cj3636736:看有些人推文 會讓人以為台灣治安很好 半夜喝醉在外都很安全XDDD87F 02/12 20:50
Anvec:這就是挺犯罪 因為這些犯罪的人 在道德上一點負擔都沒有89F 02/12 20:51
thomas0229:本身破、被撿去性侵是兩回事,不變的是很破的本質90F 02/12 20:51
Anvec:因為很多人在檢討被害者 這些犯罪的人都馬超光榮的91F 02/12 20:52
siro0207:自己去做有危險的事情還要人同情?92F 02/12 20:52
Anvec:走路也很危險唷93F 02/12 20:52
eqmblcor:本來就是犯罪還要說嗎,但被撿的也該負點責任吧94F 02/12 20:53
mlda888:檢屍當然犯法阿 但自己喝爛醉倒路邊一點都不值得同情95F 02/12 20:53
alan0204:你是有去撿過?怎知道很光榮 被抓去關好光榮喔96F 02/12 20:53
eqmblcor:喝個爛醉讓自己危險怪誰97F 02/12 20:53
Cj3636736:做壞事的人自有法律去判決 不過不懂得保護自己就沒問題?98F 02/12 20:53
Anvec:很多人連自己要喝多少酒才會醉 喝醉了長啥樣都不知道99F 02/12 20:55
xgodtw:nichew是在反串嗎?291F 02/13 02:15
Vipasyin:推BG #1D1I9aTZ  真的很值得看的文章 講多身邊人心聲
A某超強反串XDDDD想激起大家嗆前提也也要有好邏輯阿XDDD連值得同情跟犯罪行為都可以混為一談 果然神邏輯XDDD292F 02/13 06:40
smallz:隨手做環保 不撿難道讓她在路上被車輾過嗎??295F 02/13 10:19

--
(H072.): [新聞]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籲打擊性犯罪 - Gossipin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