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X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標題 [問卦] 有沒有版主刪文就被告的八卦?時間 Thu Feb 20 13:43:02 2014
昨天,是PTT歷史性的一天,
一個晚上有四位PTT版主被提告,
八卦版:hateonas,talk520,hiimlive
(案號:P103026GRF1JZAZ)
板橋版:Zuyi
(案號:P103026UQT15MC0)
因為他們都使用了刪文和水桶的『版主功能』,所以被告『妨害電腦使用罪』
先不論『妨害電腦使用罪』是否能成案,被提告終究多少會有些麻煩,
警察局的筆錄通知書寄來,你就得抽空跑一趟警察局做筆錄(可能還得南北奔波)
這種筆錄又得是正常上班時間才可以做,
hiimlive大夜班,白天得補眠,根本爬不起來做筆錄吧,
hateonas平常要帶小孩,到時候說不定還得帶著小孩一起去做筆錄,
talk520是還好,聽說有顧問可以幫忙諮詢這樣,
更別論之後的地檢署傳票,無故不到可是會被拘役的!
(我的傳票圖:
http://ppt.cc/xjsJ )
這樣一來,將來PTT還有誰敢出來當版主?
只要版主管版時砍文或水桶,馬上收到一大疊傳票,
版主如果是社會人士身份倒是還好,
要是學生身份的版主被告,家裡的爸媽收到傳票信不先臭罵一頓才怪,
(網路如果是媽媽名義申請的,說不定還會是媽媽收到傳票)
以後PTT會不會只有IP跳板高手願意出來當版主呢?
還是像Mews這種每天只會玩LOL不管事的人才能安全下庄版主呢?
(小爆卦:Mews技術太差,每天都要打十幾場才會有一場首勝)
理性討論,請勿謾罵,不要影射,謝謝大家。
附註:現在是不是要在文章下面註明,不准刪文,哪位版主刪文就告誰這樣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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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萬深情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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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92.42
ㄈ仔你最好道歉唷(指)
你要是不在推文內推『四叉貓是我看過最帥的版主』
我等下就去派出所對你提告!
→ nextpage:人家想看正熟女人妻板主 >///<4F 02/20 13:44
推 sandiato:你這是借刀殺人!!! 我聽說的5F 02/20 13:44
→ accin:他起床了喔8F 02/20 13:44
推 wsro:太神啦10F 02/20 13:44
推 shukevin:叫Mews去自首啦,不講義氣11F 02/20 13:44
推 kingaden:昨晚沒跟到 有下午場可以看嗎12F 02/20 13:44
→ jameshcm:濫訴難道真的沒有任何辦法可以反制嗎? 一定得找顏家處理?13F 02/20 13:44
→ kodwsg:死魚魚一被告就道歉了 他還是下任板主 建議其它人學他14F 02/20 13:44
推 FATTA5566:昨天看了四叉貓的漫畫,維尼古錐 >/<16F 02/20 13:45
噓 Mews:我要檢舉你造謠17F 02/20 13:45
在這邊提供一個沒啥用的小技巧,
單純刪除文章的話,可以用大D刪除不留版主名,
這樣就不知道是誰刪除文章了 XD
(然後所有的版主一起被告這樣......)
推 dnek:根本不爽去做筆錄也沒事吧,反正成不了案也發不出拘捕令19F 02/20 13:45
→ beontop:板主難為阿.. 水桶一個XX也被告 (我這樣會被告嗎)20F 02/20 13:45
→ marcoqq:歷史的一天也太言重...22F 02/20 13:45
→ Same:給舔舔當阿 他超想當版主的23F 02/20 13:45
推 julia66:IP跳板高手...可能會選到五毛..24F 02/20 13:45
→ Israfil:妨害電腦使用罪根本就不能成立啊 你在家裡用電腦沒有被干25F 02/20 13:45
→ apa9394:你的時間不值錢 建議你來當版主26F 02/20 13:46
推 abian:Mews又中槍惹...xddd27F 02/20 13:46
→ Israfil:擾 只是發出來的電子資訊被屏蔽了 這感覺就只是你的麥克29F 02/20 13:46
噓 GalLe5566:哪有 昨天海鳥跟我玩才只有打三場就贏了30F 02/20 13:46
因為他前面七場都跟我玩,爽到你苦到我。
→ deann …
推 deann:反告誣告罪 這跟妨害電腦使用罪根本沒關係31F 02/20 13:46
推 chris7:......32F 02/20 13:46
→ Israfil:風被消音而已但是沒人阻止你使用麥克風....33F 02/20 13:46
→ fuxkyou:劉先生你被告幾次了 拍拍34F 02/20 13:46
推 Andy5566:終於可以看看人妻檢舉王的真面目了!36F 02/20 13:46
→ kodwsg:MEWS是最不合群 LOLO聽說是最雷 所以板主的法院板聚才沒他37F 02/20 13:47
推 imtwb:這是刑事案件吧?建議若結果是不起訴,可告對方誣告38F 02/20 13:47
推 lolic:幹麻偷表Mews xDD39F 02/20 13:47
推 Oxhorn:妨害電腦使用罪XDDD 他在提告前應該也知道就是不會起訴的40F 02/20 13:47
推 akway:板橋版路過 真的戰的亂七八糟42F 02/20 13:47
→ XieXie9527:4X貓可以直接告他妨害名譽啦,他罵很多次"你他X的"49F 02/20 13:48
→ Israfil:強制罪就沒聽過了 誰解釋一下強制罪是什麼鬼50F 02/20 13:48
推 FATTA5566:推 Andy5566:終於可以看看人妻檢舉王的真面目了!51F 02/20 13:48
推 Same:你怎沒提到自己也被告阿54F 02/20 13:48
推 beontop:反告啦 妨礙電腦使用是什麼罪阿 又不是把你的鍵盤滑鼠上鎖61F 02/20 13:49
推 peace1way:這種不會成案的,不去應該也不會被拘提吧63F 02/20 13:49
推 dsfrf:( ′﹀‵)/︴<>< <>< <>< <>< <>< <><64F 02/20 13:49
→ jokem:.....罪名是這樣用的阿66F 02/20 13:49
推 iverlung:4x貓就像蜜桃一樣 讓我好想舔一口67F 02/20 13:49
→ Same:你們這些版主被告 PTT站方都沒任何表示嗎?69F 02/20 13:49
推 jyekid:拘提不會到拘役啦 只是要件不合 能成案都是問題70F 02/20 13:50
推 qa17b:玩LOL臭了嗎?72F 02/20 13:50
推 darkyan:我要幹死4X貓 這樣會被提告嗎73F 02/20 13:50
說話不算話,已提告!
推 lmc66:感覺就像媽媽不准小孩用電腦 小孩去告媽媽妨礙電腦使用XD75F 02/20 13:50
→ beontop:題外話 好想和4X貓抱抱喇舌>///<76F 02/20 13:50
推 dnek:檢察官要是敢發拘票什麼的,就該回去拿本刑分一頭撞死77F 02/20 13:50
→ t4lin:會不會最後一堆圍觀的想目睹廬山真面目XD79F 02/20 13:50
→ shukevin:樓上說要幹死四叉貓,要是你沒幹死他,是背信罪80F 02/20 13:51
→ dlevel:之前有一波訟棍討論文,似乎有自信不會被起訴就可以不甩警82F 02/20 13:51
→ jyekid:對方搞不好也不會去耶@@83F 02/20 13:51
→ peace1way:當然會不會成不是鄉民判,但有點常識也知道會不會成案吧84F 02/20 13:51
→ Israfil:現在不是有那個什麼全民公審嗎 好想去看版主喔88F 02/20 13:51
→ a1467171:明明有四個版主 收傳票的卻只有三個 另一個在偷懶嗎90F 02/20 13:51
→ jokem:背信罪是怎樣XDD92F 02/20 13:51
推 zeumax:海鳥即將正名為雷鳥93F 02/20 13:51
→ dlevel:局筆錄,大部分人因為不知道哪篇文章,什麼罪名才會到警局94F 02/20 13:51
→ dlevel:看看,又檢調之後的流程似乎可以移轉當地。99F 02/20 13:53
推 d9637568: 太神啦!!!RRRRRRRR267F 02/20 14:25
→ timshan:的使用規則 所以根本不用擔心這些 照板規走就站得住腳268F 02/2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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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13:43 XXXX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