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arkofpolo (路人初號機)標題 [爆卦] 洪案沈律師的看法時間 Fri Mar 7 17:05:4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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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事件第一審判決
2014年3月7日 16:57
可以說判太重,也可以說判輕了。
1. 共同職權妨害自由應該比較沒有矛盾,看來對於犯意聯絡的部分還是一樣的寬鬆,但
是我還是希望判決犯意聯絡要嚴謹一點,實務上已經不知道有多少人因為寬鬆的犯意聯絡
認定而入罪,因此我也相信本案有犯意聯絡認定過於寬鬆的問題,這絕非好現象。
2. 致死的部分,現在還沒看判決。如果是說沒有過失這我不認同,但說沒有因果關係的
話,就只能說本案法官並沒有跳脫最高法院向來界定的模糊標準。陳肇敏當時的不起訴用
軍隊的特有因素來否定因果關係,而洪案一樣是軍事案件,有很強的理由可以相信法官對
於因果的認定非常保守。保守的認定沒有對錯可言,但是法院仍然欠缺對於不同情狀應有
不同因果認定的認知。就這點而言,我認為因果的認定有可能過於嚴謹。
當然,有可能法官是直接沒論啦,很有可能適用/變更法條的部分就全部被擋下來了,總
之等等看判決。再來這邊補充。
不過最重要的是,真相或許不能回復,但希望法院能正視特別權力關係下的相當因果關係
這一塊,不只是洪案而已,任何黨國案件以及轉型正義案件,其實都需要法院對特別權力
關係下的因果關係發展新見解,否則轉型正義一定會被法律打槍,這對台灣社會沒有好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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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28.252
推 tyrande:可以說判太重,也可以說判輕了。 這什麼 東西2F 03/07 17:06
推 pita30:現在經濟可以說不錯 也可以說不太好3F 03/07 17:06
→ who5566 …
→ who5566:碼總統可以說很帥 也可以說不太帥6F 03/07 17:07
推 lang0720:推客觀評論 鍵盤法官還是別丟臉了8F 03/07 17:07
→ AirWinters:阿扁有實質影響力 014被錄音到還可以沒有影響力 你覺得9F 03/07 17:07
→ turbomons:這個司法 可以說它活了 也可以說它死了10F 03/07 17:07
推 DASHOCK:是要進去呢 還是要出來呢14F 03/07 17:07
推 jeff807:剛吃完飯可以說很飽,也可以說很餓15F 03/07 17:07
噓 thanos:馬英九:喂 阿里山會館嗎? 我館訂了 今晚9點 開趴慶祝會17F 03/07 17:07
推 minoru04:我好像懂了又好像完全不懂的樣子19F 03/07 17:08
大概就是說有些點可以導致判輕、有些點可以導致判重吧,刑法在操作上本來就有這種
很多眉眉角角細節問題。
※ 編輯: darkofpolo 來自: 114.39.28.252 (03/07 17:10)
噓 ykesha:有黨證是吧 要學張大春出來裝中立 也不照照鏡子20F 03/07 17:08
→ who5566 …
→ who5566: 我好像看得懂 又好像看不懂22F 03/07 17:08
推 CJ3CJ3CJ3:來推不適任法官的退場機制吧 這個可能比較有嚇阻力一點23F 03/07 17:09
→ w3160828:在八卦版黑掉也沒關係 反指標版24F 03/07 17:09
噓 aimgel:所以到底是重還是輕? 阿鬼你還是說中文吧27F 03/07 17:09
噓 roka:馬的,居然敢說判太重,這篇是在說殺小。31F 03/07 17:11
→ aimgel:特別權力關係根本是權威時代的遺毒32F 03/07 17:11
推 voyhanxu:我可以說了解 也可以說不了解,我在佛堂嗎?35F 03/07 17:11
→ victor3099:zzz又在扯689 洪案這事什麼時候要分藍綠了?36F 03/07 17:11
推 kuro:實務表示:犯意之聯絡的寬鬆審查才好辦案啊~37F 03/07 17:11
推 tentaikanso:判太輕:(可能)對於因果關係認定上用了軍隊內特殊情形去解釋,導致量刑太輕。38F 03/07 17:11
→ TSbb:不就中壢堂最愛分藍綠嗎? XDDDDDD40F 03/07 17:12
推 john50710:鋪馬是站在法律發展的高度上審視這個案件43F 03/07 17:13
→ duget130:藍綠的推文是怎來的= = 判太重那段就強調罪刑法定阿44F 03/07 17:13
推 BeeEater:"特別權力關係下的相當因果關係", 這本來就難以認定45F 03/07 17:13
推 victor3099:Tsbb又來跳針啦 就算當初在批1985的時候我也說洪案時46F 03/07 17:13
→ victor3099:的1985沒有藍綠問題 當然你都看不到 只會跳針嘛
為什麼總有人想把這事牽拖到藍綠對立?這反而會害了洪48F 03/07 17:14
推 lang0720:鄉民才不管你怎麼評論好嗎...先噴再說50F 03/07 17:15
→ valepiy:哈 竟然說撲撲有黨證52F 03/07 17:15
推 roka:轉這篇過來鄉民也看不懂,看得懂的也不需要來八卦版就知道來龍去脈,結論是這篇是廢文XD54F 03/07 17:16
→ lampardoRio:我啥時說沈律師是綠的XDDD 輕判689本來就是爽阿
看你們這些白609被打臉就是爽56F 03/07 17:17
→ athran:我以為洪案是跳脫藍綠,沒想到還是有不少人愛扯藍綠59F 03/07 17:19
→ deangogi:有人看到這篇就說689高潮 是否代表他自己就是呢XDDDD60F 03/07 17:19
→ deangogi:馬上跳出來自介 不容易喔 拍拍手62F 03/07 17:19
推 blackb:我就是沈律師本人。判重指的是有些人證據確實不足。判輕當判輕指的是證據充足的其他幾個人,我認為過輕了。64F 03/07 17:21
→ blackb:法律語言易生隔閡,勿見怪。69F 03/07 17:22
推 sky40280:推 我也這樣覺得 全部六個月根本就是隨便給個交待70F 03/07 17:23
推 inking:是撲馬老師!!!!71F 03/07 17:23
推 coobie:竟然釣到撲馬老師XD72F 03/07 17:23
推 Lxr:我覺得是大家都判6個月這點很有問題,應該犯重罪的要更重。
犯輕罪或受到脅迫的人可以判輕,而不是齊頭式平等。76F 03/07 17:27
→ Nfox:挺陪審團的大概就是希望像因果關係認定之類的乾脆交給陪審團78F 03/07 17:28
推 blackb:我說的不是故意的主觀,是犯意聯絡(共同正犯)。81F 03/07 17:29
推 lang0720:因為沒人敢說是因為長官威脅吧.....83F 03/07 17:30
→ blackb:即使交給陪審團,法官還是要給因果認定標準,不會改善的。84F 03/07 17:30
推 Enfys:原來如此 ...86F 03/07 17:34
→ lampardoRio:喔喔 我想共同正犯才好輕判阿 搞成間接或教唆犯
那可不是鬧著玩的87F 03/07 17:34
推 usoko:有些人只看標題就下評論了 真的是很懶 也很容易被台灣媒體騙96F 03/07 21:05
→ chung74511:念法律都這種邏輯的嗎...在公司這樣講絕對被老闆電爆98F 03/07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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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7:05 darkofpo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