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標題 Re: [問卦] 洪案要怎麼判 鄉民才會接受的八卦?時間 Sat Mar 8 02:51:55 2014
※ 引述《leehui12 (lee)》之銘言:
: 已經逐漸帶有法官主觀的色彩 討論的重心也從機率移向預見可能性
: 但客觀上的機率
: 仍然是影響預見可能性的重點
:
: 總不會
: 明明客觀上凌虐致死機率很低 但最後卻認為陳可以認知到凌虐會致死
: 或是
: 凌虐致死機率很高 卻認為陳無從認知到凌虐會致死
: ※ 編輯: leehui12 來自: 180.177.112.215 (03/08 02:37)
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第四十四條 凌虐部屬罪
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
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
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法條, 凌虐致死好像沒有分蓄意跟過失喔,
所以現在只問有沒有凌虐, 跟有沒有死才對,
有凌虐是確定的, 法院剛剛判的,
人也死了, 卻沒有凌虐致死?
因為有法醫說他是意外死亡的?
今天這個判決, 就是在告訴大家, 洪仲秋有被凌虐, 但體溫能高到45度,
可能是因為他在攝影機沒畫面的時候摔了一跤, 吃到什麼+10火焰鳥的羽毛...
這不是把百姓當白癡, 那什麼才是把百姓當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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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看過判決書的人能說說,
到底是怎樣的證據不足, 才會變成洪仲秋沒有被凌虐 "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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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參與政治的懲罰之一,就是被糟糕的人統治。」
(柏拉圖《共和國》 Book 1, section 34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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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46.114
推 eshew:不會有過失凌虐1F 03/08 02:53
推 adi5566:說不定吃到+10火焰鳥的羽毛啊 要是「誤判」了怎麼辦?2F 03/08 02:53
推 ty502502:原PO的意思是有沒有蓄意致死吧3F 03/08 02:54
不管有沒有蓄意,
有人死了, 而且是因為凌虐, 那就是凌虐致死罪,
我實在看不懂, 法院判了有凌虐, 卻沒有致死,
那洪仲秋到底是憑啥體溫高到45度?
※ 編輯: wahaha99 來自: 1.162.46.114 (03/08 02:55)
→ LunaDance:很多人都說過了 重點是醫學鑑定找不出相當因果關係4F 03/08 02:56
這就是整件事最荒謬的地方:
科學資料早就能證明脫水與中暑會導致體溫飆高了。
你凌虐人, 導致脫水與中暑, 然後死掉,
是因為死於脫水與中暑, 所以不算凌虐致死?
這種解讀法, 以後砍人導致失血過多, 都不算殺人,
因為他是死於失血過多?
這國家到底怎麼了? 瘋了?
※ 編輯: wahaha99 來自: 1.162.46.114 (03/08 02:59)
噓 victor3099:你的意思是我今天凌虐了某人 某人晚上被人頭開兩槍死了我也是凌虐致死?
不用到晚上 我30秒前凌虐a 30秒後a被人開兩槍死了 我凌虐致死?有凌虐 有人死 對吧?
法官就特別寫明找不到證據是因為凌虐了5F 03/08 02:57
你少來了啦
沒傻都知道嚴重的中暑與橫紋肌溶解現象就是證據
不然你在家裡打神魔會嚴重中暑?
還是嚴重中暑不是因為凌虐造成?
※ 編輯: wahaha99 來自: 1.162.46.114 (03/08 03:00)
推 loversii:死因不就橫文肌溶解 會這樣就是操練過度造成的10F 03/08 03:00
→ knowing:凌虐操練之後就沒有什麼外部因素了啊11F 03/08 03:00
※ 編輯: wahaha99 來自: 1.162.46.114 (03/08 03:01)
推 arcred:這國家早就瘋了13F 03/08 03:01
→ loversii:所以噓文的某樓的意思是 洪自已中暑 是自已的問題了?14F 03/08 03:01
→ victor3099:下午還有操課 負責操課的人被判業務過失致死
然後洪是傍晚死的15F 03/08 03:01
所以你的意思是, 是上午那個凌虐, 下午操課的那個沒凌虐, 只是衰小把洪操到死...
真是完美切割啊, 這種陳詞你說給小學生聽, 小學生都不想信啊?
※ 編輯: wahaha99 來自: 1.162.46.114 (03/08 03:03)
→ LunaDance:看了一下判決 上午判定凌虐 但午休時無熱傷害17F 03/08 03:02
→ loversii:洪當時以表達沒辦法在繼續操課 但還是硬操 這不叫凌虐?18F 03/08 03:02
→ victor3099:法官的意思是 下午沒注意到洪的狀況 還繼續操課 所以業務過失致死19F 03/08 03:02
→ knowing:我是說洪案裡到底有誰開槍啊 比喻也比好一點21F 03/08 03:02
→ LunaDance:下午中暑身亡 但被認定是業務過失而非凌虐22F 03/08 03:03
→ victor3099:下午的操課被認定是正常的 非凌虐 早上的被認定是凌虐23F 03/08 03:03
→ loversii:法官的意思是 我就選條輕的來判 不懂麼25F 03/08 03:03
→ LunaDance:認定原因是沒有特別注意洪的身體不能跟其他人受等量操練26F 03/08 03:03
→ victor3099:然後你拿早上操課凌虐說經過下午操課後他死了是早上造成的?27F 03/08 03:03
→ loversii:喔 真是完美的跳針 早上整到你半死 下午正常操課你掛了29F 03/08 03:04
→ LunaDance:這個關鍵應該是在於中午身體狀況的認定30F 03/08 03:04
推 oicecnir:早上凌虐但沒死..所以不是凌虐至死..下午沒凌虐但死了..31F 03/08 03:04
→ mkiWang:你去看看robalika那篇就知道法院判的理由了32F 03/08 03:04
→ victor3099:你今天問問自己 要是下午有注意洪的狀況 讓他休息 洪是33F 03/08 03:04
→ loversii:以後軍方更懂的怎玩死人了 上午整到你快掛 下午正常 掛了就是你自已的問題了37F 03/08 03:05
→ oicecnir:所以也不是凌虐致死...變成是凌虐致死..但沒兇手..XD39F 03/08 03:05
→ victor3099:既然如此 雖然早上是凌虐 但洪卻因為下午沒注意而死的40F 03/08 03:06
→ loversii:真的是很完美的切割 完全沒有兇手41F 03/08 03:06
→ victor3099: 該怪早上的人殺的??
搞清楚 不是法官想切割42F 03/08 03:06
→ victor3099:實際上早上凌虐是否造成洪的死亡 這有法醫認證了
所以在沒其他ˊ證據的情況下 又有法醫認證 你怎能說是45F 03/08 03:07
→ LunaDance:下午課表與他人相同 所以才沒被認定為凌虐47F 03/08 03:08
推 OD1109:誰會相信軍中派出的軍醫呀....一個軍醫救全部...強49F 03/08 03:08
→ knowing:法醫說法反反覆覆的也信喔50F 03/08 03:08
推 loversii:事實上在判 只要挑對有利的証據下去判就行53F 03/08 03:08
→ LunaDance:上午被認定凌虐 但是判決認為"中午身體正常"54F 03/08 03:09
→ OD1109:所以洪體溫過高+橫紋肌溶解跟早上操練沒關係 自然發生?55F 03/08 03:09
→ LunaDance:所以說中午的認定很重要 法醫說中午正常57F 03/08 03:10
看樣子這法醫有天眼....
知道死者生前中午正常不正常...
→ victor3099:OD事實上這很可能是種累積的關係 但這種累積的關係仍然58F 03/08 03:10
※ 編輯: wahaha99 來自: 1.162.46.114 (03/08 03:11)
→ always0410:中午身體正常晚上死亡,國防部該全面加裝冷氣惹59F 03/08 03:10
→ OD1109:法醫中午的時候在禁閉室嗎? 這真的頗強60F 03/08 03:10
→ mkiWang:法院是證據的地方,如果證據說中午正常那就不能判上午致死61F 03/08 03:11
→ victor3099:不被認為有因果關係 你自己想想 真正有能決定洪生死 判斷他該休息 而休息後很可能不死的是下午那批63F 03/08 03:11
→ mkiWang:當然不排除證據被亂搞65F 03/08 03:11
→ victor3099:你要早上的那位 為了下午的判斷錯誤結果負責公平嗎?66F 03/08 03:12
下午的要具備何種醫學知識才能判定洪是否已經異常?
尤其是在沒有儀器主動測量的狀況下?
我懶得去找了, 但我相信能找到一大堆, 中暑後幾個小時才開始變嚴重的病例報告。
莫名其妙的國家.....
※ 編輯: wahaha99 來自: 1.162.46.114 (03/08 03:14)
→ innominate:法官認定早上的叫凌虐但沒致死,下午的沒注意所以過失67F 03/08 03:13
→ victor3099:早上確實凌虐了 但他的凌虐若沒有下午繼續玩也不至於造成洪死亡68F 03/08 03:13
推 OD1109:重點是 人民就是不相信軍法審判 不相信軍派出的法醫70F 03/08 03:13
→ innominate:除非上午跟下午有共謀就是要給他死,但沒證據證明71F 03/08 03:13
→ victor3099:所以早上的凌虐 又沒其他證據 很難認定他有因果關係
你說就是不相信 那也沒辦法 反正法院的判斷大概就這樣72F 03/08 03:14
推 demo1945:下午不是正常操練嗎?怎麼是玩??75F 03/08 03:15
→ mkiWang:我覺得這國家不莫名其妙,很多人關心這件事78F 03/08 03:15
→ victor3099:我的形容失當我道歉 下午是正常操練 我只是想突顯下午的問題79F 03/08 03:15
→ eshew:實務對於上官凌虐部屬致死罪,被告必須預見行為致被害人死亡81F 03/08 03:16
→ innominate:下午是正常操練,但沒注意到洪異常,所以過失致死82F 03/08 03:16
→ eshew:by 曹金生83F 03/08 03:16
→ always0410:當兵早中晚要量體溫寫淫水卡,應注意而未注意或刻意忽84F 03/08 03:17
推 oicecnir:意思是下午的衰小..接到炸彈囉..85F 03/08 03:17
→ innominate:你要說下午衰小也算,但法官認定這可以避免所以有過失86F 03/08 03:17
→ eshew:只不過桃院在操作的時候從客觀因果關係就阻斷了,沒有進一步討論致死的主觀故意87F 03/08 03:17
→ innominate:法官認定下午的只要有注意,洪就不會死
你可以說他們都串證了,都滅證了,但法官只看證據
如果覺得這種法律制度不適合台灣,那就改成公審制89F 03/08 03:18
→ toray:回去讀書 沒有寫過失就是故意犯92F 03/08 03:20
推 oicecnir:沒注意但洪沒死就逃過這條了..但死了就炸了..93F 03/08 03:20
→ innominate:以後就在小巨蛋公審,進場公民投票決定該怎麼判94F 03/08 03:21
推 zuoan:不用吧 就把范佐縣丟到水井裡面 大家拿石頭丟他即可95F 03/08 03:22
推 Jasy:刑§ 12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97F 03/08 03:22
推 cd12631:3099又來跳針模糊焦點了98F 03/08 03:24
→ shrincault:三年以上是"長官" 被罰的是"上官或資深士兵"那一條99F 03/08 03:24
公共電視台 新聞網
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死亡案,軍檢上午宣布偵結起訴相關涉案人等共18人,包括前542旅旅長沈威志、上士范佐憲等人,被控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遭起訴,軍檢並請從重量刑。而在禁閉室操練洪仲丘的戒護士陳毅勳以涉犯《陸海空軍刑法》凌虐部屬致死罪遭起訴,最重可能面臨無期徒刑。
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28天,軍檢宣布正式偵結起訴18人,[[cgin其中少將旅長沈威志、上士范佐憲等六人,被控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處罰、共同職權妨害自由,遭到起訴,軍檢並請從重量刑。
而禁閉室管理人員蕭志明、李念祖等共10人,以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被起訴;而在禁閉室操練洪仲丘的戒護士陳毅勳以涉犯《陸海空 ...
推 cdcardabc:這不就是威龍闖天關的邏輯嗎
我打你一拳5天後死 關我屁事286F 03/08 10:42
推 AAPL:推一個289F 03/08 11:53
推 HNO3:是689早就瘋了290F 03/0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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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02:51 wahaha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