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uMouDiscuss作者 j791126x (.....)標題 [爆料] 許恆達老師臉書時間 Mon Mar 24 13:20:47 2014
Quote from 陳信安老師:
「2010年德國斯圖加特爆發群眾抗議中央車站改建工程的抗爭活動
當時警察動用噴水車要驅離抗爭民眾
造成兩人眼睛失明
事後,德國檢方以傷害罪起訴兩名警察
原因是他們已經違反執行勤務的注意及必要義務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規定: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
當方法為之。
警察行使職權已達成其目的,或依當時情形,認為目的無法達成時,應依職權或因義務人
、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
如果還只是糾結在學生先違法去攻佔行政院
而忽視國家公權力行使的比例性的最根本要求
那只能很遺憾也很嚴肅地說: 是失格的法律人才會有如此的思維
當然,在一旁拍手叫好的,也將淪為共犯」
https://www.facebook.com/hdhsu
警察先生 不要以為躲在政府後面就沒事喔
被拍到打人的 一個一個抓起來起訴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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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4.102
噓 PPPGGG:不可能啦 它們快升官了3F 03/24 13:21
推 arthurkot:那些動粗的警察就算軍中某些垃圾志願役 躲在制度下4F 03/24 13:21
→ AxelGod:口交臉:不管,學生違法再先,謝謝指教6F 03/24 13:21
→ divus:最後就是互相起訴9F 03/24 13:22
推 kopuck:有沒有歐美國家行政機關被攻占時 當時的處理方法的前例嗎?10F 03/24 13:22
我以為228只存在於歷史中
昨天晚上親眼目睹
※ 編輯: j791126x 來自: 140.119.144.102 (03/24 13:23)
→ divus:假如有人攻進國防部 要不要開槍?12F 03/24 13:23
推 lmc66:把爛警察都抓出來告死他們 我的稅金不養這種走狗13F 03/24 13:23
→ winu:推許恆達!14F 03/24 13:24
推 four5:有沒有國外總統企圖賣國的案例?16F 03/24 13:24
→ c7683fh6:國情不同 下至警察上至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
現在馬政府是用戒嚴時代招數在對付學生 台灣真的解嚴了嗎17F 03/24 13:24
推 sxoao:難怪德國在進步21F 03/24 13:30
推 dnek:共犯,說的好22F 03/24 13:30
推 ksxo:德國記得之前還有已經9x歲的警察被抓到後起訴的...25F 03/24 13:33
推 lucksun:蔡正元啊,有人備份他的發言嗎?30F 03/24 13:38
推 lanuvie:推 難怪德國進步+131F 03/24 13:42
推 yadohime:所以德國才是民主法治國家.....台灣??33F 03/24 13:50
→ tearcolor:那是德國 台灣水準哪有那麼高
德國的法律水準世界一流 台灣頂多中間而已34F 03/24 13:52
推 bigeye131:同學一定要帶相機存證保護自己,早上記者都被請出去了40F 03/24 14:22
噓 BoatLord:檢察官要敢起訴阿 看電視都"知"有犯罪事實惹42F 03/24 14:35
推 lilychichi:貼德國的報導只是自嗨用 台灣沒有轉型正義
德國對納粹的追溯期是沒有限期的 快死了抓到一樣拖回去審判 台灣危害民主的人到現在還可以演講什麼是民主45F 03/24 15:28
推 rupcj:台灣的檢察官站出來起訴違法的原警啊50F 03/2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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