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uMouDiscuss作者 kuro (自由の心)標題 [國媒] 太陽花學運 - 205封到案通知書的因應之道時間 Sat Apr 5 16:20:19 2014
太陽花學運- 205封到案通知書的因應之道 文/高成炎(台大資訊系教授)
編按:本文作者高成炎教授,以個人多年遭集會遊行法等送辦的經驗,告訴學運學生,
勿被檢警的心理戰嚇到…
今日是太陽花學運的第18天,205名闖入政院的學生,陸續收到到案通知書,被台北市
刑大警方約談訊問。學運總指揮林飛帆砲轟馬秋後算帳,先姑且不論馬政府是否秋後
算帳,本人認為需一次大規模的調查205名學生,只有一個原因,就是無具體事證,但
此通知成功的造成學生家長的緊張與困擾,也讓其他學生的家長,對於學生佔領立院
的行動,心生恐懼,可謂心理戰。
我在1992年到2001年中間,被集會遊行法、妨礙公務
起訴逮捕不下數十次,希望以過
來人的身分,與大家分享一些經驗。首先,本人
建議任一遭調查學生,均不用主動到
警察局說明,因為就算不到,警察也沒有權力上門逮捕學生。接下來,可
靜待警方移
送,但是即使遭到移送,也
不用緊張,這裡只是
心理戰的一環而已。直到
收到檢察官
的傳票,再仔細看上面的內容,若上面寫的是關係人,就完全不須理會,因為關係人
既不是被告,也不是證人,不能用傳票傳喚到場,只能用通知的方式,而
通知是沒有
強制性的,想來不來就是個人心證了。若傳票上面寫的是證人,也可請假不到,事由
就寫“人在立院,保護台灣,不便出庭”。若列為被告,理論上應到庭,但我還是建
議不到庭,檢察官
之後就會拘提,但是結果一定會放出來,這就表示靜坐立院,攻佔
政院,
並不是情節重大的事件,依此結果就可說服家人,人身安全無虞,故不必擔心。
我會
做出不予理會的建議,是因為與這麼多人面談,主要目的是為了找出大家口供之
間的差異點,若205人均不去警局,警方不只無法確知首謀,也無法藉由不同的口供
論述,分化運動的力量。而在法律上,關係人可不到場,被告基於不證己罪原則,有
不說話(緘默權)甚至說謊的權利,但若為證人,在法庭上說謊,就有偽證罪,因此我
基於個人經驗法則,建議大家無須到庭,若需到庭,也請寬心,不必被到案通知書嚇
到,只要把一切交給公益律師即可。(陪偵律師專線電話:02-25231178 (24HR)、白
天: 02-33938666、晚上: 02-25592119)
http://www.peoplenews.tw/news/c79376a9-7202-4721-b6f5-c8757c83c11e 民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84.1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686031.A.5C4.html
※ 編輯: kuro (118.161.84.111), 04/05/2014 16:20:55
推 jjkelly:昨天在青島東路也有人上台分享這個! 謝謝8F 04/05 16:26
→ Mature …
推 Mature:我只是不太懂 他們怎麼有辦法調查出這些人是誰啊?12F 04/05 16:29
→ Mature:如果是台上那些就算了 連下面低調的都要查身家嗎??
推 raepopo:推 KMT外鬥外行鬥人民最行17F 04/05 16:31
推 manki:高調32F 04/05 17:11
推 genka:高調34F 04/05 17:16
推 hsiec:拘提到被放出來要多久?他們不是都有蒐證嗎?這篇太樂觀了吧37F 04/05 1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