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iki318 (KIKI)標題 [爆卦] 打死鸚鵡還很囂張..時間 Sat Apr 4 17:47:59 2015
※ 已上新聞: http://ppt.cc/xAAq
剛剛在鸚鵡論壇FB專頁看到有人因為被鸚鵡咬傷,
就憤而打死三隻鸚鵡...(目前有受傷的鸚鵡被救下)
態度還十分囂張。
據底下留言已經有人通報蘋果日報,
該名兇手還嗆說:
"不是要找警察 要找蘋果 快一點啊 別出一張嘴"
http://ppt.cc/fNfM (FB連結,含有鸚鵡屍體照..)
部分對話如下,鸚鵡照片我不忍心點開看,
只截取部分對話。
http://ppt.cc/XaiE
http://ppt.cc/t~-W
http://ppt.cc/XqP-
http://ppt.cc/aYpN
http://ppt.cc/0iXv
法律能不能制裁這種人啦!!
板友tammy52099補充:
http://ppt.cc/M2Q0
頭爛照(甚入)
http://ppt.cc/q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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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1.210
※ 文章代碼(AID): #1L7xDIZ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8140882.A.8E1.html
http://ppt.cc/0iXv 貌似等著上新聞..
推 wtomy5: 幫高調
快幫推5F 04/04 17:50
我也很想知道有哪些法律可以制裁他..
虐待動物?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10), 04/04/2015 17:52:40
推 koiopolo2: 養鳥人幫高調 動保法罰下去就開始哭了吧8F 04/04 17:52
推 lankawi: ,鸚鵡欸
沒證據gg9F 04/04 17:52
屍體照不算證據?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10), 04/04/2015 17:54:29
推 fuxyou: 就說牠不小心自己摔死的。不用謝我11F 04/04 17:55
有,該兇手將屍體照發給論壇鳥友,
已被鳥友連同對話截圖放上網,FB連結有圖。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10), 04/04/2015 17:58:41
推 OiaLee: 推!超過份!愛養就要承受!14F 04/04 17:57
噓 s3f4e9g6aa7: 每天被吃的雞豬牛羊好可憐,長的不可愛就沒人幫他們申冤17F 04/04 17:59
推 rbull: 他是有把鳥吃了嗎 沒吃就是虐殺動物20F 04/04 18:00
→ rbull: 釣魚只有這種程度嗎24F 04/04 18:00
推 koiopolo2: 扯食物的有事嗎 安安成年沒 ?需要教你怎麼分 ?25F 04/04 18:01
推 Junticks: 這的確違法、符合動物保護法虐待動物的要件。非管領飼養的必要行為的暴力對待。這麼想紅就讓你紅到罰錢又上報、幹27F 04/04 18:01
→ rbull: 台灣的罰則很輕 這是最讓人心寒的地方30F 04/04 18:02
感覺就算罰完以後還是會一樣囂張...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10), 04/04/2015 18:03:46
噓 ptttea: 鳥本高潮中~~~31F 04/04 18:06
推 wtomy5: 虐殺動物 出來面對阿36F 04/04 18:15
該名兇手的FB上有滿多張鸚鵡照..
不知道受害鸚鵡是不是不只今天看到的這樣...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10), 04/04/2015 18:16:37
→ wtomy5: 沒轉鸚鵡頭被打爛的照片?37F 04/04 18:16
我不忍心點開圖來看,
所以沒有PO上來...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10), 04/04/2015 18:17:29
推 wenddw: 沒有動物該死於人自爽41F 04/04 18:21
更正: 樓下有板友更正小太陽為二級保育類
亂打流浪狗都有法律制裁了,鸚鵡也有吧?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10), 04/04/2015 18:23:41
也太輕了吧.........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 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者。
二、 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者。
三、 違反第六條規定,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者。
四、 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飼主未給與必要之醫療,經直轄
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五、 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宰殺動物者。
六、 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未依主管機關許可方法宰殺數量過賸之動物者。
七、 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未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宰殺方式宰殺動物者。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10), 04/04/2015 18:24:55
感謝更正,正在上網了解二級保育類的相關訊息
推 koiopolo2: 是說就算屠宰 只要是正常人都不會用虐殺的方式
豬都下巴拉起來一刀心臟48F 04/04 18:28
→ koiopolo2: 至於虐殺的在旁人看來只是很變態而已51F 04/04 18:30
推 wahb7610763: 他想殺來吃本來就他家的事
只是同為鳥主看了有點討厭就是了52F 04/04 18:30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10), 04/04/2015 18:37:16
推 blxbl: 高調!!59F 04/04 18:37
推 shiawasan: 幹,讓他紅啦,以後只要提到他就是虐殺動物
最好讓他身邊的同事上司女友全都知道,不用做人剛好60F 04/04 18:37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10), 04/04/2015 18:40:23
※ bearyuchan:轉錄至看板 WomenTalk 04/04 18:40
推 tammy52099: 市面上鸚鵡除了情侶.虎皮.玄鳳.玫瑰環頸外,皆為保育類詳情請查詢林務局保育網國內法規(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68F 04/04 18:48
推 STRO: 幫高調,等著看人渣上新聞70F 04/04 18:51
推 immaola: 讓他紅到清明節祖先來找他71F 04/04 18:52
推 monch: 看到照片好不忍心 :-( 鳥寶好可憐……73F 04/04 18:53
推 a000114: 廢物!只會欺負弱小動物80F 04/04 19:05
推 resmink: 希望他有天也會被扁成這樣81F 04/04 19:08
推 QQdragon: 幹你娘的廢物 只會欺負弱小82F 04/04 19:11
推 kashinx: 我家人每個都被牠咬到見血過 但大家還是很愛牠 啊就可愛啊 根本無法真的生牠的氣93F 04/04 19:23
推 papro: 虐待動物 可惡96F 04/04 19:37
推 ogcman: 幫你高調 但鳥本怎沒出現100F 04/04 20:03
已上新聞:
http://ppt.cc/xAAq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10), 04/04/2015 20:20:49
推 luxaky: 動物保護法很輕 要讓他痛就篩選他恐嚇你的訊息…102F 04/04 20:20
※ 編輯: kiki318 (118.170.1.210), 04/04/2015 20:24:29
推 woopoo: 鳥本出動囉!!解解每日囉103F 04/0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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