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GCOGCOGC (大懶趴頂扣扣)標題 [爆卦] 鍾年晃FB 柯P,這次你錯了時間 Wed Apr 29 15:41:02 2015
https://www.facebook.com/yvrechung?fref=nf 鍾年晃FB
柯P,這次你錯了
我的智商雖然沒有很高,但腦袋應該沒有裝大便。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除非無法直接告發,否則不能以儀器告發。而違規停車並
不屬於無法現場開單告發的項目。
再者,台北市監視錄影器設置自治條例規定監視器使用以公共利益及治安為原則,違停也
不屬於上列適用範圍。 所以柯P要用監視錄影取締違停有適法性疑慮。
政府取締交通違規的用意應該是減少違規件數,而不是增加罰單數量。用錄影器取締違停
並無法達到疏導交通,減少違停的目的,因為被開單的人當場並不知道,所以罰單開了,
但交通依然壅塞,唯一獲利的只有市庫。這應該不是政府的初衷。
身為地方首長,掌握數個違規停車熱點之後,第一個想到的應該是為什麼,是附近有學校
、市場,違停發生時間是否集中單一時段,還是數個時段,這些都有專業資料可供評析,
找出原因後對症下藥,多管齊下才能解決問題,而不是一味加強取締。
最後,監視器開交通罰單牽涉到侵犯人權與隱私權的疑慮,與不符合執法比例原則的問題
,已有許多法界先進提出高見。希望柯P能夠廣納雅言,急流勇退,勿以惡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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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rookie: 因為綠營很愛看電視 但我跟你講白的 北連中胡
現在這時間點帶風向真的沒用了 現實世界的風向早就變了我真的很喜歡那句 退潮之後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選舉沒有確定的 但北連中胡贏面大 胡又比連更穩些
我是否被黃打臉 你可以不必這麼急 否則很快會被打回來不用多久了 再18個小時就知道誰沒穿褲子11/28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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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鍾年晃FB 柯P,這次你錯了
04-29 15:41 OGCOGCOGC.
推 VVizZ: 慘了年晃要黑了 怎麼辦1F 04/29 15:41
→ pooznn: 綠的大概在防柯P真的腦充血跳出來選總統吧!2F 04/29 15:41
推 goiohi: 現在的柯粉和以前的馬迷又有甚麼不同呢6F 04/29 15:42
推 dearjohn: 怎麼可能會黑,敏鳳and年晃都認為這次太超過惹。7F 04/29 15:42
→ taotzu …
→ taotzu: 有人又再跳針說綠的怕柯屁了XDDD9F 04/29 15:42
→ Jason0813: 不意外的話 哇哇挖錄完 紅姨應該也會被打成區區10F 04/29 15:42
→ mayjan …
→ mayjan: 我家這附近這幾天紅線都會開單 我想這是好事15F 04/29 15:42
噓 LUB5566: 怎麼會黑,支持這說法的那麼多,推給柯粉就好啦16F 04/29 15:42
推 sa12e3: 第三行XDDD18F 04/29 15:43
推 VVizZ: 年晃 五百 來找 我領 快點 不然 就沒 了喔19F 04/29 15:43
→ mayjan …
→ mayjan: 敢開車就乖乖照規舉來 不然就檢舉20F 04/29 15:43
→ dearjohn: 除了剛前進新台灣裡有個call in的說自己曾被錄影開單外21F 04/29 15:43
→ dearjohn: 基本這件事沒情有太大的爭議性。23F 04/29 15:43
推 huangjyuan: 並不是柯說什麼都是對的 看這次的反彈有多大24F 04/29 15:43
推 tn1983: 不太意外 大巨蛋也是依法有據 柯P也是無視法律硬幹26F 04/29 15:44
→ dearjohn: 我倒覺得可以用這次事件讓那些曾被錄影開單的民眾好好去28F 04/29 15:44
噓 waijr: 為什麼會不知道 直接寫此地設有檢舉攝影機請勿違停...29F 04/29 15:44
→ dearjohn: 申訴一下,到底這件事情的本質是否違反人權。31F 04/29 15:44
推 gigigaga28: 那路口的監視器也撒掉吧,因為侵犯到我的隱私了32F 04/29 15:44
推 JCS15: 推年晃 KP再好好想想 真想做就先提出具體做法方案33F 04/29 15:44
推 bobobola: 幹 我是被測速開單的 不能申訴34F 04/29 15:44
推 amovie: 贊成 以後全台灣民眾檢舉違規停車都無效 我就唾棄柯文哲35F 04/29 15:44
→ waijr: 最好民眾會不知道啦....36F 04/29 15:44
→ IMpcFox: 不能用儀器告發?那路口那個拍照的,裡面都藏警察喔?37F 04/29 15:44
推 papac: 按現有的法令去做 就是只能讓警察天天去站崗了38F 04/29 15:44
噓 kl015013: 他就是要改法律 你拿法律出來卡他幹嘛40F 04/29 15:45
推 liskenny: 這個角度看也沒錯 但罰久總是會改善交通也沒錯 除非錢多41F 04/29 15:45
→ amovie: 為啥民眾能以儀器告發 明明就是違法43F 04/29 15:45
推 kinki999: 非警方在現場錄影舉證的,真的不是很好觀念,柯p錯了44F 04/29 15:45
推 fricca: 推這篇,拜託不要硬幹,這真的執行下去會一堆問題47F 04/29 15:45
→ Leeng: 我的動態:Google 年晃 國民黨48F 04/29 15:45
噓 pitalvlu: 應該是上次挺柯建銘被打臉才會在這議題當出頭鳥50F 04/29 15:45
推 Xenogamer: 本來就是對要鼓勵 錯就應該批評 過度造神只會造出扁馬52F 04/29 15:45
→ no821010: 誠心發問 違停為何沒有危害公共利益 擋到別人的路不算53F 04/29 15:45
推 Jason0813: 年晃講出國王沒有穿衣服的事實 這下子能去華視上節目了54F 04/29 15:45
推 vvvi: 不能用儀器告發 那一堆檢舉達人拍照檢舉違停為什麼就算57F 04/29 15:45
推 Grammy: 讚 這才是貨真價實的監督60F 04/29 15:46
→ jay111101: 抓到了~~~中年晃是黨工,臥底這麼久終於露餡了吧!!!!!!61F 04/29 15:46
→ Atropos0723: 我就因為騎車行駛快車道被錄影,後來罰600......62F 04/29 15:46
推 krishuang: 推年晃;河粉跟媽咪差異只在挺的人不同64F 04/29 15:46
→ hipab: 先跟你說喔...... 我不管啦 北連中湖65F 04/29 15:46
→ Xenogamer: 我可是柯P監票志工 但希望他進步就應該指出錯的地方67F 04/29 15:46
→ amovie: 以後民眾用儀器告發違規停車 免罰 再來鬼扯吧68F 04/29 15:46
→ Atropos0723: 所以當年警察拿監視器畫面列印出來罰我600是違法的?71F 04/29 15:47
噓 losel: 如果不是年晃 大概就是被噓到下去領50072F 04/29 15:47
推 bobobola: 阿對吼 我也有被錄影的罰單 不知道還能不能申訴73F 04/29 15:47
→ Jason0813: 柯p這次錯到離譜 而且現在還沒發現錯在哪 很恐怖75F 04/29 15:47
推 delmardidi: 推.....實在很受不了柯粉,柯說什麼都對76F 04/29 15:47
推 dearjohn: 我覺得如果年晃跟COCO姐同台大概又會為這件事情吵起來XD77F 04/29 15:47
推 Comebuy: 叭叭 柯柯引起這麼大的爭議還不退選 (懷舊一下\⊙▽⊙/)78F 04/29 15:47
推 jackie0414: 還要繼續護航的人 腦子不是裝大便 是根本沒腦79F 04/29 15:47
推 bogeeyo: 柯粉:中年晃是黨工9.280F 04/29 15:47
推 kimo6414: 又一個區區 唉 大家都被kmt收買了嗎81F 04/29 15:47
推 peace1way: 推!我支持柯也完全不支持柯這次的作為,真的很無言。83F 04/29 15:47
推 pm2001: 以目前來講 監視器真的是b>z85F 04/29 15:47
→ delmardidi: 居然還說沒不要違停就不怕被監控啊,超暈倒的言論87F 04/29 15:47
推 kuninaka: 柯粉沒必要完全支持柯文哲的所有政策吧89F 04/29 15:48
→ kinki999: 重點是政府執行像監控舉證,民眾錄影是偶發性舉證90F 04/29 15:48
噓 Aenyie: 年晃根本就是國民黨派來的 沒有違規停車的ㄖㄣ 為什麼反對91F 04/29 15:48
推 waijr: 那我們附近社區寫這邊有攝影機請勿亂丟垃圾 也是違法?92F 04/29 15:48
→ airawesu: 請大家去看八卦第154102篇文章93F 04/29 15:48
推 Bokolo: 這次,正確95F 04/29 15:48
→ waijr: 便利商店寫內也攝影機 請勿順手牽羊 也是違法?96F 04/29 15:48
推 JCS15: 柯粉一出蛆吱若鶩97F 04/29 15:48
推 amovie: 其實 法界自己把以前用監視器當證據的處罰 完全撤銷99F 04/29 15:49
推 dearjohn: 噓什麼噓!程序錯誤就是錯誤!把蚵P當皇帝嗎?
1.違停是可以用人力去檢舉 2.24小時監視錄影取樣會涉及人權隱私上的問題!(公眾人物將無隱私可言!這很嚴重)測速照相只會拍攝違規的當下,所以不算在討論以內。512F 04/3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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