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eihefa (潛規則)標題 Re: [新聞] 太陽花打人警察找到了 北市警:仍會執勤時間 Fri May 15 17:35:19 2015
※ 引述《KouChouChing (20分鐘)》之銘言:
: 太陽花打人警察找到了 北市警:仍會執勤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515/610971/
: 2015年05月15日16:34
剛看到這個新聞裡,北市警局長邱豐光說,已查出該名警員身分,但因為沒人提告,
所以不處理
我在台北從事法律工作,我保證政府知法犯法!!
根本就不用有人告警察 因為雖然普通的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沒人明確告就不行
但是公務員犯傷害罪不是告訴乃論!!只要發現明確犯行,就要提起公訴!!
證據如下:
刑法第 277 條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87 條 (告訴乃論)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第二百八十四條及第二百八十五條之罪,
須告訴乃論。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者,不在此限。
所以今天去議會備詢的中正一分局副局長,還有局長,還有前任的局長方仰寧,根
本都是裝孝維、包庇下屬、知法犯法、裝死瀆職,強烈建議這些人以後都要轉型正
義清算,上法庭審判這些人瀆職、傷害,然後去職坐牢!!
另外說到沒人告?還有一件更扯的事情
那就是前一陣子的事件:
佔領政院案》告馬、江殺人未遂太陽花39人反被起訴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77842
佔領政院案》告馬、江殺人未遂 太陽花39人反被起訴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北檢認為提告動作 為攻佔政院鐵證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去年三二三佔領行政院事件,起訴魏揚等九十三人,昨再依刑法三○六條侵入建築物罪,追加起訴三二三事件中遭警方攻擊倒地抽搐的牙醫師王心愷、林明慧等卅九人。離譜的是,王心愷等人是因遭警方驅離受傷,而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馬總統、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警政署長王卓鈞等人涉殺人未遂罪,結果台北地檢署認為此舉反成王心愷等人參與攻佔政院的鐵證。 ...
這件事完完全全是政治迫害和追殺,因為要侵入住宅的構成要件,是要有「侵入」的
動作,比如破窗、破門、翻牆,也就是第一批攻佔行政院/立法院的人才會犯下此罪
之後,當行政院/立法院,已經處於一個「被佔領」的狀態,自由進出,形成開放空間
,那麼
群眾走進去,是不會有侵入住宅的構成要件的,完全不犯法!!
所以這39人,因為告政府,所以反而被政府起訴侵入住宅,根本完完全全胡說八道!!
完全沒有起訴該有的證據!最後絕對判不成罪,完全鬧你嚇你而已!!
檢方胡說什麼什麼證據確鑿??照這種邏輯,那所有去過兩院的媒體記者,包括民進黨
的政治人物天王們,證據超明確啊,都該起訴啊?有嗎?
承辦此案,胡濫起訴的北檢檢察官,強烈質疑你是政治打手!
目的就是要造成民眾的寒蟬效應,真是卑劣!!下流!!
警察局長在議會裡知法犯法、扯謊包庇
檢察官沒有證據就濫行起訴
進化的假民主真獨裁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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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loud7515: 不愧是鬼島 各種狗屁倒灶的事情都有…4F 05/15 17:36
噓 yoyodiy: 那你去告台北市警局局長瀆職 法務部長瀆職呀7F 05/15 17:37
→ Gallardo: 吱己衝政院 討打 怪誰 XD8F 05/15 17:37
→ qoollqoo: 請問佔領別人家在啾朋友來 也沒事嗎9F 05/15 17:37
推 esspx: 你會被沒讀書的噓 幫補10F 05/15 17:38
推 solsol: 理論上如果你說的對 可以有人去檢舉 檢舉就必須處理啊11F 05/15 17:38
推 loveflames: 柯p對警察的管控權力有限,警察主要還是聽警政署的12F 05/15 17:39
推 Gooddy: 斗膽請問一下,《強制執行》中的《棍棒驅離》使用時機是?13F 05/15 17:39
→ Gooddy: 搞不清楚到底哪時可以合法使用@@15F 05/15 17:39
推 aqua17: 誰叫你不是腦麻9.2,被告活該16F 05/15 17:39
※ 編輯: weihefa (223.137.181.27), 05/15/2015 17:42:27
噓 kenro: 聽你再亂引申17F 05/15 17:40
噓 sartan: 自己愛闖被揍活該18F 05/15 17:40
推 cloud7515: 使用時機是 對無黨證民眾可隨時執行19F 05/15 17:40
→ s902131: 使用時機喔 對方沒黨證就是使用時機阿20F 05/15 17:40
→ solsol: 喔 可能警方直接把他有過失的傷害吧?21F 05/15 17:41
→ realmeat: 說謊好像真的沒有法可以辦..24F 05/15 17:41
→ cloud7515: 當初沒闖的話 台灣就被半分忠賣掉啦27F 05/15 17:42
推 hazel0093: 登入次數 180次 有效文章 一篇28F 05/15 17:42
→ kenro: 沒闖行政院 光在立法院還是可以擋30F 05/15 17:43
推 QQron: 推32F 05/15 17:44
推 exo03: 打ㄧ打血液循環37F 05/15 17:45
推 l9830826: 推,國民黨不倒,國家不會好44F 05/15 17:49
推 tcboy: 自從會...51F 05/15 17:50
推 zuiko: 幫補血54F 05/15 17:51
推 freezee: 國民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57F 05/15 17:51
→ kit279: 高調 惡質員警必須揪出來66F 05/15 17:54
推 acsre: 幫高調 媽的一群敗類怎麼不去死一死67F 05/15 17:55
推 Mitch: ...75F 05/15 17:58
推 LonyIce: 警察用人臉辨識系統找甲甲找超快76F 05/15 17:58
推 liuedd: 馬的,還想搓掉83F 05/15 18:02
噓 zcc921: 法律念到這樣充滿主觀情緒也是一種悲哀90F 05/15 18:06
推 yehmd: 太可惡91F 05/15 18:06
→ silverair: 柯文哲,出來處理喔.........92F 05/15 18:06
→ ubcs: 法盲老草莓警察團336F 05/16 12:12
推 ymin: disgusting337F 05/16 14:06
→ www8787: 法律玩der是誰背後權勢硬誰就贏338F 05/16 15:34
推 vcyc: 高調啊 根本騙外行人
我要念法律系了(X339F 05/16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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