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iaooooooooo (貓主席小妹)
標題 Re: [新聞] 婦搭公車心跳突停 台大生CPR救回一命
時間 Tue Jun 23 20:01:44 2015


※ 引述《er230059 (CQH)》之銘言:
底下一定有人推會被告
但是說真的我覺得沒有必要每次有這種新聞就要酸說會被告
這個社會應該多點正面的力量 應該給予見義勇為的人鼓勵才對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條之2:「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
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NaouZ: 沒錢的還是不要輕易嘗試, 交給上帝裁決就對了.06/23 18:58
basketkdash: 緊急醫療救護法有用嗎 到時法官不認定不是一樣要陪死06/23 19:01
Oalnenya: 滿有勇氣的,學過跟用來救命是兩回事06/23 19:14

-----------------------------------


我是文中主角的同班同學 一起實習 他絕對是系上強者無誤 無庸置疑ㄏㄏ

不過我另一個身分,是曾經參與制定台灣版「好薩瑪利亞人法」一役。所謂好薩瑪利亞人

法就是急救免責的法律。我的工作是整理世界上各種急救免責的法律,美國各州啦、歐洲

啦、日韓啦,讓老師的團隊在修法時參考。




台灣之前推動全民CPR很失敗,因為CPR的講師總是會說,用在親人身上就好,不要用在陌

生人身上...blablabla... 就算中華民國建國以來,從來沒有善意救助者因此被判刑,但

被告的恐懼還是深植人心。而且確實有人因為法律保障不清楚,救人還要狂跑法庭。





在台灣成功修法之前,研究顯示大家不敢助人的主因,正是因為缺乏法律保障;研究又顯

示,如果台灣有法律保障,那麼會民眾點頭如搗蒜,大家願意救人,比率衝到西歐水準!



所以台灣有很充分的理由修法,對吧!?




在學界努力下,台灣於2012年聖誕節,通過自己版本的好薩瑪利亞人法[註],而且我們的

保障可以說是目前全世界最完善的。舉例來說,多數國家只免除刑事責任,沒有免除民事

責任;但我們是直接寫明,民刑事責任都免了。



再來,美國某些州只有醫護人員或受過CPR訓練的民眾可以免責(可以理解)。某些州則是

相反,醫護人員在路上急救,犯錯了還是有責任,因為法律期待這些受過訓練的人不能犯

錯。





不過台灣不管你是誰,反正救人就是免責,

許多人會期待醫護人員下了班也100%不能犯錯,但台灣修法過程中爭取到,如果是非執勤

中的醫師、護理人員、救護技術員,也有同樣規格的保障。


總之一切的一切,目的就是希望能夠降低民眾的疑慮。

好薩瑪利亞人法的終極精神是,法律不該成為施救者的障礙,就算技術不純熟(畢

竟沒有幾個民眾真的壓過胸的)、知識不足,也還是要鼓勵下一個人去救人,所以就算做

錯了,救失敗了、甚至害病人死亡,也不該扛法律責任。



有些人也許會覺得很神奇,但精神就是保護未來眾多的施救者,遠比保護當下這個病人重

要。總之處罰施救者的先例萬萬不可開,這就是這條法律的精神。






有人會問為什麼值勤中的醫護人員不受保護,這比較麻煩。這已不單單是路倒急救的問題

,而是牽涉值勤中的醫護人員的醫療行為去刑化的問題。事實上,好薩瑪利亞人法也從


來不保障值勤中的醫療人員,值勤中的醫療人員還需要其他法律保障。我也100%支持醫療

去刑化,但這還有待未來大家一起努力。







大家猜猜眾人的反應如何?

我們把眾人分成法律人 醫界 跟一般民眾



鄉民們總是會酸,遇到白癡法官還是會碰壁,但是事實上,法律人超級支持修法的。因為

法律人也不想被罵恐龍;如果修法寫清楚,想亂告的人沒有空間,他們也樂得輕鬆。法律

人也跟鄉民一樣,認為善意救助者不應該用法律修理。




醫界則是..... (沉默),修法後喊說還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就是這群人。到底為什麼?我也

不知道,有請各位前輩開釋。這群人是重點族群,如果化解不了這些人的疑慮,法律設計

再完善也推廣不了民眾CPR。




一般民眾最有趣,記得我們剛剛說過,研究顯示如果有了法律保障,台灣願意救人的比率

可以跳到西歐水準嗎??



現在的研究還是顯示,就算你跟他說明台灣已經有好薩瑪利亞人法了喔,結果願意出手的

人還是不多,只有稍微提高一點點而已...........


那麼以前那些西歐水準,說有法律就願意救人的人呢?我也不知道他們去哪裡了。





過去台灣人都說不願意救人,比率比外國低,是因為沒有像外國的法律保障,結果我們現

在的法條比任何一個國家的保障更完整,但民眾還是會找其他的理由說服自己不要救人,

像是還是可能要跑警局、還是要花時間等等。


這些問題國外也存在,但別人救人的比率仍然硬是比我們高好幾倍。



在台灣現行法律下,連要被起訴都很困難了,但大家還是會說會被亂告啊什麼的。但是

訟棍、三寶、會抬棺撒紙錢去鬧的人,就算法律再完善也還是會存在。我的心得是,部分

台灣人根本就不想要救人,先前說不救人是因為缺乏法律保障,其實是假議題。


不過不想救人也沒關係,就連醫護人員也沒有義務下班後要出手幫忙。修法是為了保護

那些願意幫忙的人,而非逼迫大家出手救人。




話說回來,西歐有保障急救者的法律這麼多年,也差不多60%的人願意而已,美國的知識


份子可以高到90%。台灣的保護才剛開始,真的不急,不如把2012年的修法看成是百年大計


吧。



最後

就算我們只能把願意急救的民眾,從10%拉到33%,看似不多,但這代表本來要10個人看到

你倒下,才會有人願意伸出援手,變成只要3個人看到你,你就有希望,


這是很了不起的事!



[註] 法條如下: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4 條
本法所稱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下簡稱救護人員),指醫師、護理人員、救護技術員。

第 14-2 條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
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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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婦搭公車心跳突停 台大生CPR救回一命
06-23 20:01 miaooooooooo.

james732: 是說如果我沒受過訓練,嘗試救人但失敗也沒責任嗎?1F 06/23 20:03

沒錯!總之台灣法律就是希望,能完全消除民眾心中的恐懼 (至少在法律層面)

james732: 不過如果是因為知識不足而害死人的話...?2F 06/23 20:03
miin777: 推這篇3F 06/23 20:04
Andrew0806: 喔喔4F 06/23 20:05
james732: 我記得CPR操作不當的話反而是有危險的?5F 06/23 20:05

就算操作正確也會有傷害,但是不CPR人是穩死的;CPR即使會帶來某些程度的危險,但還
是值得法律保障,讓民眾敢去做,這就是修法的精神呀

meredith001: 省省吧 鬼島就是先告再說  解決時早就不知道猴年馬月6F 06/23 20:05
bvckk: 給箭頭,如果不是你這篇我根本還是以為會被告7F 06/23 20:06
james732: 確實就算最後無罪,被起訴跑法院就夠崩潰了....8F 06/23 20:06

我們就是想要給一個連跑法院的機會都沒有的法條,民眾在修法前要的就是這個。

bvckk: 所以不要先扣假議題這個帽子,宣導真的夠嗎?9F 06/23 20:07

有喔~當時辦了很多活動,現在各縣市也都有在宣導,主力放在學校的小朋友!
要改變成年人的想法真的很困難,成年人不願意就是不願意!看推文就知道

colchi: 請問一位下班的醫護人員走在路上發現了一位路倒民眾10F 06/23 20:07
sionxp: 把肋骨壓斷  插到心臟  就GG了11F 06/23 20:07
反正不壓也是死
而且插到心臟什麼的 是非常罕見的鄉野奇譚

colchi: 替路倒民眾急救的她(他)算是救護人員嗎?12F 06/23 20:08

這次修法有特別寫清楚,救護人員(醫師、護理人員、救護技術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
定亦適用之。意思是說不論身分,在這種路倒急救的情境下都受到保障!

wsdykssj: http://goo.gl/OjMDjY 之前那些人吵翻天的這篇文章,您13F 06/23 20:11
急救過失的專科護理師,到底有沒有罪? | BuzzOrange
[圖]
本文作者:楊坤仁醫師 最近醫界朋友廣泛在討論一題 103 年專科護理師國家考試考題:「台北捷運站有一旅客昏迷休克,站旁商家的一名員工與預計返家的專科護理師立即進行急救,但急救過程中因過失而造成旅客死亡 [...] ...

 
wsdykssj: 的看法是?14F 06/23 20:11

以前我也跟鄉民一樣覺得法律人都是智障,但他們真的不是...
他們也是非常希望讓濫告的人毫無欺負好人的空間
我們的經驗是,最反對修法保障急救的,其實是醫界人士;這真的蠻弔詭的,因為之前喊
最大聲要修法的也是同一批人,也照著醫界最聰明的腦袋們去修了...

colchi: 另外民眾的疑慮部分,大大可提供具體資料讓我參考嗎?感謝15F 06/23 20:12
bcharles: 出庭跟上警局不用花時間成本喔 傻傻的16F 06/23 20:14
james732: 上面文章「若沒過失,旅客就不會死亡」這句好可怕...17F 06/23 20:14
juliette: 原來已經修完法了 @@18F 06/23 20:20
basketkdash: 在台灣法律條文不是問題 問題是實際執行上是如何?
台灣太多法律寫一回事實際執行一回事了
法律之外還會有家屬來鬧 我就救過路倒老人被家屬煩死19F 06/23 20:33
wsdykssj: 我想上面的文章在探討終究回歸由人來判斷是否過當
可是我們又怎能預知法官是否認為我們有沒有操作過當?
我們無法期待每個人都是正確的操作急救、擁有正確的知識22F 06/23 20:36

現在國際趨勢就是要落實法律保障,提高旁觀者急救的比率;即使民眾操作不當,或知識
不足也值得保障。因為CPR與近年流行的AED,要造成永久傷害或致死真的太難了。國外醫
界不斷強調,旁觀者CPR的益處絕對多於害處,就算民眾不會做,也值得鼓勵他們嘗試去做


basketkdash: 告不成你就整天騷擾你想要錢壓驚 幹 好心沒好報
還住條一條街 躲都躲不掉 倒楣的要死 後來給6000擺平25F 06/23 20:36
wsdykssj: 何謂過當? 那條線在哪裡?27F 06/23 20:38
美國部分州的法律確實有這種意涵,受過訓練、沒受過訓練的能力不同,得到的保障也不
同,這時後要畫出一條線很困難。(不過美國實務上,甚至你擅自用了急救藥物也還是有
保障,因為精神就是要擴大給善意救助者的保護)。

但台灣就是全部一網打盡,全部保護起來。你就想成是立法的人,想讓所有人都沒藉口
在說法律保障不全面就對了。

knightzero: 有幾點想要請教
1. 如果受過醫療訓練者CPR過程有失誤
舉例來說家屬說你壓胸深度不夠,也能免責嗎28F 06/23 20:41

一樣受到保護! 這就是好薩瑪利亞人法的精神,做錯也受保障,就算害死人也受保障。
這個法律的精神是連這麼極端的例子都要保護了,其他都是小咖。

knightzero: 2. 萬一失敗,若是家屬一直打你是受過訓練的人這點呢?即使可以免責他們還是不停騷擾,然後以道義來說
又很難反告他們誣告,有無其他的反制辦法?31F 06/23 20:44

以前還可以用威脅提告來討點「誠意」,現在至少來亂的人沒有法律上的理由,這個法律
就要是斷絕病人家屬亂來的可能,讓法律永遠不再是救人的障礙。
人家連告你都沒辦法啊~

lsz6404: 推專業熱心小妹34F 06/23 20:48
ev331: 意思就是沒好處不想做
做了不一定有好處 能省麻煩就省麻煩35F 06/23 20:50
knightzero: 感謝原po解答,你和你同學真是台灣人才37F 06/23 20:53
xhs: 這種漂亮話誰都會講 等你被告 你跟法官說吧38F 06/23 20:53

這個法律讓你連告都告不成了,要怎麼去跟法官說? ^___^

這真的很無奈,以前民眾說沒有法律保障前,我們不救人;現在我們努力讓台灣有了明文
保障,問說為什麼還是不救人,就開始避談這個議題,針對我們個人了...

當然學界也相當想知道,這些人們背後的動機是什麼,畢竟盡可能掃除大家疑慮,才能真
正提高旁觀者CPR的比率。

keswickdada: 小妹不念書嗎?39F 06/23 21:01

不想

actifamateur: ^^40F 06/23 21:07
Sephi01: 年輕人傻傻的要會做人 不拿點誠意怎麼行41F 06/23 21:23
CowBLay: 都已經這麼清楚了還是有人看不懂只會潑冷水(攤手42F 06/23 21:23

s9523752: 我覺得可能是案例吧... 有一陣子新聞常有負面新聞...43F 06/23 21:25
救人這件事情完全沒這麼可怕
我也認為台灣變這樣  唯恐天下不亂的記者要負最大責任
消費民眾的恐懼 台灣不會變好

s9523752: 民眾看不懂法律 也常把新聞當成絕對 反而對你們不信任44F 06/23 21:26
Sephi01: 不能告你又怎樣 天天去你醫院鬧多開心
最後還不是花錢擺平45F 06/23 21:26
s9523752: 我覺得這才是為什麼多數人依然保留或避談的原因...
而且再加上 法律其實也不是唯一的阻礙點...47F 06/23 21:27
Sephi01: 尤其現在一堆老人都在領比平均薪資還高的退休金,不小心把別人的現金流搞垮了,全家都拿命跟你拼wwww49F 06/23 21:30

醫界仍然是反對修法,或是潑冷水聲音最大的一群人,這真的很無奈...
鄉民一直酸的法律人反而都力挺
至少修法解決了過去研究指出的最大問題
事實就是我們有全世界最好的急救免責法了
噓我還是無法改變這個事實

現在大家還是不願意救人,與其批評,不如學學修法的這先烈們去做點什麼建設性的事情
,讓旁觀者CPR的障礙更少。我們現在就很想找出下一個能解決的問題。

如果是自己不想救人,說一聲就是了,沒人會責怪你。
民眾本來就沒有義務要出手幫忙,下班的醫護人員也沒有。
我們本來就只想保護因為害怕被法律處罰,而不敢伸出援手的人,而不是打死都不願意救
人的民眾。

再先進的國家、教育程度再高都會有像你的人,這沒什麼問題,連美國知識份子還是有近
10%的人怎樣都不願意。他們從來就不是目標族群。

cwind07: 推有心立法 有心!51F 06/23 21:31
Sephi01: 加點誘因還比較有效,好比說參與急救者免一年健保費XD
還好修法沒過 不然醫院又要多一堆鐵床52F 06/23 21:32
有過啊
jankowalski: 醫療人員屬於「救護人員」 能依緊急救護法免責?
我在醫院聽到的就是「一般民眾免責 醫護人員仍有責」那麼醫界當然繼續沉默阿54F 06/23 22:01

您聽到的是錯的,只要看兩個法條就好了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4條  以及第14條之2
這是一般民眾 & 非值勤期間的醫師、護理人員、EMT都能夠免責的法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45

 

jankowalski: 要就乾脆一點 把「救護人員以外之人」拿掉
不然見到別人倒下為了避免被告 最多就是幫忙打電話57F 06/23 22:04

因為法律想把「值勤中」的救護人員排除於保護之外
這就更困難了,這是更大的醫療去刑化的問題,而不是像這種好薩瑪利亞人法的問題了
我個人也未來希望往醫療去刑化的方向修法,值勤中的醫護人員也受到保障,但是要這
樣修法那法律人都要跳腳~

底線是法律願意保障一般民眾 & 下班後的醫師護理師EMT;
但是值勤中的醫護人員跟過去一樣未受保護,
不過這就不是路倒急救的問題了

jankowalski: 那可能我上課時理解有誤 那在醫院走廊看到有人倒下上班時間內如果我施予CPR或AED 也是免責嗎?59F 06/23 22:11

那就不受好薩瑪利亞人法保障了,事實上全世界的好薩瑪利亞人法都是這樣。 因為當時是
「值勤期間」呀,法律期待你在上班時間急救不傷害病人,要免責只能期待醫療去刑化成
功了~

jankowalski: 可能我聽的「醫護未能免責」 是指院內發生的情況...61F 06/23 22:13
ragwing: 法律是告不成,但是沒人說上不了法院就你就沒事啊62F 06/23 22:14
jankowalski: ragwing君 說到重點了 其實醫療糾紛定罪率低63F 06/23 22:14
ragwing: 就算不是醫療人員,CPR沒救回來被無樑家屬+地方角頭+議員64F 06/23 22:15
jankowalski: 但光是跑法院就能把相關人員搞死65F 06/23 22:15

但是現在有了明文規定急救行為免責,在檢察官這關就直接不起訴了,連出庭都不必。
支持修法的法律人不是白癡,我的老師們也不是白癡呀,修法就是一步到位,要修到有人
想讓你跑法院搞你都沒辦法。

以醫療去刑化為例,假設今天去刑化成功了,那大家是不是可以用同樣的理由潑醫療去刑
化的冷水?說去刑化了還不是要跑法院,要曠日廢時...blablabla
如果推動修法的人真的這麼笨,修得漏洞一堆,那大家還去支持醫療去刑化幹麻?

jankowalski: 最好的方法就是少碰為妙 打電話叫救護車就好
除非提高訴訟門檻 或明訂相關行為不予起訴..66F 06/23 22:15

提高訴訟門檻是更大的問題
檢察官可以不起訴,現在的架構下就是了...

fireguard119: 告不成但知道你住哪就有得玩了
別忘了這裡是台灣啊68F 06/23 22:16
flamer: 推一下超強der貓主席70F 06/23 22:17
ragwing: 到你上班地點跟家裡騷擾討誠意,有沒有被告成沒什差別71F 06/23 22:17
jankowalski: 我是有跟親朋好友宣導AED免責..但我自己是不會碰的QQ72F 06/23 22:18
immer: 不起訴處分之前還是會被檢察官找去了解事情經過啊 何苦呢?73F 06/23 22:19

但是全世界有好薩瑪的國家都一樣,人家的意願還是比我們高。而且檢察官可以根本不跟
你聊天,就可以直接做出不起訴處分。

jankowalski: 期待台灣法律越來越完善的一天...74F 06/23 22:19
fireguard119: 不是台灣人太冷漠,是因為神經病太多了75F 06/23 22:19
immer: 更不用說要應付家屬們非法律上的途徑了76F 06/23 22:20
jankowalski: 我沒有要潑冷水的意思 只是表達部分醫療人員的看法77F 06/23 22:23

沒關係,第一步就是要消滅醫療人員的疑慮。

BenShiuan: 不知道修法過了...78F 06/23 22:23
jankowalski: 至少這樣能更了解為何醫療人員對此案有這樣的看法..醫療是否去刑化 絕對影響醫療人員積極施救的意願79F 06/23 22:23

我們做的就是急救去民去刑化 在修法前也被民眾說絕對影響施救意願
結果還是被潑冷水QQ
醫療去刑化最多最完美,也只能做到像我們這種程度,那是不是也乾脆不要修了?
但事實就是不會變成大家想的那樣。


xa51025: 沒人宣導誰知道啊81F 06/23 22:26
a2156700: 萬一不是毫髮無傷 會怕家屬特別不理性?82F 06/23 22:27
Lorazin: 不用上法院 是你ㄧ廂情願 檢察官起訴錯是免責的
檢察官不起訴 個人還可以提自訴83F 06/23 22:28

沒錯,但是如果我們倒帶3年,民眾說法律修成這樣的話,大家就願意施救;我們的目標是
提高旁觀者急救的比率,那你會怎麼做?找誰一起做?

今天不是要跟鄉民大戰,而是要找出能夠消滅民眾疑慮最好的方法,有更好的方法當然歡
迎,今天被戰成這樣我也很沮喪,但是如果有更好的方法值得我們去做,那當然歡迎提出
來。

Lorazin: 醫界反對修法 是你扣的帽子吧85F 06/23 22:29
醫界的態度最詭異,修法前最支持這個法,修法後對這個法潑冷水最多
如果今天反對醫療去刑化的人,用這篇推文中的理由去反對,譬如訴訟曠日廢時、會被家
屬盧、會被討誠意,所以我們就不用醫療去刑化了,你也會覺得邏輯很奇怪。

所以問題根本不再於這些理由,而在於認不認同醫療去刑化/好薩瑪莉亞人法
immer: 哦?連去當關係人說明都不用??86F 06/23 22:30
有警察的筆錄就夠了
Lorazin: 醫護界是切身有關 當然最有感 對濫訴反應最明顯
你不要被潑冷水就扣醫界帽子就好 立法時有廣泛問醫界嗎?87F 06/23 22:31

你根本沒有打算被說服對吧? 看你帳號也大概是個圈內人,其實台灣好薩瑪利亞人法的成
形長達5年甚至更久,關心的人都給了很多input,他們許多人甚至有法律背景,就是有這
些input,有他們的支持,我們才有辦法在法條裡面讓下班的醫護人員也免責。你也知道法
界人士對醫護人員的態度,光要加入這一條你想想要有多少人努力?有多少關心的人自己
跳進去推動法律?

明文寫出這一條在世間也是絕無僅有了,但是修法後,每次反對聲音最大的都有醫界背景
,說這個法律沒辦法解決問題。我真的很想知道為什麼。

如果你真的關心,覺得自己當時沒機會發表意見,那麼跟我說吧;學學那些提供input的
前輩,告訴我你有什麼建設性的辦法,是我們當時沒做,但接下來可以做,解決今天的問
題的?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我們為什麼還要繼續拼醫療去刑化?
因為醫療去刑化最好也只能做到這樣而已,今天大家提到的問題,醫療去刑化後也還是會
有,那就不需要做了嗎?修法成功你也一樣要噓文嗎?


jankowalski: 可能要先想辦法解決濫訴的問題 有點難QQ89F 06/23 22:36
immer: 所以還是不能救完就拍拍屁股走人啊~(茶90F 06/23 22:39

全世界有好薩瑪的國家也都這樣喔,雖然更理想的狀況當然是能拍拍屁股走人啦

jankowalski: 台灣法律或許有相對於其他國家最完整的保障
但是訴訟門檻低 隨便一個屁就要去做筆錄91F 06/23 22:44

這真的沒辦法,在法律層面的障礙,能清到最好的狀況就是這樣了。
但是西歐的意願還是能到60%~70%,台灣民眾在知道有法律的情況下還是在掙扎破10%。

jankowalski: 這才是意願不高的很大原因吧..
看看現在醫療糾紛那麼多 醫療人員能少一事是一事93F 06/23 22:45

所以回到我的本文
我的心得是  意願不高的根源是能少一事就少一事
跟有沒有法律保障法律根本無關
不想伸出援手的人就是不想伸出援手 給他所有他先前要的保障也一樣

jankowalski: 如果你有同事為了醫療糾紛上法院 你也會有這樣心態的我在歐洲實習過 台灣醫護人員的要跟歐洲比...95F 06/23 22:56

你在討論的是醫療行為去刑化。
我們同為圈內人,都有認識的人因為莫名的醫糾上過法院。

但我們的重點是提高民眾CPR的意願(至少清除民眾口中最大的障礙),保護醫護人員只是
順便偷渡(畢竟推動修法的人也都是醫界的人)。醫糾是醫糾,是醫療行為去刑化的問題
,路倒急救是好薩瑪利亞人法的問題。

這兩種不同的情境在全世界都是分開討論的,因為當下、環境、設備、人員都無法相比,
法律願意提供的保護也當然不同。

jankowalski: 醫療是否去刑化 影響醫療人員施救意願97F 06/23 23:04

但是下班後的醫療人員跑去路倒急救,是受好薩瑪利亞人法保護呀,跟醫療行為去刑化
無關。我倒是認為好薩瑪利亞人法,可以提供未來台灣醫療行為去刑化的基礎。至少
可以說明台灣已經有相似精神的法律了。

jankowalski: 但我覺得多向一般大眾宣導 應該可以稍微提高比例..98F 06/23 23:05

我今天就是一直在釋疑(順便練等級)啊。
我不是負責做宣傳跟教材的,不過確實有人在努力當中。
當然所有人都是像我今天一樣一直被潑冷水...

liao4767: 推你同學 他想不想去爬山 我贊助他99F 06/23 23:08
dtishbb755: 想法很棒 但是跟目前社會風氣差太多 救人被告光是跑院就會失業 就算最後沒事了 中間的損失開銷找誰要?
一天沒有立法禁止瘋狗家屬訟棍 就不要怪大家都冷眼251F 06/24 13:13
northfire: 推254F 06/24 13:19
saiga12416: 主席加油!!255F 06/24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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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5F 64推 11噓
  • +104 [爆卦] 習進平在APEC對安倍晉三失禮 - Gossiping 板
    作者: 118.169.195.214 (台灣) 2014-11-10 23:07:44
    BBC的facebook上傳了一段影片 來自禮儀之邦的習近平與安倍晉三在APEC會面 安倍面露笑容 上前與習進平握手 並試圖交談 但習沒有回話 始終表情不耐 面露不屑 被BBC封為"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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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 [問卦] 猜報社 - Gossiping 板
    作者: 61.230.103.107 (台灣) 2014-11-07 22:56:09
    PPT縮圖 請問這是哪一間報社呢? 猜對的鄉民 小妹會進行不透明黑箱抽獎 獎品是100P 順便問一下 有沒有台灣媒體已經毫不遮掩自己沒有任何媒體素養的八卦? 裡面的人不心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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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Re: [新聞] 柯P訪大阪 讚日本救護車妥善率高 - Gossiping 板
    作者: 140.112.125.206 (台灣) 2014-09-27 22:34:01
    看板 Gossiping作者 miaooooooooo (貓主席小妹)標題 Re: 柯P訪大阪 讚日本救護車妥善率高時間 Sat Sep 27 22:34:01 2014 小妹是鍵盤救護大師 這個救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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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 Re: [問卦] 大體課的八卦 - Gossiping 板
    作者: 118.169.92.134 (台灣) 2014-09-04 01:02:06
    小妹我當年修完大體解剖 跑去找大體解剖實驗室裡面的S先生 S先生是實驗室裡的神秘人物 他沒有教職 也不是醫師 基本上是個阿北型的路人 可是常常在我們解剖的時候走來走去 教我們要怎麼解剖 也教我們縫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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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oooooooo.): Re: [新聞] 婦搭公車心跳突停 台大生CPR救回一命 - Gossipin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