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ossi (Jossi)標題 [新聞] 鞋砸劉政鴻 二審:劉不知反省檢討 需負責時間 Thu Jun 25 14:22:50 2015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鞋砸劉政鴻 二審:劉不知反省檢討 需負責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6-25 13:3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高分院針對陳為廷鞋砸前苗栗縣長一案,判決
「有罪但免刑」,高分院不僅認為陳為廷行為屬於微罪且情堪憫恕,也對劉政鴻
有一番評論,認為劉政鴻身為民選首長,為政應以謙卑之心聆聽人民心聲,卻
以強硬手段施政,且未知會張家,就擅自探視慰問,沒有考量張家心境,不知
反省檢討,引發丟擲鞋子一案,劉政鴻自身也必須負責。
高分院判決書指出,陳為廷與劉政鴻之間,沒有私人仇怨,陳為廷與張森文家屬
,也沒有親戚關係,但陳為廷基於長期關注大埔拆遷事件,與張家關係親密到宛
如家人,深知張家家人對於張森文溺死的痛苦,欲反擊劉政鴻的不當作為,因此
,陳為廷的行為,不是基於個人恩怨。
判決書指出,劉政鴻是民選首長,為政本應該用謙卑之心傾聽人民聲音,為民服務
,行政更遵循法令,尤其是土地徵收造成的強迫搬遷,原有財產喪失,影響人民權
益甚巨,更應謹慎。
台中高分院指出,劉政鴻卻對對人民提出的和平、合理、理性訴求置若罔聞,引發
龐大民怨又不知反省檢討,拆除包含張家在內的大埔四戶,更對外宣稱是「天賜良
機」,引發的民怨更加難以收拾,對張森文溺死事件之後,應該知道張森文的死亡
,跟他下令拆除大埔四戶有關連,卻沒有任何知會張家同意之前,就擅自去探視慰
問,完全沒有考量張家的心境,引發丟鞋一案,劉政鴻也要負責。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59003
鞋砸劉政鴻 二審:劉不知反省檢討 需負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中高分院針對陳為廷鞋砸前苗栗縣長一案,判決「有罪但免刑」,全案定讞。高分院不僅認為陳為廷行為屬於微罪且情堪憫恕,也對劉政鴻有一番評論,認為劉政鴻身為民選首長,為政應以謙卑之心聆聽人民心聲,卻以強硬手段施政,且未知會張家,就擅自探視慰問,沒有考量張家心境,不知反省檢討,引發丟擲鞋子一案,劉政鴻自身也必須負責。高分院判決書指出,陳為廷與劉政鴻之間,沒有私人仇怨,陳為廷與張森文家屬,也沒有親戚關係,但陳為廷基於長期關注大埔拆遷事件,與張家關係親密到宛如家人,深知張家家人對於張森文溺死的痛苦,欲反擊劉政鴻的不當作為,因此,陳為廷的行為,不是基於個人恩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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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vpdirk712: 劉政鴻把苗栗治理的很好啊,哪裡不對了? 民主聖地耶2F 06/25 14:23
→ Chia2323: 幹 他媽的今天換我去丟劉政鴻我相信會有不同判決3F 06/25 14:24
推 TWeng: 哈哈哈4F 06/25 14:24
→ sd09090: 吃這麼好康,下台後都沒官司真好,一場丟鞋要打好幾年8F 06/25 14:25
→ sd09090: 劉政紅在台灣官界真是奇靶11F 06/25 14:25
推 YOYOBOY: 天賜良機 逆轟高灰13F 06/25 14:25
推 bojatom: 高分院這個說法我很喜歡 擲地有聲14F 06/25 14:25
推 b0d: 當場激於義憤 <-- 把行為情狀塞進構成要素20F 06/25 14:26
→ b0d: 構成要件要素24F 06/25 14:26
推 waijr: 販夫走卒都有仗義的一擊.....35F 06/25 14:28
推 allmygod: 中肯推...這個我行我素的傢伙 該慶幸當時不是K木屐38F 06/25 14:29
→ YamagiN: 法院認證的欠人丟鞋49F 06/25 14:30
推 mlda888: 這哪個法官阿?司法清流54F 06/25 14:31
推 Kreen: 台中高分院是智商最高的法院嗎?居然判的這麼有邏輯~55F 06/25 14:31
推 EightXD: 難得不是恐龍法官了57F 06/25 14:31
→ XWSL: @_@現實中風向早就變了63F 06/25 14:32
推 AAPL: 認證75F 06/25 14:34
推 sid3: 身為地方首長 卻跟縣民計較丟鞋子79F 06/25 14:35
推 gunng: 高院…真難得81F 06/25 14:35
推 NaTaO3: 法官要自求多福了83F 06/25 14:36
推 a5648183: 意思是說,這廝若沒正在做壞事而你丟牠鞋這樣要罰,但如果牠正在做壞事而你鞋子丟過去,此屬合理行為85F 06/25 14:36
推 jerrywin: 敗類蠢蛆不是都說拆得好?還有臉GGYY勒87F 06/25 14:36
噓 leterg: 那這樣有人對政治人物開槍也沒關係囉?94F 06/25 14:38
推 Leeng: 慘了 法官要被撤換了95F 06/25 14:38
推 lolic: 我覺得這高院是綠的 xDDDDD97F 06/25 14:38
推 gunng: 槍跟鞋子的危險性有一樣嗎?98F 06/25 14:39
推 leinru: KMT:法院都DPP開的(跺腳99F 06/25 14:39
推 ila9970: 所以,劉可以繼續上訴掙扎嗎?354F 06/26 11:20
推 traipse: 殺人犯一天沒殺人就能反駁他其他天殺人的事實嗎?藍腦殘?356F 06/26 12:43
推 dream187kimo: 事情先後順序沒搞清楚不要亂講。我只問那些噓的人有人沒經你同意硬是擅闖你私人住處,請問丟鞋是否過分?那個人不管是一般人,哪個警察還是高官都一樣丟鞋跟高官是很嚴重,但也要看前提吧?358F 06/2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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