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血一下。
我覺得柯P的說法在台灣不適合(因為慣老闆橫霸市場),但是在國外這樣的想法是常態的。 以加拿大為例子,工作前800 小時領的是比最低薪資還要低的薪水,原因不在乎因為新人不只是生產力低,別人要教你還得放下手中的工作,因此基本上是會扯後腿的負生產力。
專業人員在正值開始之前學校就會安排去實習,算學分,不支薪,累積經驗之後出來才會有人要。
一些學校沒有安排實習的,自己跑去當人不支薪的學徒也很多,普遍來講200~300小時是基本,沒有這個經驗真的很難進大公司,因為大家都要有經驗的。
我覺得台灣還沒有這樣的環境,因為勞工沒有基本的保障,但是以長遠目標來說,大方向是正確的。
首先要剷掉這些慣老闆,但是要剷掉慣老闆之前,台灣人普遍"貪小便宜"的觀念要改掉。 尊重專業,不要專挑便宜的次等貨。
這種"次等貨沒關係,便宜就賺到了"的心態,就是慣老闆到處都是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