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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mesyu545 (大濕好溼)
標題 [新聞] 離譜 警動用私刑救女兒
時間 Fri Aug  7 11:06:43 2015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70210/3247136/
離譜 警動用私刑救女兒│蘋果日報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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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丟工作也無悔 司改會:回到蠻荒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國中二年級女生,上月下旬遭一名前科累纍纍的男子
誘拐離家性侵,其擔任警察的父親雖報警協尋,但未獲音訊。這名心急如焚的父親上周六
自行找到拐走女兒的男子,在逼問女兒下落無著、又急又氣的情況下,竟動用私刑,持木
棍將對方打得鼻青臉腫,誘拐少女的惡狼才打電話要少女回家。



 方法不當

惡狼事後反控痛打他的李姓警員傷害、恐嚇及妨害自由,高市警局本周一將李姓警員改調
內勤,昨簽報懲處記二小過,今將函送法辦。高市警局督察長李福順說:「同仁處境值得
同情,但方法不對,也過當了,涉及刑責還是得依法究辦。」一名資深偵查隊長痛心地說
,性侵未成年少女已觸法,依法處理就可讓對方吃不完兜著走,「身為執法者不依法行事
,實在不該,也很笨」;另名偵查隊長也說:「可以同情,但不能原諒。」轄區分局長說
,原打算以影響警譽記該員大過,但考量同仁愛女心切,於是簽報記二小過。

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委員高涌誠對此事則是大呼:「離譜!」他強調,法治社會不應動用
私刑解決事情,「更何況是身為執法人員的警察?」若因愛女心切就可這麼做,「這豈不
是回到蠻荒時代?以後要如何做人民表率?」他認為高市警的處分太輕。對於相關懲處,
李姓警員無悔地說:「我寧可丟掉工作,也不願失去女兒。」?


沒收手機 女兒逃家

據指出,李姓警員的女兒與張姓女同學上月在藍球場打球時,綽號「仔仔」的男子陳俊維
(二十三歲,高雄市人,有毒品、妨害性自主前科)與葉姓男子上前搭訕,兩對男女便開
始交往。

李姓警員經妻子告知,察覺女兒常深夜不歸,於是沒收女兒手機,不料女兒透過MSN繼
續與陳俊維來往,上月二十六日更離家出走。李家找了三天都沒著落,李姓警員便在二十
九日報案協尋。轄區警方受理後,將少女照片登錄警政署網站,並按程序通報全國警察機
關協尋,還將少女資料報到市警局110勤務指揮中心,但仍無音訊。

李姓警員說,他為了找到女兒,女兒同學的電話是一個一個打,還四處拜託人幫忙找,後
來得知女兒的張姓女同學也被拐走,還遭餵食安非他命毒品,讓他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
還特別請假專心找女兒。


不答下落 木棍毆打

上周六(二月三日),他從女兒同學處得知陳俊維藏身處,當晚九時,他在一名男性友人
陪同下,開車帶著大女兒及女兒同學一起去找陳俊維,要求交出女兒。「我聽他的指示在
市區不斷亂繞,還從高縣澄清湖開到偏僻的小港區大坪頂山區。」

李姓警員說,他這時發現陳俊維根本是在糊弄他,氣得拿起木棍痛打對方;陳俊維這才打
電話聯繫他女兒,他在確認女兒已回到家後就放人。
李姓警員表示,他事後才知道,女兒及張姓女同學離家期間都住在葉男家,他女兒遭到陳
俊維性侵。
惡狼陳俊維被痛打後,頭、臉及手腳有多處挫傷,他心有不甘,赴高醫大附設醫院治療並
取得驗傷單,隔日到警局控告李姓警員。但他和葉姓男子因涉嫌誘拐、性侵未成年少女,
隨即逃之夭夭,警方正循線追緝。?


知法犯法 加重刑責

高涌誠指出,公務人員知法犯法,未來檢察官或法官在量刑上恐會加重其刑。根據《刑法
》規定,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恐嚇罪最高五年以下徒刑;妨害自由則可處二年以下
徒刑。

警方表示,陳俊維涉及《妨害性自主罪》,可處七年以下徒刑。葉男除涉略誘罪,餵食張
姓少女安毒涉及《刑法》妨害自由罪,最重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或《毒品危害
防制條例》規定,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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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噓新聞標題
再噓司改會

你媽的,
身為一個爸爸,為了救女兒打斷這個垃圾南的腿  是最最基本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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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7q4: 即刻救援1F 08/07 11:07
nepenthes7: 他姓連恩嗎.....2F 08/07 11:07
kevev: 能理解爸爸的心情 能打的半死最好3F 08/07 11:07
silencedance: 孤辣可4-台灣4F 08/07 11:07
ams9: 孤辣可5F 08/07 11:07
Inazuma: 地表最強老爸 連恩4ni?6F 08/07 11:07
kairi5217: GOOD LUCK7F 08/07 11:07



akuser: 美國爸爸是英雄 臺灣爸爸是狗熊8F 08/07 11:07



SpringOcean: 台灣法律只保護犯人啦9F 08/07 11:07
yeh0416: 連恩表示:10F 08/07 11:08
klm: 說真的完全可以理解...11F 08/07 11:08
※ 編輯: jamesyu545 (111.83.30.97), 08/07/2015 11:08:24
bearflu: 美國就可以電影還拍了三集為什麼台灣就不行12F 08/07 11:08
Ricrollp: 好爸爸13F 08/07 11:08
qqq61004: 私刑教育14F 08/07 11:08
LMakoto: 2015最新力作 即刻救援TW15F 08/07 11:08
Light1126: 連恩尼遜 是你?16F 08/07 11:08
a741085: 枯拉可17F 08/07 11:08
kairi5217: 幹你娘 我支持這警察啦 敢動我女兒 就要準備見上帝!18F 08/07 11:08
bill403777: 該罰的不罰19F 08/07 11:08
hatako: 為啥還有MSN20F 08/07 11:08
gostjoke: 樓下勸世圖21F 08/07 11:08
khydra: 當下他應該是用爸爸的心情來救女兒,不必硬扯警察吧22F 08/07 11:08
jim66356: 馬的,罰屁,這種人打死剛好23F 08/07 11:08
pas2: 說真的,我也會先扁一頓再說24F 08/07 11:08
silencedance: 老實說 能把女兒就出來 要告就給你告吧25F 08/07 11:09
happytowork: 2007年的新聞?26F 08/07 11:09
Beanoodle: 打死最好27F 08/07 11:09
secret1414: 警察爸爸也不信任法律28F 08/07 11:09
zhttp: 打得好啊完全可以理解 都報警了也沒有用 不然是要怎樣29F 08/07 11:09
upeo: GOOD LUCK30F 08/07 11:09
langeo: 活該31F 08/07 11:09
onetear: 身為一個爸爸 支持警察爸爸的行為32F 08/07 11:09
nepenthes7: 馬的 想強姦女兒只有死路一條33F 08/07 11:09
vn509942: 如果我是他 我也會這樣做 順便斷他手腳筋34F 08/07 11:09
kuosos520: 沒打死他。有罪35F 08/07 11:09
unit1124: 噓司改會!36F 08/0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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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nor: 應該記功才對吧38F 08/07 11:09
heureuxseed: 估 蠟 可39F 08/07 11:09
fzrpower: 私法先鋒第二集40F 08/07 11:10
amumugank: I will find you...41F 08/07 11:10
ren740719: 願保護犯人,替犯人說話渣,全家都被性侵餵毒品42F 08/07 11:10
Euteamo: 看到MSN害我以為是幾年前的新聞...43F 08/07 11:10
pchs80309: 這種非法正義 我喜歡阿44F 08/07 11:10
eric791112: 這種自爆法不推薦但很實用,不過爸爸可能被關又失去工45F 08/07 11:10
Dadaptt: 性侵的廢物人渣被打死剛好啦46F 08/07 11:10
crossdunk: 會爆47F 08/07 11:10
b89207040: 打死棄屍就不會被告了48F 08/07 11:10
lovemini: 現在還有MSN!?49F 08/07 11:10
goodtaste: 還敢告人?50F 08/07 11:10
Insania: 電影都直接幹掉的 台灣只是打一打而已 很便宜他了~51F 08/07 11:10
eric791112: 作,對方縱出來後還是能爽爽過,到是現在逃家案件越52F 08/07 11:10
jiunyee: 離譜個鬼咧 不這樣做 犯人會就範嗎53F 08/07 11:10
eric791112: 來越多囉54F 08/07 11:10
jasonyeh: 別人的女兒被侵害也辦的這麼衝就好了55F 08/07 11:10
JellyLee: 幹,是我的話也會動私刑56F 08/07 11:11
pipiorange: 史上最強老爸為了救女兒殺了多少人阿XD57F 08/07 11:11
Newtype: 高雄警察不信任高雄警察XD58F 08/07 11:11
coolorphen: 沒改姓連恩就不能動用私刑了QQ59F 08/07 11:11
WeAntiTVBS: 被海扁活該60F 08/07 11:11
magic543: 私法正義61F 08/07 11:11
viviberry: 可以理解但還是要受懲戒 從輕發落就好了62F 08/07 11:11
bloodruru: 電影是國家特務 當然能直接幹掉囉 XD63F 08/07 11:11
s844012: 幹,身為有女兒的我,遇到耶是痛扁.他媽的害逃了64F 08/07 11:11
mramos6796: 確定 不是真愛嗎?? 性侵??65F 08/07 11:11
yj77885544: 2007zzz66F 08/07 11:11
kuojames2580: 在美國那警察應該沒多少事67F 08/07 11:11
lindx: 可悲鬼島 靠自己比較實在68F 08/07 11:11
hcbd: 跟台灣法律相比動用私刑比較有嚇阻作用69F 08/07 11:11
zidane05: 唉臺灣法律.....70F 08/07 11:11
dimmy1001: 等等 為啥有msn?71F 08/07 11:11
Herojojo: 離譜,怎麼沒有把他們眼珠子挖出來,喉嚨割掉吹氣進去,72F 08/07 11:11
gigikaka: 無罪釋放73F 08/07 11:11
chunfo: 法律人專打壓善良市民74F 08/07 11:11
Herojojo: 把心挖出來,皮剝掉,再把雞雞切掉,餵豬!75F 08/07 11:11
dtishbb755: 直接幹掉搞不好還判比較輕 鬼島法官..76F 08/07 11:12
joumay: 你打我一頓 我尬你女兒尬個幾十次 這樣好像就沒有虧很大77F 08/07 11:12
jiaching: 才打得鼻青臉腫 要是我早就把他斷手斷腳了78F 08/07 11:12
senria: 只打人不把他幹掉算是收斂了 女兒都被姦了79F 08/07 11:12
GaryMatthews: 在國外這種誘拐孩童的準備關到死80F 08/07 11:12
hsianglu: 話說~  MSN還可以用喔!??81F 08/07 11:12
s92101153: msn?????????????????????????????????82F 08/07 11:12
coollonger: 即刻救援....83F 08/07 11:12
HSNUPeace: 幫推84F 08/07 11:12
Fanchiang: 連恩尼遜來台灣一定會被針灸對抓走85F 08/07 11:12
aterui: 最好笑的是報案後沒抓起來讓他跑掉86F 08/07 11:12
chi0425: 情感上  100%支持87F 08/07 11:12
honeyney1120: 直接虐殺88F 08/07 11:12
mramos6796: 對齁 怎麼還有msn xdddddd89F 08/07 11:12
g80123: 和這種無賴賭上一切真的太虧了90F 08/07 11:12
aterui: 難怪爸爸也不相信警察制度91F 08/07 11:12
s844012: 為了家人,工作算什麼,支持該警員92F 08/07 11:12
sunnydragon7: 非法正義93F 08/07 11:12
rex00125: 這個爸爸讚94F 08/07 11:12
i9100: MSN 早就消失了   記者程度..?95F 08/07 11:13
jameshcm: 覺得女兒應該是自願的,不但已經被____而且也染上毒癮..96F 08/07 11:13
e1q3z9c7: 你情我願的事父親憑甚麼干涉?97F 08/07 11:13
rossikao: 現在還有MSN???????????????????????????98F 08/07 11:13
q22w: 是我我也會痛打他= =99F 08/07 11:13
newsmaker: 推父親 私刑雖不對 但如果是我 我也會打爆惡狼725F 08/07 15:06
BIGETC: 地表最強老爸726F 08/07 15:11
kiki2125: 是我會讓牠生不如死727F 08/07 15:13
liquormania:  推爸爸728F 08/0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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