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utw (Lychee)標題 [新聞] 美河市案 大法官:不在違憲範圍內時間 Thu Oct 1 00:37:37 2015
美河市案 大法官:不在違憲範圍內
CNA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9305023-1.aspx
(中央社台北 30 日電)司法院副院長、大法官蘇永欽今天說,媒體日前報導釋字第
732 號解釋「美河市徵地違憲案」內容都不正確。
美河市案所聲請釋憲的土地並非毗鄰
地,不在違憲範圍內,因此不能翻案再審。
大法官會議日前作出釋字第 732 號解釋,媒體報導,美河市案徵收毗鄰地違憲,地主擬
向台北市政府求償逾百億元。地主委任律師表示將提起再審。
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受訪時則說,「想起來腳就發軟」,這麼大的金額,他要好好想想看
,不管這是誰留下的爛攤子,都是他要去賠。
不過,蘇永欽今天出席歡送林錫堯等 4 位即將任滿卸任的大法官活動時,他致詞時表示
,美河市案所聲請釋憲的土地並非毗鄰地,不在違憲範圍內,因此不能翻案再審。
台北市捷運局也表示,經捷運局調查,台北捷運聯開案有 25 個基地當初因地主申請或同
意,以毗鄰地劃入聯合開發範圍,依據當時大眾捷運法及土地開發辦法辦理並無爭議。
捷運局說,萬隆站地主當時自行申請加入開發後,因故無法參加開發而被徵收,故聲請釋
憲。另外,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美河市案)依法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辦理捷運建設與開
發,並非以毗鄰地方式辦理開發。
捷運局強調,這次大法官解釋是針對以毗鄰地開發有違憲情形,該局後續辦理捷運土地開
發,皆無以毗鄰地方式辦理,
故應不影響目前捷運建設與開發作業。10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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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0:37 rutw.
推 duvw: 好強的新聞製造業+鍵盤大法官。
前幾天好法學素養很好的人在fb狂po,不知道這個要不要po一下,標題要加打臉1F 10/01 00:39
→ CPer: 現實的風相果然變了4F 10/01 00:41
噓 qqqmmm: 蘇永欽是馬狗的人5F 10/01 00:53
推 Szss: 方丈為人是很小心眼的6F 10/01 00:58
→ chadtracy: 大法官還用政治考量...丟臉丟到不行8F 10/01 01:04
→ dostey …
噓 dostey: 這種大法官 應該要被起訴10F 10/01 01:09
噓 mk720105: 這隻是92共識發明人蘇起的老哥
老弟13F 10/01 06:02
→ sionxp: 轉彎了
靠關係 當大法官的 不意外15F 10/01 08:18
→ hder: 看到蘇永欽三個字就知道結論了18F 10/01 08:56
噓 id: 果然垃圾19F 10/01 09:13
噓 HNO3: 奴才來護駕了22F 10/01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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