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sdvcx (          )
標題 Re: [新聞] 「人獸交很可怕」呂學樟反婚姻平權 綠委
時間 Mon Dec 22 13:31:07 2014


當年(60年代左右)美國人反對跨種族婚姻(黑白通婚)的理由

有沒有覺得很熟悉呢?

*婚姻只是一種制度,婚姻不是基本人權。

*如何定義婚姻是州的權力,聯邦無權干涉。

*允許跨種族通婚違反了上帝的安排。上帝把不同種族的人分隔在不同的大陸,就是
 希望他們不要相混合。

*禁止跨種族通婚沒有違反平等原則。因為白人也不能跟黑人結婚。這法律沒有在白
 人和黑人間形成差別待遇。

*跨種族婚姻的離婚率比較高,而且他們報告更多的壓力。

*跨種族婚姻下的孩子會受到歧視與汙名。

*跨種族婚姻只佔所有婚姻的很小一部分,所以沒有必要合法化。

*假如今天允許跨種族婚姻,那之後就可能允許多妻制、亂倫婚姻,甚至是人和動物
 的婚姻。

50年後反對同性婚姻的人提出的理由也差不多。

曾經有那麼一段時間……

我們讓白人決定黑人的命運,讓男人決定女人能不能受教育,

現在我們還要讓異性戀者來決定同志到底有沒有資格結婚嗎?

但,作為一個同志,我要說,

我一直很謝謝願意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異性戀直同志朋友們。

真的謝謝你們,我們再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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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份內文引用自  http://lescholar.pixnet.net/blog/post/150071242

有興趣的人可以閱讀一下這個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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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4sW: 真屌1F 12/22 13:32
peterhuo: 推2F 12/22 13:33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2/22/2014 13:34:12
ufo15526368: 覺得呂學樟說的沒錯3F 12/22 13:33
wzch: 推4F 12/22 13:34
neowu: 把對同志,少數性別族群的標準和迫害換個名詞一看就知道多荒謬.5F 12/22 13:34
cges89354: 推,主詞換一下也沒有違合感= =7F 12/22 13:35
HornyDragon: 推  不過某些人會無視這篇  或是依然有能耐繼續扯8F 12/22 13:35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2/22/2014 13:37:25
HornyDragon: 比方說什麼人種無法選擇  性向可以選擇之類的wwwwwww9F 12/22 13:36
goodlisa123: 毫無違和感XDDDDDDD10F 12/22 13:37
TARONHSAU: 等等恐同團體繼續跳針,完全無視各種打臉11F 12/22 13:39
Jeby171: 完全一樣的理由XD12F 12/22 13:39
tmwolf: 腦殘味道人士,科科13F 12/22 13:40
ko007x: 先等同性戀別再檢舉板偷檢舉打壓言論自由 再來談人權14F 12/22 13:40
檢舉版就公開的,哪來的偷檢舉?檢舉版是隱版嗎?只限定特定人士使用嗎?

而且檢舉的都是同志?看不過歧視言論和人身攻擊的只有同志?你確定?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2/22/2014 13:42:06
whatman: 推~ 但護家盟牽到北京還是護家盟15F 12/22 13:40
macassans: 越平權的地方越和平穩定 只要沒有侵犯到第三人權益 都應該作為個人自由予以尊重16F 12/22 13:41
YamagiN: 腦殘人士從古至今一如既往不曾改變 還是腦殘18F 12/22 13:41
angelwu: 罵人與歧視不等於言論自由喔  有很難分嗎www19F 12/22 13:42
macassans: 只是愚魯的人以為可以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別人身上20F 12/22 13:42
whatman: 沒辦法有些人就喜歡把言論自由無限上綱21F 12/22 13:43
bruce511239: 目前處在撞牆期 還沒想通 洩洩指教22F 12/22 13:43
ko007x: 有人推 由由 田田 結果被同性戀在檢舉板檢舉 被4X貓水桶23F 12/22 13:44
你知不知道可以申訴?在各大版都是如此。

而且最好檢舉你的都是同性戀,你以為異性戀就都很挺那些腦殘的恐同言論啊?orz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2/22/2014 13:45:21
a31670323: 加油24F 12/22 13:45
ko007x: 同性戀打壓他人 成就自己的自由 不可取 勸你們快改25F 12/22 13:45
DEVIN929: 反正恐同的最後發現都是一堆都是同 害怕認同戳破小秘密26F 12/22 13:45
peterwww 
peterwww: 非倫理之行才是重點  維護人性 保護良善27F 12/22 13:45
subi: 愛滋……28F 12/22 13:46
ko007x: 檢舉了就要人自己申訴 呵呵 同性戀思維 不敢恭維 快改吧29F 12/22 13:46
peterwww 
peterwww: 不然不開放槍枝 等等你又人家妨礙你30F 12/22 13:46
Jeby171: 我看明明是不少同性戀被反對派亂檢舉 往往沒講什麼31F 12/22 13:46
DEVIN929: 4x就靠你引導他們了32F 12/22 13:46
wayne62: 美國是最高法院判決禁止跨種族通婚的法律違憲
當時民調顯示只有20%的美國人贊成黑白通婚33F 12/22 13:47
ko007x: 但是美國最高法院並沒有判決反同性戀違憲 0.035F 12/22 13:48
wayne62: 不知台灣會如何36F 12/22 13:48
macassans: 你可以反 但是不能侵犯到同性戀的自由37F 12/22 13:48
peterhuo: 還倫理咧,拿一個更空泛的東西來搪塞,笑死人38F 12/22 13:49
ko007x: 果然美國同性戀不會在背後搞小動作桶人39F 12/22 13:49

http://tinyurl.com/nmftb9p   美國訴溫莎案
美國訴溫莎案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圖]
美國訴溫莎案(United States v. Windsor), 570 U.S. 12 (2013),是美國最高法院有關同性婚姻的重要案件,該案是對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一審,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二審維持原判的溫莎訴美利堅合眾國案進行審查,在該案中,兩審法院均認定《捍衛婚姻法案》第3章中將「婚姻」定義為「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之間成為夫妻的法律結合」,將「配偶」定義為「異性的夫或妻」的規定違憲。美國最高法院於2012年12月接受了上訴,並於2013年3月27日聽取了口頭辯論。2013年6月26日,聯邦最高法院裁定溫莎勝訴,認定《捍衛婚姻法案》第3章違憲。[1] ...
 

美國訴溫莎案(United States v. Windsor), 570 U.S. 12 (2013),是美國最高法

院有關同性婚姻的重要案件,該案是對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一審,美國聯邦第二巡迴

上訴法院二審維持原判的溫莎訴美利堅合眾國案進行審查,在該案中,兩審法院均認定

《捍衛婚姻法案》第3章中將「婚姻」定義為「一名男性和一名女性之間成為夫妻的法

律結合」,將「配偶」定義為「異性的夫或妻」的規定違憲。美國最高法院於2012年

12月接受了上訴,並於2013年3月27日聽取了口頭辯論。2013年6月26日,聯邦最高法院

裁定溫莎勝訴,認定《捍衛婚姻法案》第3章違憲。    (謝謝溫莎女士)

另外,美國各州制定有不同的家庭、婚姻和反歧視立法。

shyuwu: 加油,打倒偽道人士!40F 12/22 13:49
peterwww 
peterwww: 以後只要用這種說法  公共利益都爛了41F 12/22 13:49
wayne62: 有也,越來越多各州法院這樣判,才會越來越多州合法42F 12/22 13:49
YamagiN: 不喜歡同性戀是你的自由 但你的自由不能影響到他人權利43F 12/22 13:49
goodlisa123: 20%...真難想像當時的人想法到底有多恐怖44F 12/22 13:49
Alanovel: 強強強45F 12/22 13:49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2/22/2014 13:51:23
ko007x: 同性戀再檢舉板搞文字獄侵犯八卦鄉民自由時 怎沒人說?46F 12/22 13:49
archon: 美國有30幾個州的同性婚姻是合法的,是要違什麼憲啊...47F 12/22 13:49
YamagiN: 國中公民道德都教過的東西還有人不懂 可憐....48F 12/22 13:50
peterwww 
peterwww: 不開放槍枝也來鬧  夫妻與父母都是父權 我的媽啊49F 12/22 13:50
ghostforever: 扯什麼非倫理之行?同志哪裡非倫理了?你定的標準?50F 12/22 13:50
Jeby171: 最高法院全國性的預估半年到一年左右會有判決出來51F 12/22 13:50
chspfang: 自然法則就是這個世界存在著異性戀跟同性戀52F 12/22 13:50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拿別人幸福來換53F 12/22 13:50
peterwww 
peterwww: 人棄常則妖興54F 12/22 13:50
Jeby171: 其實美國全國性的保護婚姻法已經違憲廢止 不要再用撥接了55F 12/22 13:51
macassans: 這就是我說的強加自己的價值觀在別人身上56F 12/22 13:51
ko007x:   人      妖57F 12/22 13:51
geken: 判決不公自己申訴這理所當然好嗎58F 12/22 13:51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2/22/2014 13:52:32
yeiloud: 腫叫人士:同性戀是一種網羅    味道人士:人獸交很可怕59F 12/22 13:52
wayne62: "同性戀再檢舉板搞文字獄.."這句是以偏蓋全.改有同性戀…60F 12/22 13:52
ko007x: 所以造成判決不公的犯人 沒罪 繼續搗亂?61F 12/22 13:52
peterwww 
peterwww: 美國怎樣都更新蠻快的  問題還是要有定見才好62F 12/22 13:53
boxsupre: 恐同者不要再跳針 你不喜歡是你家的事 別妨礙別人權利63F 12/22 13:53
Jeby171: 其實是反同派在搞文字獄 明明就一堆同性戀被亂告64F 12/22 13:53
peterwww 
peterwww: 人獸交呂不是指同志吧  我有看新聞啊65F 12/22 13:54

摘錄自逐字稿,呂立委的發言。

呂:我在發言之前我在我們請願接待室接待八大宗教團體還有代表以及全國學生會

的學生家長會的代表,來關於針對同性婚姻的事情。今天司法法制委員會修法時,

他們特地來陳情。我看了那個畫面,同運團體推動的畫面,驚心動魄,非常的可怕

。第一個把夫妻改成配偶,改掉一夫一妻制,男女拿到,變成同志收養,甚至呢,

同性結婚可以人獸交、可以什麼交,非常可怕。

Jeby171: 有任何問題的犯人應該好好檢討 不要自己愛檢舉又說別人66F 12/22 13:54
peterwww 
peterwww: 這不是你的權利  這是公共利益 影響帶風向67F 12/22 13:54
geken: 再去申訴啊 有事嗎? 還是你覺得不幫忙的都是亂訴者的共犯?68F 12/22 13:55
i9100: 推69F 12/22 13:55
peterwww 
peterwww: 事實上也沒有人阻止那些人的民法婚姻權利70F 12/22 13:55
ym010273: 我最討厭黑人跟種族歧視者,自裱不知自裱的年代...71F 12/22 13:55
archon: 那麼多異性戀強暴犯,要等全部肅清,大家才能合法結婚嗎?72F 12/22 13:56
YamagiN: 屁完一堆然後說沒人阻止那些人的權利XDDDDDD73F 12/22 13:56
peterwww 
peterwww: 把這種看成是種族歧視也是非常奇特的74F 12/22 13:56
YamagiN: 止兀級的論述水準75F 12/22 13:57
archon: 還帶風向... 異性戀會因為同性婚合法,就找個同性來結婚?76F 12/22 13:58
Jeby171: 禁止跨種族婚姻的理由今天看來都很相似 看懂的自然懂>.^77F 12/22 13:58
archon: 到底是要帶什麼風向?78F 12/22 13:58
HornyDragon: 臭臭的風79F 12/22 13:59
Jeby171: 有看內文*最後一點就知道那理由也是"帶風向" 可惜議題是80F 12/22 13:59
pink02: 異性戀就沒有家暴?沒有離婚的風險?看看阿基師吧ㄎㄎ81F 12/22 14:00
Jeby171: 跨種族婚姻 然後跨種族婚姻通過那麼久也沒帶出啥風向^.v82F 12/22 14:00
kayamoli: 某幾個恐同人可以不要一直跳針嗎...要被打臉幾次才高興83F 12/22 14:00
wayne62: 不喜歡同性戀的風向嗎?84F 12/22 14:00
peterwww 
peterwww: 誇族群通婚我支持 跟這個不能等量齊觀  差太多了85F 12/22 14:01
Jeby171: 那個p大只是把反對跨種族婚姻的奇特理由再講一次 夠妙der86F 12/22 14:01
SmilingMan: 甲甲犯了基本邏輯錯誤:跨種族和跨性別混為一談87F 12/22 14:01

跨性別是transgender,你想表達的意思跟這個名詞好像沒關係。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2/22/2014 14:03:08
unreal29: 推,雷同度也太高XDD88F 12/22 14:02
archon: 連別人可不可以結婚也要管,這種人還有臉說別人邏輯錯誤..89F 12/22 14:02
show11326: 推90F 12/22 14:03
YamagiN: 那是你現在才能講這種話 當時講黑人白人聯姻比現在同性91F 12/22 14:03
peterwww 
peterwww: 如果宣傳同性戀是人人可欲的  我不能支持92F 12/22 14:03
BruceLin 
BruceLin: 看哪個綠吱縣長支持 甲甲就去移籍去那裡結婚 不就好了?93F 12/22 14:03
sexygnome: p大,一個人要跟誰結婚為什麼是公共利益呢94F 12/22 14:03
YamagiN: 結婚阻力還大多了 視野跟理解力也太差了95F 12/22 14:03
wayne62: 這是在做類比.然後要舉例類比的相關性.不過這就牽涉到
性傾向先天後天的爭議,96F 12/22 14:03
Jeby171: 哈 是反對派把各種不同的事情混為一談 請看*號最後一點98F 12/22 14:04
ange09: 有什麼好恐同的 真的驗證了部分恐同者真的是因為自己也會愛同性才反應那麼大99F 12/22 14:04
Torreschu: 剩下那些智商比較低的你不管講再多都沒用,就跟鐵藍一樣367F 12/22 21:03
jeff24: 這東西就是多數暴力對決啦,甲甲人多一點選立委PK大戰囉!368F 12/22 21:11
newnewer: 推!!同志朋友們加油!!希望你們能有正式結婚權利的那一天369F 12/22 21:22
dinayogi11: 讚QQ370F 12/22 21:34
Asucks: 我是異性戀,絕對支持同性戀擁有所有身為人的權利!!!!371F 12/22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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