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utkin ( )標題 Re: [新聞] 主人現身!宮廟主委拿「公文」打臉柯P時間 Fri Mar 20 21:07:37 2015
※ 引述《ray90910 (秋風夜雨)》之銘言:
: 剛剛新聞內容新增了一段捐贈者電訪內容
: 捐贈者蘇中福晚間接受記者電話訪問表示,
: 漂流木是2009年八八風災後撿拾,
: 因當時木頭上沒有打鋼印,是可以撿拾的才撿回,
: 並在2年前捐給興善宮。
: 恩嗯??
: 前面說是第八河川局發函公文上的受文者「蘇中山」
: 電訪內容卻說是捐贈者「蘇中福」??
: 到底是???
不管蘇中山 還是蘇中福 都對漂流木很有興趣呀
反正追下去就知道有沒有關係了
裁判字號】 102,聲,111
【裁判日期】 1020329
【裁判案由】 發還扣押物
【裁判全文】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聲字第111號
聲 請 人 林峰名
即 被 告
選任辯護人 曾冠棋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贓物案件(本院101年度易字第261號),聲請發還
扣押物,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押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應發還予林峰名。
其餘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即被告林峰名因涉犯贓物案件,經法
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組(下稱東機組)於民國 100
年8月18日持搜索票至花蓮縣新城鄉○○街000號及花蓮縣新
城鄉○○村○○○000 號進行搜索,並扣押聲請人所有置放
該二處之牛樟木及牛樟木塊,然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起訴聲請人所涉犯本案之漂流木重量僅約10餘公噸,且
依證人蘇中福之供述,其係將售予聲請人之牛樟木載運至花
蓮縣新城鄉○○街000 號處置放,足證本案聲請人所有置放
在花蓮縣新城鄉○○村○○○000 號之牛樟木塊桶,顯與本
案無涉。又蘇中福售予聲請人約10餘公噸之牛樟木,切除腐
濕部分,所於至多僅有5公噸,惟光在花蓮縣新城鄉○○村0
00號內查扣之牛樟木塊,即有31,970公斤,超過此範圍遭查
扣者,亦與本案完全無關,祈請將其他與本案檢察官起訴犯
罪事實無關之牛樟木,發還予被告,爰依法聲請發還等語。
二、按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扣押物若無留存之必
要者,不待案件之終結,應以法院之裁定或檢察官之命令發
還之,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1項、第142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
有明文。是以,扣押物如非得沒收之物,又無留作證據之必
要者,即無留存之必要,受理訴訟繫屬之法院即應依聲請裁
定發還。
三、經查,聲請人前因贓物案件,經東機組依法搜索並扣押上開
物品,此有東機組執行花蓮縣新城鄉○○街000 號及花蓮縣
新城鄉北三棧168號之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2份
附卷可查。嗣被告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 101
年度偵字第57號起訴,認其涉犯刑法第349條第2項之故買贓
物罪嫌,而聲請人於接受東機組詢問時供稱略為:其向蘇中
福購買之約10餘公噸牛樟木均存放在花蓮縣新城鄉○○街00
0 號內,並將樹幹切割成小塊的牛樟木來植菌,核與證人蘇
中福於偵查中證稱其將牛樟木售予聲請人時,係將牛樟木載
運至花蓮縣新城鄉○○街000 號等情相符,可認本案在花蓮
縣新城鄉○○村○○○ 000號所查扣如附表所示之牛樟木塊
桶,並無積極證據證明為被告因本案犯罪所生或所得之物,
與本案無何關聯性,均無繼續留存之必要,且經本院函詢臺
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詢問在花蓮縣新城鄉○○村○○○
000 號所查扣之牛樟木是否尚有其他刑事案件偵查中,亦據
該署函覆並無其他案件偵查中,此有該署102年3月20日花檢
金信101偵57字第04544號函附卷可稽,準此,聲請人聲請發
還如附表所示之扣押物,應予准許。至本案在花蓮縣新城鄉
○○村000號內查扣之牛樟木、牛樟木塊箱等物(約32 公噸
),係東機組依法執行搜索時扣得,且聲請人於接受東機組
詢問時,亦自承其置放在花蓮縣新城鄉○○街000 號之牛樟
木除了向蘇中福所購買者外,尚有向他人所購得,其現已不
能分辨哪些是蘇中福所販售等語,且由搜索照片觀之,現場
牛樟木塊多以裝箱方式植菌,實無從以外表判斷何者為被告
向蘇中福所購買之牛樟木,況本件聲請人向蘇中福購買之牛
樟木塊,將來有發還國家之必要,實難僅憑聲請人之供述與
證人蘇中福之證述,即率而以重量作區分,將置放在花蓮縣
新城鄉○○街000號內之牛樟木約10 餘公噸發還。從而,前
揭花蓮縣新城鄉○○村000 號內扣案之牛樟木、牛樟木塊箱
等物與檢察官起訴之犯罪事實既有關聯,於本案確定前,本
院認尚有留存之必要,是聲請人就上開扣案物品之聲請,難
認為有理由,應予駁回。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29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劉柏駿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29 日
書記官
【裁判字號】 101,聲,578
【裁判日期】 1010911
【裁判案由】 發還扣押物
【裁判全文】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聲字第578號
聲 請 人 林峰名
即 被 告
選任辯護人 曾冠棋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贓物案件(本院101年度易字第261號),聲請發還
扣押物,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押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應發還予林峰名。
其餘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即被告林峰名因涉犯贓物案件,經法
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組於民國100年8月18日持搜索
票至花蓮縣新城鄉○○街263 號及花蓮縣新城鄉順安村北三
棧168號進行搜索,並扣押聲請人所有之監視器主機1台、行
動電話2支、聲請人之子林康祥所有之行動電話2支、重約32
公噸之牛樟木及牛樟木塊桶等物。經查,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檢察署檢察官起訴被告林峰名所涉犯本案之漂流木重量僅約
10餘公噸,且依證人蘇中福之供述該漂流木係放置於花蓮縣
新城鄉○○街263 號處所內,足證本案其餘扣押之牛樟木、
牛樟木塊桶、上開監視器及手機等物均與本案檢察官起訴之
犯罪事實無關,爰依法聲請發還等語。
二、按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扣押物若無留存之必
要者,不待案件之終結,應以法院之裁定或檢察官之命令發
還之,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1項、第142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
有明文。是以,扣押物如非得沒收之物,又無留作證據之必
要者,即無留存之必要,受理訴訟繫屬之法院即應依聲請裁
定發還。
三、經查,被告林峰名前因違反贓物案件,經法務部調查局東部
地區機動工作組依法搜索並扣押上開物品,此有法務部調查
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組扣押物品清單1 份附卷可查。被告固
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1年度偵字第57 號起
訴,認其涉犯刑法第349條第2項之故買贓物罪嫌,然聲請人
所有之監視器主機1台、行動電話2支、聲請人之子林康祥所
有之行動電話2 支,並非違禁物,亦無證據證明為被告因本
案犯罪所生或所得之物,且未經檢察官起訴書列為證物,實
難認與本案有何關聯,均無繼續扣案之必要,準此,聲請人
聲請發還如附表所示之扣押物品,應予准許。至本案其他扣
案之牛樟木、牛樟木塊桶等物,係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
動工作組依法執行搜索時扣得,且被告林峰名向證人蘇中福
所購得漂流木之數目、重量、放置之處所,均尚待本院審理
認定,實難僅依證人蘇福中偵查中之證述,即作為判斷何者
應予發還之依據。是以,前揭其餘扣案之牛樟木、牛樟木塊
桶等物與檢察官起訴之犯罪事實既有關聯,於本案確定前,
本院認尚有留存之必要,是聲請人就上開其他扣案物品之聲
請,難認為有理由,應予駁回。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1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劉柏駿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不服,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抄
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1 日
書記官
附表:
┌──┬─────────────┬─────────────┐
│編號│扣 押 物 品 名 稱 及 數 量│ 備 註 │
├──┼─────────────┼─────────────┤
│ 一 │行動電話2支(含充電器1個)│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
│ │ │作站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 │
├──┼─────────────┼─────────────┤
│ 二 │行動電話2支(含充電器2個)│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
│ │ │作站扣押物品清單編號2 │
├──┼─────────────┼─────────────┤
│ 三 │監視器主機1台 │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
│ │ │作站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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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03-20 20:40 Wolfgang9527.
Re: [新聞] 主人現身!宮廟主委拿「公文」打臉柯P
03-20 21:07 kutkin.
… ×4
推 soria: 一家人嗎?1F 03/20 21:08
推 imanikki: 蘇記林業,請問是KMT轉投資的嗎?4F 03/20 21:08
推 ZXCWS: 蘇中福跟 蘇中山 該不會完全不認識吧6F 03/20 21:08
推 Rise68: 出來惹!!!7F 03/20 21:08
→ silv31: ..........這發展太奇幻了8F 03/20 21:09
→ scores: 伐伐伐伐木工~~10F 03/20 21:09
→ jameshcm: 花蓮縣新城鄉很小耶... 只有幾個街廓而已,超好找的11F 03/20 21:09
→ ZXCWS: 剛好都在東部12F 03/20 21:09
→ usebbs: 家族企業,謝謝指教13F 03/20 21:09
→ Win9: ..........16F 03/20 21:09
推 keny: 他們是兄弟嗎? 上一代出名的王家也是兄弟檔19F 03/20 21:09
→ chris7: 所以是2個人? 還是1個人? 還是有改名???????????????20F 03/20 21:09
推 lmc66: 原來是家族企業21F 03/20 21:09
推 andy02: XD怎麼都有關係22F 03/20 21:10
推 miauling: 蘇中山、蘇中福根本一家人吧XDDDDDD23F 03/20 21:10
推 Rain0224: 這齣戲比鄉土劇還鄉土劇啊 XDDDDDDD24F 03/20 21:10
→ linceass: 幹!!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26F 03/20 21:10
推 gag565: 是一人化二嗎27F 03/20 21:10
→ imanikki: 如果沒有宮廟亂入,也不會扯出這一大掛肉粽30F 03/20 21:10
推 Refauth: 是分靈體?!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31F 03/20 21:10
→ linceass: 現在是台東山老鼠是家族企業? 縣政府放縱嗎?33F 03/20 21:10
→ firose: 事情越來越有趣了 阿阿阿阿阿阿~~~~~~~~~~~~34F 03/20 21:10
推 Ct730d: 所以蘇中福也是盜採的35F 03/20 21:11
→ lmf770410: 你為什麼要這麼狠~~~~~~~XD36F 03/20 21:11
推 KKB: 這兩兄弟紅了39F 03/20 21:11
推 arrakis: 又多一個林峰名XDDDDDDDDDDDD40F 03/20 21:11
推 allenmusic: 這根本是 山老鼠家族企業?????????????????????????41F 03/20 21:11
推 kasion: XDDDDDDD43F 03/20 21:11
推 PR58: 山老鼠是社會敗_45F 03/20 21:11
→ simata: 好兄弟…XDDDDD51F 03/20 21:12
推 koala945: 柯P要的報告,市府公務人員來這抄就有了54F 03/20 21:12
推 caeiu: 家族企業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56F 03/20 21:12
推 mithralin: 有沒有人要寫懶人包啊,太精采了XD59F 03/20 21:12
推 moonlind: 有沒有山老鼠都很喜歡取名"蘇中X"的八卦61F 03/20 21:12
推 peter080808: 太強啦 台北的事燒到台東山老鼠集團XDDDDDDDD62F 03/20 21:13
推 circler: 求懶人包!精彩度直逼世間情(?)64F 03/20 21:13
推 jeremy7986: 太有戲了XDDDDDDDDDDDDDDDDDD65F 03/20 21:13
→ simata: 蘇中福也有前科被爆料了…好兄弟?66F 03/20 21:13
推 cul287: 今晚的八卦板沒有極限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67F 03/20 21:13
→ arrakis: 注意看,林峰名是嫌犯,蘇中福是他的證人,所以這關係...69F 03/20 21:13
推 PAULVC: 我笑惹XDDDD70F 03/20 21:14
推 Ct730d: 所以宮廟的檜木 根本來自山老鼠集團 那邊根本是倉庫73F 03/20 21:14
→ arrakis: 打錯不是嫌犯是被告74F 03/20 21:14
推 dufflin: 有本願寺 就有下間啥的那些咩 (咦)75F 03/20 21:14
推 pouy: 原來是家族企業哦77F 03/20 21:14
→ Ct730d: 然後內湖公所再幫它門開路79F 03/20 21:14
推 DDRMIX: 弄這麼精彩,怪不得記者都要常駐八卦板81F 03/20 21:14
推 jojo72118: 書小弟:大哥我鋸了一些漂流木丟到河裡 過兩天你去下遊82F 03/20 21:14
推 hihi29: 蘇氏一族善伐木 by 民明書坊-十大你不知道的家族企業83F 03/20 21:14
推 graypink: ilulike大的網址那位蘇中福感覺好有錢阿~~~86F 03/20 21:15
→ yeahhey: 每次有人跳出來 就有一堆副本破好有趣89F 03/20 21:15
推 modjo: XDDDDDDDD90F 03/20 21:16
→ Ct730d: 妳那個蘇中福三個字要用別的顏色啦 不然看不清楚 找好久91F 03/20 21:16
※ 編輯: kutkin (220.136.164.193), 03/20/2015 21:17:10
推 zp3m06: 我只想知道運走的檜木追不追的回來94F 03/20 21:16
推 cul287: 可惜正晶沒播了 今晚大豐收阿 現撈A 現撈A97F 03/20 21:16
推 NigoMax: 喔喔喔喔喔喔 這太屌了 全部都爆了XDDDDDDDDDD98F 03/20 21:17
→ STi2011: XDDDDDDDDD99F 03/20 21:17
推 chiying: 幹 木匠兄弟笑死XDDDDDDDDDDDDDD197F 03/21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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