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paul5566 (忠肯的五六)標題 [問卦] 新北婊子黃孟珊啥時候要拿出傳真?時間 Wed Nov 4 21:39:10 2015
本魯等了好多天
不是說有傳真嗎? 不是說段宜康在還沒偵查終結前傳真給牠施壓嗎?
不是說段宜康干預司法? 怎麼過這麼多天傳真還不敢拿出來?
然後本魯今天打電話去新北地檢署的訴訟輔導科問
訴訟輔導科也說不清楚這件事
還說這是新北婊子黃孟珊的個人行為 他們訴訟輔導科不予置評
如果真的有傳真 怎麼不敢拿出來?
建議段宜康趕快告 現在看見許多藍蛆都在說段宜康一定是心虛不敢告
而且許多藍蛆都是化學智障 還說無水石膏不可能純化到100% 所以一定會有雜質
那雜質一定會有害處 所以新北婊子黃孟珊沒有錯
幹 無水石膏如果真的完全沒有結晶水 而且達到100%純度
請問放在水中是要怎麼解離? 如果不能解離是要怎麼利用電荷平衡使豆花凝固?
本來在使用上就不可能使用100%純度的無水硫酸鈣來做凝固劑
幹 你把一塊石頭放在水中 它會解離嗎? 不會解離到底是要怎麼使用啦?
操!!! 一堆化學智障!!!
統媒還在用人情招數 說啥黃孟珊剛生產完三個多月 生為人母壓力很大
靠 明明就是黃孟珊當著自己小孩的面造謠 企圖影響選舉
現在祭止兀都藉用這件事情來打擊蔡英文了 真是宇昌案翻版!
還敢說自己不是國民黨的打手!
身為檢察官還把司法當作政黨的工具 真是不要臉!
都當媽媽了 還敢說謊 給小孩留下不好示範!
如果今天本魯在八卦版造謠 說你的孩子是討客兄跟隔壁老王偷生的雜種
你難道不會生氣嗎? 身為檢察官還知法犯法 上臉書造謠
以文字方式散佈謠言給不特定多數人 使其所共見共聞 這就是婊子的行為啊!
還敢說自己只是單純在臉書上紓發情緒 只是忘了隱私設定 所以不是出於故意
幹 那本魯罵你臭婊子也只是情緒的紓發 也不是出於故意 只是過失囉?
智障 連刑總都不懂 還自以為不是出於"故意" 難道你是酒醉發表文章嗎?
你如果不是出於"故意" 你是要怎麼打字?
就算是酒醉發文 也是原因自由行為 不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
除非你能舉證你是夢遊發文 或是你有雙重人格 另外的人格上臉書發文!!!!!!!!!
歡迎來告本魯 本魯要看你怎麼被法院認證! 賤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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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ul5566: S這個臭三八 還說什麼全身50%燒傷 靠 明明只有燒到臉
是你的臉就佔全身的50%了吧! 只燒到臉當然燒不死!02/20 21:59
推 ting0929: 到現在一直提自己燒到 另一個人比較嚴重都沒說什麼02/20 23:08
推 Luton: 若在兩蔣時代 可能還不止是火燒而已
直接一道行政指示命令下來 被拖去槍斃都有可能了 02/21 01:25 02/21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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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aiyao: 罵女生要溫柔點啦8F 11/04 21:40
推 keny: 你會被告10F 11/04 21:40
→ rainf: 目光都被馬冏搶過去了13F 11/04 21:40
噓 TheZealot: 一定有蠢吱吱上當跟著罵XDDDDD14F 11/04 21:41
推 capsspac: 我真的覺得小段該好好感謝馬宗痛16F 11/04 21:41
推 fuxk1209: 這才是最原本八卦的樣子 善良跟正義又回來了18F 11/04 21:41
→ rainf: 本來這周應該都是段的新聞,他解套了21F 11/04 21:41
→ BIGNOSER: 被M了XDDDDDDDDDDDDDDDDDDDDD22F 11/04 21:41
→ ask5566 …
噓 ask5566: 感謝你 我已備份成功 轉寄中27F 11/04 21:42
推 Ricrollp: 瘋政治瘋過頭了 好好想一下吧...刪文還來得及28F 11/04 21:42
→ headcase: 你好猛喔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30F 11/04 21:42
→ ask5566 …
→ ask5566: 成年人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別學八卦版那些沒水準的吱吱31F 11/04 21:42
推 mithralin: 你這篇文章被告成罪的機率會非常高,趕快改稱呼吧32F 11/04 21:42
推 ImAmo: 勇者34F 11/04 21:42
→ arctis: 你完了 這絕對會被告36F 11/04 21:42
→ JFNfrog: 雖然我是支持你啦..但是鈣離子其實很會解離喔37F 11/04 21:43
→ arctis: 標題就會被告了43F 11/04 21:43
推 Moratti: 推 傳真呢 檢察官你是呂忠吉嗎 不要裝死啊46F 11/04 21:43
→ JFNfrog: 是解離濃度很低,但是解離速度很快47F 11/04 21:43
硫酸鈣跟碳酸鈣放在水中的解離濃度都很低 很難溶於水
所以不建議使用100%純的無水硫酸鈣 作為凝固劑
推 shizao: ....屌 推48F 11/04 21:43
推 shadeel: XDDDDDDDDDDDDDDDDDDDDDD51F 11/04 21:44
推 koyouya: 用詞太激烈反而會讓主題失焦...53F 11/04 21:44
→ teemo0330: 拜拜~可憐崩潰政治玻璃心要被告囉~先幫你存檔哦55F 11/04 21:44
推 killerchi: 幹 你好樣的 近來很少有這麼直白的文60F 11/04 21:44
推 icou: 保羅56真漢子,我會記得你的英姿65F 11/04 21:45
推 slimak: 你是在補刀的意思66F 11/04 21:45
推 worshipA: 勇者XDDDDDDDDDDDDDDDDDDDD69F 11/04 21:45
吳庚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裡面也有寫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 夾敘夾議
即使夾雜部份人身攻擊的字眼 也應該以言論自由的最大限度保障 不可以誹謗罪相繩"
操 本魯就是要看看 黃孟珊會不會被法院認證!
傳真趕快拿出來啦!!!!!!!!!!!!!!!!
推 lamda: 真勇者,但良心建議趕快改一下79F 11/04 21:46
推 iWatch2: 3樓沒看最後一句吼83F 11/04 21:46
推 Szss: 勇者84F 11/04 21:46
推 Taidalmc: (  ̄□ ̄)/ <( ̄一 ̄ )<( ̄一 ̄ )<( ̄一 ̄ )85F 11/04 21:46
→ Tsucomi69: 不懂,沒證據段就提告有需要這麼氣憤?89F 11/04 21:47
推 wawaking1: 你好猛,但是其他推文的小心捲入戰場90F 11/04 21:47
噓 ebear: 雖然不支持黃的做法,但支持黃告原po的"婊子說"95F 11/04 21:47
推 gogoegg: 這不算政問 = = 因為檢察官是公務員 不是政治人物96F 11/04 21:48
推 yeyun: 猛欸99F 11/04 21:48
推 doranako: 小心,會被告,因為講了婊子793F 11/0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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