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中國或進入台灣得到保障,台灣貨進入中國卡關才是問題...超級不對等
其他的協議執行細節,台灣人(包含我)都不清楚,但是舉兩個明顯簽了也沒用,只有中國獲利的協議如下:
司法互助協議有確實執行嗎? 看到的只有台灣有在執行
投資保障協議有確實執行嗎? 看到的只有屁,坑殺台商
台灣文化品...管你有沒簽約,一堆到中國還是要審查,一拖就遙遙無期...中國那邊的東西一簽就可以在台灣暢行無阻...有對等嗎?
令人印象深刻的,中國紫光在一週前,才說不能買台灣公司,就禁止台灣貨進入中國,這種概念,不要說我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