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lueMelody (☆深藍色旋律★)標題 Re: [新聞] 魏應充無罪的原因是…檢方無法舉證是劣油時間 Fri Nov 27 19:36:59 2015
頂一下,建議大家一定要看billy3321大轉貼的那篇文章。
這次的判決,真的不能說是恐龍法官的錯。
我們的司法體系到底有沒有恐龍法官?
絕對有,但遠不及檢調系統的問題大。
司法體系分成最重要的兩部分,檢察跟審判。
我國採用單一偵查主體,也就是說,檢察官是國內唯一可以代表國家行使起訴權的人。
所有的調查單位,警察啦,調查局啦,制度上都是檢察官的小弟而已。
檢察官負責抓人,起訴到法院,然後法官審判。
現代國家,三權分立,「行政、司法、立法」
BUT
關鍵就在這,法官是屬於法院,也就是司法院。
那你說,喔喔檢察官也是司法體系,那應該也是司法權吧?
錯錯錯,大錯特錯。
檢察權,是行政權喔!!!
法官隸屬於司法院。
檢察官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
也就是說,當我們用選票授權給KMT行政的權力。
我們同時也賦予「認定誰是國家的敵人」這樣的權力。
這個權力就是檢查權。
司法權是被動的,行政權是主動的。
所以法官根本不可能主動去偵查,只能就行政權給他什麼東西,他就怎麼判。
所以當我們的政府,面對輿論壓力的時候。
KMT不得不把頂新視為國家的敵人,但其實又跟魏應充很麻吉的時候怎麼辦?
簡單嘛~我就亂起訴一通,然後讓法官不得不判無罪就好啦~
反正一般人也不懂,只會以為司法系統又壞了,呵呵。
台灣目前的檢查權出現很大問題,每次有爭議案件,往往都是檢查官亂起訴。
然後我們就會抱怨
「司法系統死啦,法官都是恐龍法官。」
問題是檢察官根本就不是司法權管轄,今天再多的陽光法案都沒有用。
檢察權既然是行政權的一種,那解決辦法就應該依循解決行政擴張的方法。
也就是,認清檢察權的問題根本是行政權問題。
行政權的授與是高度政治性的行為。
要解決這種問題,只能靠政治手段。
用你手上的選票,還有民意代表,用政治的方式去解決行政權的問題。
才有可能解決檢查機關目前被搞爛的問題。
不然我們就只能被媒體帶風向,整天恐龍法官的叫,卻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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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魏應充無罪的原因是…檢方無法舉證是劣油
11-27 19:36 BlueMelody.
→ abcd5566: 檢察體系 行政權=國民黨
法務部=馬英九小弟2F 11/27 19:37
推 deepdish: 有告已經不錯了 還有那種不起訴的 根本送不到法院6F 11/27 19:39
→ LAM: 立法權才是真正問題所在 法律一堆洞都沒在修的7F 11/27 19:39
→ poppipe: 反正喝黑心油被判無罪還是有人會含淚投___8F 11/27 19:40
推 FIRZEN45: 某方面來說,檢察官權利甚至大於法官,直接不起訴丶引用錯誤法條等手段=>無罪9F 11/27 19:40
推 DASHOCK: 檢察一體 先篩功能 好用11F 11/27 19:40
→ plus203ft: 好的檢察官也是有,不過辦到不能辦的被抽案也不能怎樣12F 11/27 19:40
→ Hitimothy: 檢座本來就該獨立出來 根本就老KMT爪牙13F 11/27 19:40
→ LAM: 立委選了又不出席 出席了都在做秀搶鏡頭14F 11/27 19:40
推 Mradult: 同感,起訴喊得很大聲,證據隨便查查,這模式好幾次了15F 11/27 19:40
推 buddar: 可是衛生食品法有規定: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16F 11/27 19:41
→ Hitimothy: 好的檢察官也只能聽上面辦案 不然像侯寬仁
在檢察體系被黑掉17F 11/27 19:41
→ buddar: 害不能當做食品,請問有人把這種噁心油用於食品嗎??請問頂頂新有長期研究報告說這種油對人體無害嗎????19F 11/27 19:42
推 t95912: 檢察官如果想讓原告無罪都會起訴一些怪理由21F 11/27 19:42
→ buddar: 衛生食品管理法以經明白表示這種東西不能用23F 11/27 19:43
→ asiu: 馬吳工商後援會副總會長!!!24F 11/27 19:43
推 elle: 這是應該透明的地方 檢察官起訴 跟法官判決 要對照才會清楚25F 11/27 19:43
推 cul287: 黃世銘都被判有罪還能領退休金26F 11/27 19:43
→ Hitimothy: 當然連立委都可向檢座施壓 會有多獨立 預算問題
跟本沒有獨立辦案空間 上面指示你怎麼做 你不照做27F 11/27 19:44
推 oneyear: 所以根本是檢察官的問題29F 11/27 19:45
推 scott032: 愛投國民黨就活該喝黑心油 看看這次頂新門神就知道30F 11/27 19:45
推 kming327: 法官可以主導吧 法官自已都認定無罪才能判決無罪32F 11/27 19:45
噓 GalLe5566: 這次毒油另當別論 這個案子法官絕對有問題33F 11/27 19:46
推 pujos: 法官怎麼主導?35F 11/27 19:47
→ kming327: 不然叫法官喝下去 證明油無毒 不然他就是違心而論36F 11/27 19:48
→ dearjohn: 法官;檢調都同樣有問題啦~別把法官看得這麼神聖wwwy
如果法官這麼神聖,當年辦扁案為何要換法官?www37F 11/27 19:48
→ buddar: 法官當初怎認定這不是回收油??頂新有過去買豬肉來炸油嗎??40F 11/27 19:48
→ pujos: 法官根據起訴書事實部分及起訴法條,相關證物做認定沒互相有牴觸就是無罪啊41F 11/27 19:48
→ buddar: 如果沒買豬肉炸油,那些油怎麼來的???43F 11/27 19:49
→ aa1052026: 檢察官有問題 結果要法官硬判有罪 這才叫法官有問題吧44F 11/27 19:49
推 kimo0211: 你打這麼專業,這裡沒人看啦,叭叭45F 11/27 19:49
→ buddar: [新聞] 頂新油案法官再次確認並非地溝油回收油46F 11/27 19:49
→ pujos: 法官根本不管這油能不能吃,而是檢方認為這有問題就是要舉證,無法舉證自然敗訴,這並不代表法官對油做背書47F 11/27 19:50
→ kimo0211: 這種有錢人的大案子檢察官都嘛亂搞49F 11/27 19:50
→ buddar: 有證據證明頂新買豬肉來炸油嗎????50F 11/27 19:50
→ pujos: 去扯油能不能吃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在既然你認為不能吃,這行為犯罪,那麻煩舉證
被告沒有自證己罪的義務
舉證責任在檢方啊…51F 11/27 19:51
→ buddar: 衛生食品法有規定: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有55F 11/27 19:52
推 nba10346: 4f敢吃頂新油嗎? 我請你56F 11/27 19:53
→ buddar: 大便從來沒用作食品更沒證明無害
請問過去有人用噁心油做食品還證明無害的嗎??58F 11/27 19:54
推 saveme: 那是取證問題,跟法官判決無關.65F 11/27 19:58
推 pujos: 所以檢查官補了什麼證據?
一堆被打槍的資料?66F 11/27 19:59
推 magamanzero: 那個原料油能不能吃才是重點 其他那個都不是重要..68F 11/27 20:00
推 httc: 塊陶吧, 檢察司法體系都有問題, 判決只看錢權黨證..71F 11/27 20:00
→ buddar: [新聞] 頂新油案法官再次確認並非地溝油回收油 (2015.06)那不知到頂新是不是買豬肉來詐猪油???76F 11/27 20:03
推 nightkupa: 推 檢方給的證據不夠的話 法官也無法判有罪79F 11/27 20:10
推 j68345517: 檢察官不"好好"辦案檢察長可以自己辦喔^^!80F 11/27 20:10
→ buddar: 可是那些髒油本來就不該用再食用油,這還需要舉證??84F 11/27 20:12
推 recx: 你說食安的部份就算了 那詐欺呢?
我說了檢察官舉證不足讓食安部份無罪就算了
可是把飼料用變成食用油這沒有詐欺問題?85F 11/27 20:12
噓 abramtw: 阿不就好棒棒 這樣幫法官脫罪88F 11/27 20:13
推 cery: 李全叫也一樣阿94F 11/27 20:20
推 sdflskj: 就類似之前某文看到的,有前例是檢察官故意拿不會被判決的法條起訴==,人民能說什麼96F 11/27 20:25
推 colenken: 最棒的事,檢察官亂搞,最後法官要頂包,超讚的
辦幾個小案賺形象,大案的時候放水,名利雙收,GJ99F 11/27 20:32
→ cactus: 他轉的那篇也是呵呵啦哈哈
原po過於主觀,論述似是而非101F 11/27 20:37
推 route22: 檢察官太認真會被升官到邊疆 很不方便
到了邊疆還會被地頭蛇用700塊佔住公家宿舍流落街頭104F 11/27 20:42
推 DRIariel: 媒體果然都沒把重要的部分說出來106F 11/27 20:51
推 Kenqr: 推108F 11/27 20:57
推 uligo: 所以檢查機關應該要是獨立單位才能長久110F 11/27 21:03
推 EFPTT: 推111F 11/27 21:03
推 Dovahkiin: 周玉蔻說的"馬是頂新門神"...有沒有道理!?
查無不法!? 2016 讓我們用選票 終結 中國國民黨統治!!!114F 11/27 21:05
推 tokyoto: 在正晶有聽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說過 檢察官真的比法官黑暗120F 11/27 21:43
推 PRME: 哈哈因為立委沒調查權,孫文害的122F 11/27 21:44
→ momoisacow: 台灣人推給法官最簡單了 自己亂投民意代表亂立法裝死126F 11/27 22:10
噓 ehardaway: 騙我沒看過美劇喔,法官不能要求一下嗎?明知道很瞎還這樣判,是腦子有洞嗎?127F 11/27 22:14
噓 bbjackson: 請自己考上去檢察機關 你就知道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131F 11/27 23:26
推 et803: 推~~爛的檢察官真的很多136F 11/28 06:24
噓 amALu: 王如玄告勞工時怎不用這招? 科科138F 11/28 08:39
推 live999: 推,檢方的證據薄弱到我超氣139F 11/2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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