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orrows (苗栗小五郎)標題 [新聞] 偷拍女生!短褲男拒警調查 狠咬警手指時間 Sat Dec 19 10:29:06 2015
1.媒體來源:
TVBS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偷拍女生!短褲男拒警調查 狠咬警手指
3.完整新聞內文:
偷拍女生!短褲男拒警調查 狠咬警手指
記者 李偉華 陳韻涵 /新北市 報導
2015/12/19 00:07 (更新時間:2015/12/19 08:32)
偷拍女生!短褲男拒警調查 狠咬警手指
偷拍女生背影遭警方攔查,短褲男竟狠咬員警手指,新北市板橋9點半左右有民眾報案,
一名男子形跡可疑在路中央亂拍,警方派人到場,男子不配合調查而激烈反抗,警方試圖
將他壓制但反遭男子咬傷手指,最後是出動10多名警力到場,目前已經將他帶回派出所要
釐清他的身份。
偷拍男子:「不要,我不要。」
身穿短褲的男子坐在地上大喊不要,一旁有3名員警圍住他,一個人抓住頭、另一個人將
他雙手反摺,要他乖乖配合。員警:「手放到後面。」
男子情緒激動,整個人躺在地上而說什麼就是不肯起來,員警只好拿出警棍嚇阻,跨過他
的身體試圖將他銬上手銬,只見男子不斷掙脫,過程中還狠咬員警的手指,員警忍痛繼續
壓制,終於將他制扶。
18日晚間9點多,新北市板橋大仁街上有民眾報案,這名短褲男從背後拿手機偷拍女生,
警方到場了解,短褲男不肯拿出身分證還咬人,警方最後拿出警棍,成功將他上銬帶回派
出所,還出動10名員警到場,引發不小騷動。
警方在男子相機裡找到一張,從遠處偷拍女子背影的照片,而他的身份還在調查,只是他
寧可與警方搏鬥也不配合攔查,誇張行徑驚動附近居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3094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o61YbGvxPA
5.備註:
在台灣拍公開部位的照片已經確定是犯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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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iding: 八卦人氣-12F 12/19 10:29
→ gan: 咬警察不被抓才奇怪6F 12/19 10:30
推 gnidnic: 拍背影也要被抓???9F 12/19 10:30
推 tim1112: 女生又沒同意他拍照13F 12/19 10:32
推 nellyy: 鬼島人有病,拍背影有什麼好報案的14F 12/19 10:32
推 djuy: 殺人了?15F 12/19 10:33
推 guohuo: 有夠笨的 我都裝個行車紀錄器在安全帽上 看女生=拍女生16F 12/19 10:33
噓 no5566: 公開場合拍照沒犯法 他傻傻去攻擊警察變傷害罪17F 12/19 10:33
不能這樣算
警察違法抓人在先 人民有反抗的權利
不然警察天天去你家查水表,你難道都不能反抗?
警察天天去你家查水表,你鎖門不開變妨礙公務?
→ guohuo: 也不會有人覺得我有甚麼不良企圖舉動18F 12/19 10:33
→ linceass: 拍背影也不行喔 會不會太誇張了啊19F 12/19 10:35
推 nellyy: 跨年電視直撥,電視台攝影機一掃幾十萬個背影呀20F 12/19 10:36
推 nellyy: 請去告電視台22F 12/19 10:37
噓 egain: 遠處 背影 這樣不算執法過當嗎23F 12/19 10:38
推 pal1231: 這樣都問題的話, 那些喜歡露大腿的台女在外面招搖難道沒犯法?24F 12/19 10:38
推 MacOSX10: 偷拍無罪 襲警嘛.. 妨害公務罪加民事傷害罪30F 12/19 10:39
妨礙公務的前提是 警察執勤要"合法"
違法的公務,人民可以正當防衛 緊急避難 反擊是無罪的
※ 編輯: sorrows (114.42.2.183), 12/19/2015 10:40:23
推 vicmeng: 故意露大腿炫耀 又不給肥宅看31F 12/19 10:41
※ 編輯: sorrows (114.42.2.183), 12/19/2015 10:43:22
推 cbstgb: 又不是拍臉 難道是背影殺手 拍風景不行逆 不過不配合+襲警35F 12/19 10:43
推 solsol: 現在連拍背影都犯法啦36F 12/19 10:43
推 g3x96aj3a: 人家女生ㄋ 醜男不用說拍照多看一眼就算性騷擾了38F 12/19 10:44
推 tetani: 公開場所為什麼不能拍? 真是有病39F 12/19 10:45
推 nellyy: 鬼島男手上有一部相機就是現行犯,請逮捕40F 12/19 10:45
推 pipi1983: 正妹:他又沒怎樣 歪妹:好變態41F 12/19 10:46
推 RNADNA: 奇怪 為啥不能拍= =43F 12/19 10:46
推 gnidnic: 走在路中央拿手機拍照,就要你乖乖拿出身份證和手機做檢查44F 12/19 10:46
→ gnidnic: ?不配合還要上銬或帶回警局,反抗還要吃一條妨害公務?46F 12/19 10:47
推 kutkin: 警察有事吧48F 12/19 10:47
→ gnidnic: 奇怪這裡是北韓還是中共嗎49F 12/19 10:47
推 a0913: 加油找個好律師吧50F 12/19 10:48
→ kutkin: 考警察不是要考法律嗎?51F 12/19 10:48
→ turbomons: 看影片這人真的怪怪的 警察是該查清身分53F 12/19 10:48
→ linceass: 拍背影就犯法 那網路FB一堆露奶圖都要檢舉了 妨害風化54F 12/19 10:48
推 no5566: 警員有公權力懷疑你 不然你拒酒測看看55F 12/19 10:48
→ turbomons: 他又大動作反抗 萬一是個逃犯之類的怎麼辦56F 12/19 10:49
→ kutkin: 你沒建中學生證 預防性羈押57F 12/19 10:49
推 RNADNA: 這和警察是兩件事 警察本來就有查身分的公權力
問題是那女的吧= = 為啥不能拍
警員有公權力懷疑你+1 就是這樣 鄉民別在那亂鬧
問題是那個女的 為啥不能拍..........搞啥58F 12/19 10:50
推 gnidnic: 警察哪有可以隨意臨檢的權力啊,哪來的幻想62F 12/19 10:52
→ MacOSX10: 女人報案講被偷拍快抓人 警察又不能問妳內褲被拍了嗎63F 12/19 10:52
→ leo424yy …
推 leo424yy: 秒買秒退 Day-11 http://j.mp/_d-64F 12/19 10:53
推 turbomons: 有人報案了 總不能吃案吧 去了解狀況覺得可疑想查清楚65F 12/19 10:53
推 solsol: 手機裡面只有一張照片 所以才拍一張就有人報案 效率真好66F 12/19 10:53
推 AioTakumi: 就算懷疑也要合乎比例原則吧! 算了 人醜又窮 認命吧!67F 12/19 10:53
→ turbomons: 這是很盡責的警察 該稱讚才對 風向怎麼怪怪的68F 12/19 10:54
噓 Istari: 警察沒有隨時查看你財產的權力69F 12/19 10:56
噓 iWatch2: 盡責個屁啦 台灣警察各種違法濫權是很大問題71F 12/19 10:57
推 bloodfest: 從背後拿手機拍照... 又不是拿出球棒 報什麼案72F 12/19 10:58
→ Acone: 這裡只要身分是警察都要反吧!73F 12/19 10:58
推 duepre: 一定不帥 帥的話拍正面都沒問題74F 12/19 10:58
推 pipi1983: 有問題的是那個女的 跟警察無關 你不處理 這種拍照就以為人家想性侵她的....一定鬧上水果說警察吃案 三寶75F 12/19 10:59
噓 tim1112: 女生有告警察就要盤查啊 不然又被嗆吃案82F 12/19 11:04
→ newstyle: 被警察粗暴壓制,學匪怎麼不快去救他?!83F 12/19 11:05
推 aa01081008tw: 偷拍女生喔.表特版一堆這種變態阿.下面還一堆對女生評頭論足.說這貨我不行拉....根本淫魔聚集地84F 12/19 11:08
噓 yp20020220: 9.2最愛隨意被盤查,反抗叫聲順便被放上媒體取笑~88F 12/19 11:10
→ leo424yy …
推 leo424yy: 秒買秒退 Day-11 http://j.mp/_d-89F 12/19 11:11
推 miky: 關於盤查跟臨檢 請GOOGLE楊律師+盤查 若人民不懂自己權利90F 12/19 11:12
推 RNADNA: 重點在那個女生有告+1 警察就要受理啊 一堆無腦風向鄉民91F 12/19 11:12
噓 no5566: 那個律師都告輸 有啥好提的=.=92F 12/19 11:12
→ Acone: 楊律師想的太簡單了,狀況是隨時改變,很難條文化93F 12/19 11:13
→ miky: 就別怪政府做大94F 12/19 11:13
→ leo424yy …
推 leo424yy: 秒買秒退 Day-11 http://j.mp/_d-95F 12/19 11:17
噓 fantazy00077: RNA請問你是念哪國法律? 不懂不要誤人子弟
亂七八糟 還敢講別人亂帶風向96F 12/19 11:18
噓 umaga1: 別聽楊律師唬爛了98F 12/19 11:21
→ S522: 盤查跟逮捕是不一樣,此處盤查是基於針對有犯罪嫌疑者
而合理懷疑在實務上是賦予現場警方處理人員主觀判斷的權力不管有沒有人報案,警方在值勤時認為合理懷疑某人有犯罪嫌疑250F 12/19 14:39
推 fantazy00077: 當然若是警方確實有資訊或證據得認為人民已達合理懷疑的程度,例如報案人說他裙底被偷拍之類的,那當然可以討論是否已達合理懷疑的程度。253F 12/19 14:41
→ S522: 自然可以進行盤查,而本文苦主也是因為不賠和盤查進而咬傷警方所以才被以妨害公務銬走。
"合理懷疑"本身就是一個模糊概念,這讓執行公務警察才能現場依其經驗判斷此人有無可疑之處,進而決定盤查與否。256F 12/1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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