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標題 Re: [問卦] 如果未來同性婚姻可以合法,那一夫多妻是時間 Sat Oct 22 06:22:38 2016
※ 引述《fortun795 (飄≠傷)》之銘言:
: 如果未來同性婚姻可以合法,那一夫多妻是否也應恢復合法呢?
: 贊成同性婚姻的主要觀點是:
: 1.性取向是天生基因造成的 不應受到排擠或歧視
: 2.同性結婚不會影響他人 所以將其合法不會造成社會問題
贊成同性婚的主要觀點是反對政府所設下婚姻制度對性傾向的差別待遇。
沒有血緣關係就不可能是親屬,因此,透過「結婚」成為「配偶」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人
組成受法律充分保障之家庭的唯一方式。
而現行法只保障男女異性能向政府登記婚約組成家庭,而不允許同性能向政府登記
婚約組成家庭,只保障了異性戀的成家權,而排除同性戀的成家權,因此是針對性傾向
的差別待遇。
同性結婚沒什麼太大的社會影響,就只有讓福音派基督教很難對人傳教,以及社會逐漸
接受同性戀群體的存在而已。
http://big5.ftchinese.com/story/001049325?full=y
: 如果同意上述觀點
: 那麼曾施行幾千年的一夫多妻制 是否也更需恢復合法
: 因為~
: 1.男人好色是天生基因造成的 多娶妻妾不應受到排擠或歧視
男人能多娶妻妾,是因為女性地位低落,經濟上不能自主,所以只好依附有經濟能力
的男性生存。這反映的是性別實質不平等。
: 2.一夫多妻不會影響他人 只要原配同意就好
1. 一夫多妻會造成經濟弱勢的女性向少數有錢的男性集中,經濟弱勢的男性會因此
難以娶到妻子唷。
2. 傳統的一夫多妻,這些「妻」的地位並不平等,妾的地位一直都比妻還要低。若要
恢復,是否也要產製一個法律地位比正妻低的旁妻出來?
3. 一夫多妻,那麼一妻能多夫嗎?若一妻能多夫,那麼已為人妻的女性,可以重婚嗎?
(例如,A男和B、C、D、E、F女結婚,B女又和B、C、D男結婚)
若可以重婚,那麼糾結在一起的法律關係,例如稅賦、法律代理的優先權,離婚後的
子女判屬,等要如何釐清?
先解決這些問題,再來談多偶制。而以上這些都還沒涉及到國內國外的移民問題唷
: 而且已施行過幾千年 也沒造成甚麼嚴重社會問題
這要看你怎麼定義「社會問題」。
: 甚至可以解決外遇 私生子女教養 等負面問題
就已經沒經過元配同意外遇了,還要元配同意多一個妻子?
現行法律之下,父母對非婚生子女負有照顧義務。
: 所以如果同性婚姻可以合法
: 那麼一夫多妻恢復合法 也就更沒理由可以反對了
: 上述論點 不知大家有何意見呢
有,你完全是張冠李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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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lestorm (122.116.84.109), 10/22/2016 06:25:12
推 wcl4: 原po臉腫腫1F 10/22 06:24
→ ohrring: 先ㄘ早餐在開戰啦 太早惹3F 10/22 06:28
推 rrtty88423: 同意,原原po說出這種不經思考的話真令人擔憂4F 10/22 06:29
推 ynd: 全部同意,只有第一段不同意,不要只有自以為天主教基督教反對
直接扣人傳教帽子非常不妥要別人尊重同性婚姻先批別人教義
婚姻是對穩定正常人社會穩定的最基礎一環,不是給人論理11F 10/22 06:58
推 Hanbor: 不支持就是跟恐同同水準 要嘛就還護家盟還是基督天主17F 10/22 07:04
可以不用特意支持啊,說真的。
有女性爭取投票權的時候,也有很多男性或女性支持、或不太理、或反對。
→ Hanbor: 大家都得愛滋為什麼就同性戀不可以結婚18F 10/22 07:05
這句式很像是這樣:太陽繞地球轉,為什麼女性不能待在家裡
※ 編輯: kalestorm (122.116.84.109), 10/22/2016 07:09:51
→ Hanbor: 大概是這些吧 政府願意開放給他們結婚也無妨 但議題一定會被延伸19F 10/22 07:07
噓 lukeloo: 其實都是法律的規定,那為什麼要規定只能跟人呢?情感無罪,同性戀可以,哪為什麼戀物者不能呢?21F 10/22 07:08
因為物體不是人,沒有行使意志的能力
※ 編輯: kalestorm (122.116.84.109), 10/22/2016 07:16:01
推 Hanbor: 照他們那種西化先進的邏輯 最好什麼都開放 毒品 槍枝 性交易 賭博 通通開放這樣25F 10/22 07:12
推 divinemonkey: 結婚可以保障雙方權益,跟物品結婚要保障啥? 留遺產給物品? 還是要物品幫簽手術同意書? 有意義嗎?27F 10/22 07:13
推 Hanbor: 結婚在現代講白了 就是稅制優惠 不然義務早就被稀釋了
異性戀結婚也沒有一定要生子 通姦好像也快除罪化了 其他簽個名或代為履行的也不困難
稅制優惠本來的用意是鼓勵成家會撫養生子的機率增加 但現在大家苦哈哈 頂客族也多 沒能力養的生一堆 有錢的時候已經生不出來了這樣29F 10/22 07:15
這說的是普遍現象,「個別」男人也可能娶到兩個很有錢很有勢力的女性。
※ 編輯: kalestorm (122.116.84.109), 10/22/2016 07:26:58
推 kunagisatomo: 講到傳統我覺得有點太遠了
能一夫多妻當然也能一妻多夫啊XDD36F 10/22 07:25
噓 lukeloo: 你是物體?你知道他沒有行使意志的權利?那狗狗喜歡的人,38F 10/22 07:25
用投票界定。再不滿意的話,去找笛卡爾聊天好嗎?
→ lukeloo: 他就會跟著他主人,他有行使意志的權利嗎?他們是否可登記結婚呢?39F 10/22 07:25
推 Hanbor: 所以下一步大概是開放合法的代理孕母之類的吧 有能力的多少還是會想要有自己基因的小孩41F 10/22 07:27
代理孕母就另一個議題啦,但禁止代理孕母不會違反平等權
※ 編輯: kalestorm (122.116.84.109), 10/22/2016 07:34:26
推 kunagisatomo: 不好意思 我忽然有點打結 請問你這邊的地位低落/經濟弱勢是跟結婚的對象比較?45F 10/22 07:36
推 s92228: 看到很多白痴...(請勿對號入座)48F 10/22 07:41
推 momomom: 你真有耐心 給個推49F 10/22 07:41
→ s92228: 人家結婚到底是關你們屁事喔50F 10/22 07:42
噓 lukeloo: 對了,就是用投票決定!所以,當同性戀覺得異性戀打壓時,同性戀是否也在打壓戀物者呢? 我不是反同性戀,只是覺得51F 10/22 07:42
推 Molly: 推53F 10/22 07:42
→ lukeloo: 既然法律要突破先天的生理限制,就乾脆全部開放,反正情感無罪嘛!54F 10/22 07:42
推 inouekaoru: 等你家的狗有自然人資格,我們再來談戀物癖結婚這件57F 10/22 07:43
→ lukeloo: 自然人資格也是所謂的法律限制!59F 10/22 07:43
→ s92228: 物品是人嗎? 講出來的話跟X沒兩樣60F 10/22 07:44
噓 lukeloo: 現在又講人啊?不是講情感嗎?
只有人有情感嗎?64F 10/22 07:45
推 Hanbor: 把財產給狗給貓還是二次元沒有實質意義啦...66F 10/22 07:46
推 momomom: 每次講到同性婚姻,就會有人說同性婚可以那XX婚可不可以,很像今天要給同性戀平等上桌吃飯權,結果旁邊有人一直問那我家的保麗龍箱能不能享有平等上桌吃飯權69F 10/22 07:47
→ Hanbor: 夫妻財產贈與免稅應該要順便廢掉了 現在都財產分別制了72F 10/22 07:48
→ aljinn: 支持同性婚和支持or反對戀物婚人獸婚根本沒有邏輯連結啊73F 10/22 07:48
→ jaredhsieh: 你想開放戀物
你要說出你的論點說服別人
而不是拿戀物來嘴同志不能結婚74F 10/22 07:48
→ Hanbor: 議題會被延伸或擴大很正常吧? 假設同性婚姻過之後 大概就78F 10/22 07:50
→ Hanbor: 是代理孕母的問題或是其他族群的議題80F 10/22 07:50
噓 lukeloo: 所以,同性戀也是打壓戀物者啊,和異性戀打壓同性戀有什麼差別?81F 10/22 07:50
推 s92228: 腦洞裡盡是 歧視排擠對立貼標籤83F 10/22 07:51
→ Hanbor: 對政府沒信心處理延伸議題產生跟弊病跟耗費社會資源 不如反對 哈86F 10/22 07:51
→ aljinn: "所以"是怎麼出來的 你要爭取 沒有同性戀動員去抵制你吧?說不定事實上還會有一部分出來聲援也不一定 到底打壓啥?89F 10/22 07:52
推 momomom: 戀物被同性戀打壓的證據是??(認真好奇想知道91F 10/22 07:53
噓 lukeloo: 我沒有反對啊!我贊成開放!而且是全部開放!對同性戀戀物者都開放呢!92F 10/22 07:53
推 s92228: 非常打壓戀戰者、釣客啦,愛引戰的智X ^^(勿對號入座)94F 10/22 07:54
→ Hanbor: 講一堆就是利益衝突啦 哪有什麼愛不愛情感不情感的...原住民跟身新障礙者就不會說特別權益保障法歧視他們
還是毀家廢婚派比較符合現實問題95F 10/22 07:54
推 kayamoli: 要開放可以討論啊 提出讓物品表意的方法啊
不然你怎麼證明你家的保麗龍箱願意跟你結婚98F 10/22 07:56
→ machia: 鑿附會 的理論那種東西只要有利益真的很容易創造出來1109F 10/22 21:01
→ casperrrr: 進入法律層面 透過學術根據來思考合理性就是囉
至少提個草案內容吧 還有評估呀1110F 10/22 21:01
→ p9i1n0g0u4: 如果lu的說法是 他相信4歲能理解婚姻
那我就尊重她 因為只是價值觀不同而有1112F 10/22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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