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vilevirgin (雙簧之美)
標題 Re: [問卦] why同志朋友對於「專法」這兩個字很反感?
時間 Sat Nov 26 17:17:33 2016


我要發錢我要發錢騙推 每10樓150P 50樓500P 箭頭不算(感謝板友提醒

※ 引述《dsa3717 (FishCA)》之銘言:
: 我...我身邊應該沒有已知的同性戀朋友
: 先講不贊成用專法的角度
: 如果今天寫一本內容跟民法相關條文有87%像的《同性戀伴侶法》
: 那為什麼不要直接在民法中改掉就好了
: 他們也不需要為了愛滋防治在結婚前一個月向衛生機關申請
: 也沒有特別身分的變更、繼承等等問題
: 應該也沒有容易受差別待遇需要特別保障的問題
: 那麼為了一群只要開放跟同性結婚的人立專法的意義在哪裡
: 但是感性上來說
: 當同志們嘴巴講著畢安生的故事
: 或者「我跟我另一半因為沒有法律上的關係所以無法怎樣怎樣」
: 表現出你有問題需要解決希望大家一起幫忙
: 但是又表現出不願意接受用專法先處理現在的問題
: 非得去動民法不可(否則乾脆不要)的態度
: 我是覺得這樣已經有點超過的感覺
: 你們不是要解決問題的嗎...

專法就活脫是反對者的拖延手段啊
同運者被摸頭之後放置處理的先例還不夠多嗎 這時候風向有利當然希望能一步到位

先說立專法保障同志婚姻 這個專法的內容是什麼也沒人知道
反對者如果要支持立專法那就把專法的條文拿出來看看
而且立專法明明就有隱憂 我們來看看

1.立出來的專法保障同志族群結婚 使的同性配偶的權利與現行民法夫妻結婚100%相當

這是現在很多真心贊同立專法者的想法
但是既然如此 那麼立專法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此特別法條件上並無優於普通法
那一開始就不應該立這種隔離式的法案
特別法應立下的應該是特別保護弱勢 使所受特別法保護者有優於普通法之待遇
這就正如是同運者一直在批評的
「黑人專用」「白人專用」飲水機 黑人坐公車要隔離一樣的

我要承認的 立出這種法案的確可以實質的解決同志族群無法結婚的事實
同志們可以接受嗎 其實是可以的 2007年提出來的其實也是專法思維
當時想法就是不可能一步到位 所以漸進立法也可行
但是本質上還是一種歧視法案

但是要同運團體可以接受的前提是 「100%相當
這就出了另一個隱憂

2.立出來的專法保障同志族群結婚 但並非100%相當

這就是反同婚者的算計啊啊啊
以反同婚者近期的言論為例

「同志可以結合 但不能使用結婚字眼」
萬一不能使用結婚字眼 那勞工請婚假 請配偶喪假等等權益 同志如何維護?
一個個去打官司維護權益嗎? 別傻了就硬生生的先被剝奪啦

「自己同志兒子死了之後 遺產竟然要給一個同性戀?」
萬一專法修出來同性配偶並非現行配偶有遺產特留份 仍然以死者血親為先
(假設最後修出來是第二順位好了) 同志權益如何保障?

「同志結婚後不准領養小孩」
特別法內要明訂同志領養必須別於異性配偶有特殊之對待 同志權益是否受損?


如果專法訂出來的時候 結果對同志保障並非100%比照異性配偶
那麼同運團體不就要一個一個去討 一個一個去打官司?
不要說專法訂出來好了 訂出專法時肯定就因為某團體堅持之立場 訂出非100%的專法
那麼同志團體還不是要全力爭取 而且到時候戰場肯定是遍地開花

「我們都讓步讓同志有結婚配偶名分了 竟然還想侵門踏戶要遺產特留份?」
「我家出一個GAY已經很痛苦了 結果我兒重病還要給一個外人優先簽手術同意書?」

這種戰場根本會此起彼落 結果最後因為爭議太大
結果某綠色黨乾脆翻桌放置play 說暫不修法 再開9487場公聽會

不要以為這很好笑 這就是可見的未來啊
既然要搶權益 就一次要搶到位 不然後續絕對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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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yMarsh: 真的這樣就是最棒的結果了,讚!1F 11/26 17:18
※ 編輯: vilevirgin (36.237.211.38), 11/26/2016 17:23:21
nomien: 推2F 11/26 17:20
Amygo: 風向有利?  有利DPP就不會轉彎了 現在被大反撲了吧3F 11/26 17:20
piyobearman: 吵越大越好4F 11/26 17:20
tiest0913: 原來如此5F 11/26 17:20
gonna: 你什麼時候產生那些說要專法的人是真的為同性戀好的錯覺6F 11/26 17:21
Vdragon: 中肯推,噓 RandyMarsh7F 11/26 17:21
corholio: 就假專法真拖延8F 11/26 17:21
iiiaaa: 世界上噁心的人不少,我也有喜好,但像這樣去迫害的只有1F這種貨色才這樣不知廉恥
你幾乎可以想像他用同樣的方式去對待其他他不喜歡的人9F 11/26 17:23
kageo101: 小心萌萌心眼很小的 不過就是洗過他一次臉而已反到現
在 還不准別人說他們歧視12F 11/26 17:24
iiiaaa: 然後還會有人沾沾自喜把1F當隊友..呵呵
哪天你不小心成為他眼中不認同的人 就是一樣的被這樣對待14F 11/26 17:26
ej83bp6: 說的很清楚,推16F 11/26 17:28
ymuit: 換一個角度是比如美國提出黃種人專法,相信樓上們會了解同17F 11/26 17:29
iridebws: 推  專法跟民法會有爭議18F 11/26 17:29
ymuit: 志的處境!!19F 11/26 17:30
本魯超級魯 連發錢也沒人要 晚上9點發錢一定發
kageo101: 他們又不住美國 你以為萌萌會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就錯20F 11/26 17:32
ymuit: 樓上說錯了..護家盟有些人還是有雙重國籍!!21F 11/26 17:33
kageo101: 了 人會保守反對是因為他們永遠站在既得利益者的位子
*反動22F 11/26 17:33
dameontree: 推24F 11/26 17:33
hedgehong: 一樓是來亂的嗎25F 11/26 17:33
↑10
SirLancelot3: 1F我真的是不敢恭維26F 11/26 17:33
ymuit: 護家盟的背後會是教會...自然會有些人有雙重國籍,不然他們為什麼反對...這樣好奇怪!!27F 11/26 17:34
sinch0330: 推29F 11/26 17:35
BAGeo: 中肯!他們只是想拖延而已30F 11/26 17:35
giabu: 說的很棒!!31F 11/26 17:35
kageo101: 弱弱相殘啊 白人歧視黃種人 黃種人會再歧視其他有色人32F 11/26 17:36
nomien: 是的就是想拖延33F 11/26 17:36
HornyDragon: 有人還不認識一樓嗎?一個整天除了反甲不用做事的人34F 11/26 17:39
nomien: 樓上好色龍!!!35F 11/26 17:41
kageo101: 那幾個反甲ID早臭名遠播了36F 11/26 17:42
BioJacob: 推37F 11/26 17:42
ymuit: 如果政府提出公投的方式來支持那一種方式比較好,不希望在38F 11/26 17:43
↑20
kin6150: 吃相難看39F 11/26 17:44
ymuit: 小小的議會決定比較好..這樣會知道社會上的民意方向才是40F 11/26 17:44
講公投我尊重你 不過我比較不同意
我認為公投就是政府在推卸責任啊 ㄟㄟㄟ這是你們自己投票決定的 不是我的決定
但推動更進步更符合人權的法案(特別是有一個不小的人數族群需要這法案)
政府以及立法機構難道不應該負責嗎

還有 真要公投 先修公投法採絕對多數通過制 不然怎麼公投反正都不會過
boy355069: 推41F 11/26 17:45
ppu12372: 推42F 11/26 17:45
DutchLord000: 推43F 11/26 17:45
milk303: 推44F 11/26 17:46
Solve:45F 11/26 17:46
iiiaaa: 會把"惡意攻擊別人"這種人當成隊友...他們自己好自為之XD46F 11/26 17:47
kageo101: 放心吧 只要能惡意攻擊人就是他們的隊友 所以你不會看到他們互打 不用期待這個47F 11/26 17:48
larryedaybon: 推用心49F 11/26 17:49
GermanNavy: 根本法都沒立你有知道是拖延手段了50F 11/26 17:49
ymuit: 推原PO的公投問題的補述,我想得太簡單,最後希望政府推動51F 11/26 17:50
znpd: 推!!52F 11/26 17:50
GermanNavy: 講得修民法就不能給你拖延一樣,根本牽拖53F 11/26 17:50
noobismeok: 說好給一般權利,突然說要給專法,誰信阿54F 11/26 17:50
↑30
ymuit: 進步又符合人權的法案,只是某段時間要辛苦了某些的一群人,希望我們要加油!!!55F 11/26 17:51
GermanNavy: 然後說只是個卑微希望要結婚,後面又變成要100%符合57F 11/26 17:51
RedJackson: 推 給我錢58F 11/26 17:52
eltonNi: 推59F 11/26 17:52
GermanNavy: 期望,又說自己不是過度要求60F 11/26 17:52
所以說正中我下懷阿
反同婚者的算計就剛好如此 他就是不打算平權嘛
所以到時候修出來的就會是權力不均等的特別法案囉 反正同志就是噁心就是二等公民嘛

結婚要的是什麼?
要的就是兩人的結合附帶出來的權利與義務啊

例如各種稅負權利 各種醫療 財務的權利
以及對所結婚之人有守貞之義務
(目前同志刑法實質除罪 但若有婚姻 其配偶仍有民法妨害家庭之保護)
luckymore: 推 然後噓爆一樓61F 11/26 17:56
Vdragon: 中肯推,愛用德國當例子怎麼不用好用滿?!62F 11/26 17:57
hjkhjk99: 推63F 11/26 17:57
Mnger: 推64F 11/26 17:58
luckymore: 符合100%結婚定義的期望是過度要求?
要求平等對待是過度要求,就表示根本就不想要平等對待啊根本就是自爆自已高人一等的念頭~65F 11/26 18:00
nomien: 要求平等是過度要求XD68F 11/26 18:02
aa708: 推69F 11/26 18:02
yuh15420: 推70F 11/26 18:03
aa708: 推71F 11/26 18:03
↑40
chuuu: 我要拿錢錢~72F 11/26 18:03
noobismeok: 基本的婚姻權利還要說是過分,頗呵73F 11/26 18:03
secret1414: 棒棒棒74F 11/26 18:04
j326: 推75F 11/26 18:05
c6ddmt1599: 錢76F 11/26 18:07
kkenex: 甲甲們不要再互相安慰了,甲甲看人獸交有多噁心,正常人看甲甲就有多噁心,真的超噁心的77F 11/26 18:07
jonahlin: 漸進修法可能可以淡化對立  前提是智力堪慮的團體不要介79F 11/26 18:08
rchih: 推81F 11/26 18:08
fdda: 推82F 11/26 18:08
a0813: 推j大83F 11/26 18:08
↑50
ALJAZEERA: 錢錢84F 11/26 18:09
Changyaya: 推85F 11/26 18:09
z79527: 原來如此86F 11/26 18:10
WRYYYYYYY: 推87F 11/26 18:10
noobismeok: 我搶五十88F 11/26 18:10
Ca2plus: 推89F 11/26 18:10
noobismeok: 沒搶到,幫QQ90F 11/26 18:10
Drizzle: 推91F 11/26 18:12
DarkHolbach: 就是反同團體看同婚擋不住就拿出專法來想擋92F 11/26 18:12
SkySwimmer: 推93F 11/26 18:13
↑60
DarkHolbach: 事實上他們連專法都不想要94F 11/26 18:13
xacc: 夫妻兩個字看不懂嗎 立專法還一堆屁95F 11/26 18:13
baker31: 推96F 11/26 18:14
nomien: 幫補血97F 11/26 18:15
noobismeok: 緩兵之計,明眼人都看得懂,基本權都不給了,還給特權這一定是邏輯上有問題98F 11/26 18:16
ilyaimy: 異性戀不完整的家庭也一大堆→這是要比爛嗎?雙親性向和教育無關,呵呵,做夢喔?243F 11/27 01:01
nsaids: 此篇正解,立啥狗屁不專法245F 11/27 01:01
sate1128: 推246F 11/27 01:11
yeyun: 推247F 11/27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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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levirgin.): Re: [問卦] why同志朋友對於「專法」這兩個字很反感? - Gossipin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