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點都是自己自以為的問題,你認為不正常所以你去歧視對方,然後教育你的小孩去歧視,
當然這些問題都無法解決。
同性者是天生的,無法選擇的,就因為他天生喜歡的性別是同性,他就無法結婚?
就要讓你決定他的法律上的權益及義務? 你會不會管太多? 管到別人家的生活。
只要教好你自己的小孩不要去歧視人就好了。
生育? 結婚的目的是生育? 那不生小孩的不能結婚?
立專法是代表這部份人更需要國家社會的協助才立專法,如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就業,
且他們也是適用於民法後再另加專法,請問你能接受同性婚有更好的福利?
況且目前同性婚並不適用於民法。
同性婚者不認為需要國家另外的協助,他們就是一般人,跟異性婚並無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