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arthCod (鱈魚)
標題 Re: [爆卦] 性平大勝利!修改《兵役法》提議被駁回啦!
時間 Thu Nov 24 12:08:41 2016


早知道不該勾選國防部來回應的Orz

目前我已經草擬了第二次提案,改指定要法務部回應
平台上有個協作討論的功能,我預計先把這個提案放在那裡做修改(正在搞清楚怎麼弄)

現在先把草稿放在這,希望大家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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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如下

標題:
國防性平——修正《兵役法》指涉性別之條文及相關條文或廢除《兵役法》施加於
國民之任何迫兵制度
(前四個字感覺略中二)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之兵役法,最初制定於民國二十二年,稱我國男子皆有服兵役之義務。然自
行憲後,立法機關從未檢討其內容是否符合憲法之平等原則。

  釋字490號所謂「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
角色之不同」當為民國二十二年時男女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又稱此立法「係為
實踐國家目的及『憲法』上人民之基本義務而為之規定」,然而民國二十二年並未有
憲法。


  此解釋文中所謂「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
不同」,強烈暗示「男性應有陽剛氣質,女性應有陰柔氣質」之刻板印象。此舉嚴重
傷害性別平等之促進,甚至可以說是歧視言論。

  即使當初立法有其時代考量,現今政府也應根據時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
來判斷該法條是否合理,而非墨守該解釋文作為護身符。近年來許多性別平等運動相繼
進行,「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早已不能用「男女」兩性作為粗略的劃分,那麼

《兵役法》又豈能墨守成規?

  國防部近日在相關議題上的回應即犯了以上諸多謬誤。即使內政部予以提醒「就
兵役法之立法目的與區別對待是否合理檢視平等原則」,仍不仔細比對聯合國《消除
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四條所規範「特別措施」的適用情形。甚至不曾考慮將
此法條定位成公約中的「暫行特別措施」。使這制度難以像公約第四條所說「在男女
機會和待遇平等的目的達到之後,停止採用」。此制度若不能明白表示為「優惠性差
別待遇」,則必然會加強上文所述之性別歧視。故即使欲維持此制度,仍應修法使其
地位明確。


  國防部以為本國兵役制度「為大多數國家之法律所明定」。然大多數國家在實務
上不強制要求國民服兵役或接受軍事訓練。2003年,歐洲法院判決德國男性徵兵違反
歐盟平等待遇指令。美國目前只在法律上保留徵兵,今年六月,參議院將女性納入徵
兵法案;2013年,挪威通過女性徵兵法案,並已在今年實施;瑞典也將在2018年恢復
不分性別的徵兵。以上這些國家雖不在多數,也未必不能供我國參考。


  國防部認為實施募兵制轉型後,可以「讓符合服役標準且有志從事軍事專業工作
女性可以加入國軍行列」。然而《兵役法》現狀並非已完成募兵制轉型的樣貌。如果
政府真心想要落實募兵制轉型,那勢必要廢除《兵役法》中強迫男子服兵役和軍事訓

練等法條。才能「讓符合服役標準且有志從事軍事專業工作男性可以加入國軍行列」。


  是以《兵役法》的修正有其必要性,不分性別的徵兵、或者完全不徵兵,才能促
進性平。

利益與影響:

  國防性平之推動有助於我國性別平等之發展。

  無論男女皆徵、男女皆不徵都能使國人消除「男強女弱」的刻板印象。

  尤其再搭配非武裝國防等全民國防概念,又能使國內有更多的國民一同參與國防
事務、促進軍民一體。不再有「軍人、民人」的差異和隔閡,讓我們的國防體系更貼
近現代社會。


  更重要的是,去除掉國人刻意要求男性陽剛氣質的習慣,讓具有陰柔氣質的男性
更能融入社會。也不會再有「不當兵就不是男人」的偏見,也能減少對公眾人物(如
林昶佐立委)「閃兵」的指謫。讓當兵不再成為求職的影響因素,不要再有下一個

勝文。

  再者,此兩種作法對於國防需求也有極大的幫助。徵兵不分性別,可以獲得的兵
員數自然大於只徵單一性別,軍隊的組成越多元,也越能完整軍隊的功能。進一步說,
這種打破性別刻板印象的做法更能鼓勵女性繼續「從事軍事專業工作」、「加入國軍
行列」。國軍也會因應更多的女性加入軍中,益加積極地改善女性軍人的「服役制度
環境」,保障「性別平等與工作權」。未來徵兵的員額也不必如此大規模,僅徵召願
意服短期兵役者即可獲得最菁英的士兵。


  而在法律上廢除徵兵制度也有助於全募兵的推動。以往年年政府皆遭人諷刺「全
募兵跳票」,若廢除徵兵法條,那全募兵自然就沒有跳票的空間。既然沒有跳票空間,
國防部就不會被指謫「募兵跳票」了。

  現階段對於此制度的不明確,使人難以辨別,這究竟是女性專屬的父權紅利,抑
或是促進性別平等的肯定行為?如果一直曖昧其詞,那麼近百年來的兩性戰爭就沒有
終結的一天。不能夠認清現狀,那女性就不知道自己如同原住民或是一些弱勢文化一
般的處境,而把一切的性別刻板印象視作理所當然。若能排除這些複雜的原型,使所
有的性別皆能得到解放,那自然也不會有什麼「紳士」、「好女人」、「新好男人」
等基於性別而對個人所進行的要求。國家若能做此表率,那國民自然不會再受到自己
天生性別的負累。


  而國家若有如此進步的人權展現,那在國際上的地位必然益加受世界的尊敬。
如果同性婚姻的法案,就足以讓世界重視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國家。那麼成為亞洲
最重視性別平權的國家,更能提高我國的國際名聲。國民也會為此感到驕傲,增加
對國家的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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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每10推50p,百推止
回文(至看板和我信箱)提供建議且有五樓以上討論者150p
皆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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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拉岡第一次遇見亞玟,他20歲,她2670歲
相對瓦力2650,瓦係數132.5,絕對瓦力351125
他87歲時,兩人私訂終身
相對瓦力2650,瓦係數30.4597701149,絕對瓦力80718.3908046
明年他們結婚
相對瓦力2650,瓦係數30.1136363636,絕對瓦力79801.136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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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 性平大勝利!修改《兵役法》提議被駁回啦!
11-24 12:08 DarthCod.
PeterJackson: 承辦人:......1F 11/24 12:09
gino0717: 尿片替代役2F 11/24 12:09
PTTJudge: 當兵不能說真話的3F 11/24 12:09
puib: 推4F 11/24 12:09
CRAM1234: 純推5F 11/24 12:10
dw1293: push6F 11/24 12:10
oter: 推推7F 11/24 12:10
lacoste1113: 推8F 11/24 12:10
XLL1077: 推9F 11/24 12:11
shutandlaugh: 推10F 11/24 12:12
george40516: 推11F 11/24 12:12
g1254501: 發錢12F 11/24 12:14
Lexaul: 推13F 11/24 12:14
HyDroGen2528: 推14F 11/24 12:14
AirbusA350: 推15F 11/24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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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bartho: 推17F 11/24 12:15
sarahpig: 推18F 11/24 12:15
MinaseNayuki: 推推19F 11/2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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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cato: 推22F 11/24 12:15
osakakobe: 推23F 11/24 12:16
amos30627: 推24F 11/24 12:16
mikamitomoya: 推25F 11/24 12:16
pin0810: 推26F 11/24 12:16
jone755200: 推推!27F 11/24 12:17
fallheart: 都知道釋字了,公務員不會亞給推翻釋字的⊙_⊙28F 11/24 12:17
asd775588s: 推29F 11/24 12:17
td123: ☺30F 11/24 12:17
chigi: 還以為法務部這麼認真回文咧31F 11/24 12:18
Ashare: 推32F 11/24 12:18
momogo11: 推33F 11/24 12:18
VXcc: 不一定要兵役 也可從替代役和長照役著手 蔡英文會感謝你 ㄎ34F 11/24 12:18
zxlt3722: 寫的很好35F 11/24 12:18
momogo11: 對對 來個長照役36F 11/24 12:19
LKK549777: 推37F 11/24 12:19
Siegfried921: 推38F 11/24 12:19
jacktypetlan: 寫得不錯39F 11/24 12:19
wwvvkai: 推40F 11/24 12:19
louis10452: 推41F 11/24 12:19
vickhus: 推,支持提案42F 11/24 12:19
dilsx35791: 推推43F 11/24 12:20
swimming5445: 推44F 11/24 12:20
mizar0709: 推45F 11/24 12:21
KongHai: 50P,你當我乞丐?對,我是46F 11/24 12:21
Wand 
Wand: 推47F 11/24 12:21
dgas: 推48F 11/24 12:21
holocon11212: 推49F 11/24 12:22
a0953952096: 推50F 11/24 12:22
loverita0517: 純推51F 11/24 12:22
cca1109: 推52F 11/24 12:22
selasdy: 推理性53F 11/24 12:23
boomlin: 推54F 11/24 12:23
frank02101: 你怎麼會對法務部有信心?ㄏㄏ55F 11/24 12:23
craymond: 那  有陽剛氣息的女子應該要服兵役56F 11/24 12:23
click1234: 推57F 11/24 12:24
KeynesGG: 大概可以想到會如何官僚回覆了58F 11/24 12:24
click1234: 搶59F 11/24 12:25
jasonpop: 推60F 11/24 12:25
apuesto0718: 推61F 11/24 12:25
jardon: 行政程序法 同一案這還能再提嗎? 紅明顯62F 11/24 12:25
sw22: 推63F 11/24 12:25
adam0723: 推64F 11/24 12:26
togmogo: T 想成為男人的話就去當兵體驗看看65F 11/24 12:26
boomlin: 推66F 11/24 12:26
ikurin666: 推67F 11/24 12:26
LAAPujols: 推68F 11/24 12:27
smpian: 推69F 11/24 12:27
BENCH5566: 至少當替代役吧,慰安婦列入替代役的一種,自由選擇70F 11/24 12:27
wickystar: 推71F 11/24 12:27
BENCH5566: 順便推動性交易合法化 性解放萬歲72F 11/24 12:28
plumbers007: 推73F 11/24 12:28
XXLee: 你好煩XD74F 11/24 12:29
frozen0703: 長照或是學校當文書 感覺都不錯75F 11/24 12:29
bengowa: 推76F 11/24 12:29
open6032816: 推77F 11/24 12:29
joachim204: 推78F 11/24 12:29
a8521abcd: 法務部動不了大法官釋字,對那句話有意見只能釋憲79F 11/24 12:29
saint01: 推80F 11/24 12:30
gbasam: 推81F 11/24 12:30
Zyn: 整篇看完了,文筆不錯82F 11/24 12:30
raysun011081: 水喔 讚讚讚83F 11/24 12:30
qwas65166516: 推84F 11/24 12:30
freshmints: 推85F 11/24 12:31
a8521abcd: 認真覺得490那句話操作到極限很危險86F 11/24 12:31
DreamCome: 怎麼一開始會選國防部啊。 沒當過兵也聽過當兵是怎麼回事啊87F 11/24 12:32
soccerss2008: 推89F 11/24 12:32
Airou: 推90F 11/24 12:33
au013944: 推91F 11/24 12:33
joanne1452: 推92F 11/24 12:33
gn00399745: 推93F 11/24 12:33
gjo3gjo3gjo3: 推94F 11/24 12:33
wgadv: 推95F 11/24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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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in: 剩聞躺著也中槍97F 11/24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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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uzu007: 推256F 11/24 16:18
highsalary: 幫推257F 11/24 16:41
Lilim: 我一定要幫你推258F 11/24 17:13
pillliq:259F 11/24 17:13
c90051kevin: 推260F 11/24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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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thCod.): Re: [爆卦] 性平大勝利!修改《兵役法》提議被駁回啦! - Gossipin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