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ichjf (jeff)標題 [新聞] 綠委提修《刑法》 重大案件無追訴期時間 Thu Dec 1 22:18:56 2016
綠委提修《刑法》 重大案件無追訴期
2016-12-0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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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提修《刑法》 重大案件無追訴期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追溯期即將失效的彭婉如案及尹清楓案等諸多已過期重大社會、政治及經濟案件為國人所關注。為使重大案件得持續調查追究,民進黨王定宇、施義芳及蔡易餘等立委,提案修改《刑法》部分條文,盼讓重大案件早日水落石出,彰顯正義。王定宇、施義芳及蔡易餘等逾20位跨黨派立委連署,提案修改《刑法》部分條文,將最重本刑為死刑 ...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追溯期即將失效的彭婉如案及尹清楓案等諸多已過期重大社會
、政治及經濟案件為國人所關注。為使重大案件得持續調查追究,民進黨王定宇、施義芳
及蔡易餘等立委,提案修改《刑法》部分條文,盼讓重大案件早日水落石出,彰顯正義。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劉世芳、蔡易餘等人提案,要讓重大社會、經濟及政治案件無追
訴期限制。(記者鄭鴻達攝)
王定宇、施義芳及蔡易餘等逾20位跨黨派立委連署,提案修改《刑法》部分條文,將最重
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罪者、致人於死者、犯罪所得或不法利益逾1
億元者,將追訴期改為無時效限制,並追加條文溯及既往,讓尚未過期或暫停時效案件也
適用。
王定宇指出,除上述修改外,對於因戰爭或政府行為迫害者,因國家可能妨礙偵查,也得
以暫停追訴時效。王定宇表示,正義不能過期,美國、德國或日本及其他歐洲國家皆有針
對重大犯罪無追溯時效,科技總會進步,真相總有一天會水落石出,盼提案能盡速通過。
劉世芳表示,每有重大政治、社會、經濟案件過追訴期,都讓國人非常扼腕,也讓真兇繼
續逍遙法外,而對於從事婦女運動者最大的遺憾,就是當時要參加民進黨代表大會的婦女
部主任彭婉如遇害,至今仍沉冤未雪,如今追訴期已經快要過期,盼兇案早日水落石出。
蔡易餘表示,本次提案修法,主要目的為改善國人長期詬病的追訴時效問題,有時如陳由
豪等重大經濟罪犯,只要潛逃到國外享受榮華富貴,藏個十年等追訴期過以後,再大搖大
擺回國踐踏司法,過去因國會沒過半修法沒成功,因此這次也增訂溯及既往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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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膛手傑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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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ASHOCK: 不錯阿 還有責任能力年齡也要下修...少年犯太多1F 12/01 22:19
推 Su22: push3F 12/01 22:19
→ onkyo: 沒意義4F 12/01 22:19
→ BJkiN: 看一樣做一樣,都過多久了選舉權年齡下修連個毛也沒有?幹7F 12/01 22:20
推 birdy590: 很多國家都有過同樣的論辯 趨勢是重案不設追訴期10F 12/01 22:20
→ JokeJoJo: dpp都提一些風向對的洗白 然後其他地方都亂搞12F 12/01 22:20
推 tim1112: 哪有那麼多資源辦人都死光的案子13F 12/01 22:20
推 j68345517: OK,可是兇手早有死的一天阿,對死人弄個不起訴處分書?14F 12/01 22:20
→ birdy590: 日劇韓劇都有用這個主題下去發揮的15F 12/01 22:20
→ birdy590: 看最重本刑啊, 無期徒刑以上大概沒什麼爭議19F 12/01 22:22
推 sbmylife: 沒被抓到的兇手 一輩子都膽顫心驚23F 12/01 22:24
推 s4001: 先說“重大”的定義是啥?不然我認為這有白色恐怖的味道!24F 12/01 22:24
→ ImBBCALL: 沒物證沒人證,只剩被告自白也無法定罪喇25F 12/01 22:25
→ pqoiwe1994: 要是以後竊盜罪改成最重無期徒刑 要重啟所有案件嗎26F 12/01 22:25
→ richjf: 台灣的玩法應該是多增加警方冗事,建幾個倉庫裝文件擺著。27F 12/01 22:25
→ birdy590: 像美國有很多連續殺人案是有證據但是抓不到人28F 12/01 22:26
→ sazdj: 不錯喔29F 12/01 22:26
推 s4001: 溯及既往其實很可怕,常見於獨裁者下…30F 12/01 22:26
推 akway: 讚31F 12/01 22:26
→ akway: 重大定義 內文就有寫啊33F 12/01 22:27
推 leron: 本來就該這樣34F 12/01 22:27
→ chimeptt: 溯及既往的意思是之前過追溯期的重新開始嗎?35F 12/01 22:29
→ soria: 應該只有修法前還沒過期的才算37F 12/01 22:32
推 johnny3: 內文不就有講什麼叫重大了38F 12/01 22:32
→ soria: “本刑死刑 無期 十年以上 ”40F 12/01 22:33
→ neoa01 …
→ neoa01: 還不錯,不過,勞工呢?43F 12/01 22:36
推 max123: .....真的要這樣也太可怕了吧44F 12/01 22:38
推 night957: 管它是不是學它國,好的就是要推48F 12/01 22:47
推 Taizu: 這是必要且有需要49F 12/01 22:47
推 DAEVA: 推52F 12/01 22:47
噓 reccaX: 紅明顯,這樣白狼是不是又要逃了?57F 12/01 22:51
推 tsgd: 接下來就要成立長期未解決事件偵辦小組 可以拍台灣版信號了58F 12/01 22:51
推 soria: 白狼現在是交保吧 他的案子有十年以上且未過期嗎……?59F 12/01 22:53
推 reccaX: 補推,我印象它不是甚麼案子過期才回來的?65F 12/01 23:07
噓 CCWck: 沒追溯期 就會有人去查?72F 12/01 23:20
推 FTICR: 一定要過啊!73F 12/01 23:29
推 G4SR: 這是好事 但實際執行時都會選擇性辦案...75F 12/01 23:32
噓 v5270: Dpp立委根本白癡,先加重酒駕刑罰再說吧
拜託一下,那裡來這麼多人力去辦案???? 還是要創一個久久未破案偵查組?
然後再塞自己人進去領乾薪這樣,反正都破不了,每天就混吃等死到退休76F 12/01 23:37
→ steve1012: 不懂人家怎麼辦案在那邊吹 快笑死 還扯什麼酒駕
這跟酒駕有啥關81F 12/01 23:46
推 MirageAngel: 非常支持!!!其實早就該醬子~ 只是居然拖延到現在才做83F 12/01 23:50
推 cmid05: 重案本來就不該有追溯期85F 12/02 00:05
→ antivenom …
推 antivenom: 噓到好笑 過追訴期時想查還沒得查勒87F 12/02 00:07
噓 scratch01: 看前幾樓就知道不管怎麼修都有人機機歪歪的88F 12/02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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