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ijkue (梓喵買醬油4)標題 Fw: [負評] 惡質乘客 personasa時間 Tue Feb 14 00:47: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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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car-pool作者 HanMo (HanMo)標題 [負評] 惡質乘客 personasa時間 Mon Feb 13 10:44:09 2017
希望版上如有共乘司機能夠注意一下 personasa 此人
2/12 傍晚此網友聯絡是否能夠載她並於指定定點接送 (上下車)
(永和她住家至北屯她住家) 並詢問是否離交流道附近 她也說是但沒仔細說明地址
(後續下北屯交流道至她家五公里路程...) 來回10k
車資部分原本談300 後來她砍250 並說車廂淨空讓她放置行李
並只能載她一人 如有載別人就收她150 (她提的)_
(原本我有另外一位朋友要載後來就只載她一個並告知另一人為我家人)
到了她家之後才發現原來她是搬家大包小包的全部把我休旅車塞滿
其實當下已經很不爽了 並有告知後座座位不能置放行李 她還是很厚臉皮的放兩件
縮
http://imgur.com/a/7oeN3
這樣已經又多佔據一個座位 加上她搬家物品起碼超過60公斤
車資也說好上車就給 她也沒主動 直到下泰安休息區跟她說明車資
又一臉好像我凹她 說:可是車上不是還有另一個人嗎?( 另一個我家人不載她載你?)
想說算了! 社會上就是有這種人 當作一次教訓
到了她家之後行李幫她卸下車搬完 連一句謝謝也沒有說!!
重點是還是從事教育業的...就覺得這個人很有問題 基本的禮貌也不會做
如果你要搬家就請搬家公司幫你載 台北台中一趟起碼一萬
不要凹版上的網友 大家基於互助互惠原理 及合理價格給彼此一個方便原則
李小姐 ! 不是讓你利用文字漏洞凹別人以為自己很厲害貪小便宜心態
手機 0921XXX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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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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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Fw: [負評] 惡質乘客 personasa
02-14 00:47 oijkue.
※ 編輯: HanMo (111.246.4.150), 02/13/2017 10:49:26
推 fishtozi: 指定載到家,應該自己有禮貌在多付車資才對,感覺你是他的搬家司機,拍拍1F 02/13 11:03
推 swidoq: 希望版上各位以後要小心,這樣感覺被當搬家公司用,拍拍。3F 02/13 11:06
推 chtsai: 當下就該拒絕了6F 02/13 11:18
→ HanMo: 是150,原本250想說好沒關係7F 02/13 11:29
推 oijkue: 真夭壽...8F 02/13 11:45
推 tonypong: 扯....
如果是我當下我就拒絕載人了9F 02/13 11:50
推 swidoq: 對方說如果車上有其他人就150,怎好意思...11F 02/13 11:52
推 fishtozi: 幫方便當隨便了,沒什麼是理所當然的12F 02/13 11:53
推 oijkue: O2板有此人精彩事蹟跟照片 不意外13F 02/13 12:00
推 TFplant: 我只想問:正嗎??14F 02/13 12:06
→ HanMo: 是個快四十歲的…她有在板上徵如果其他人要載請再三評估16F 02/13 12:13
→ Kayusumi: 我好像也收過類似的信,指定地址17F 02/13 12:35
噓 s047787811: 去o2搜尋id就知道…其實當老師也不一定是正常人19F 02/13 14:09
→ oijkue: 好像可以解碼手機的XXX是哪三個數字,樓主好人一生平安20F 02/13 14:10
推 TFplant: O2文被轉去八卦板了 很想看真相....21F 02/13 15:19
→ HanMo: 相信我,看過一次之後你不會想看第二次,正到不要不要的。也是我載過所有乘客裡面最正的無誤22F 02/13 15:32
噓 personasa: HanMo所說的非事實,我已備份此文章,不排除提告誹謗 :-)另,雖然HanMo並未完全公布我的手機號碼,但只隱藏3碼
若未來因Hanmo部分公布手機號碼的舉動,造成我權益受損同樣不排除提告的可能:-)24F 02/13 16:01
→ HanMo: 哪句不是事實?你可以提出,我已經說的很保守了 我還有家人為證啊!希望你自己能夠自愛點,為你好29F 02/13 16:14
噓 personasa: 等我有空提告時,你的不實文章是否違法交由司法單位定奪31F 02/13 16:17
噓 personasa: Hanmo共乘事後寄了2封騷擾簡訊給我,我同樣已備份
等我有空追究此事時,你的這篇文章和騷擾簡訊都是呈堂供證33F 02/13 16:22
→ personasa: 我沒有辦法控制Hanmo的行為,你所說的根本不是事實
你說你說得很保守 你要說什麼 我能控制你嗎?
反正Hanmo已造成我名譽受損,等我有空提告時,只能法院見HanMo說他有家人為證 那又如何?
不過是自己人幫自己人說話罷了37F 02/13 16:26
噓 personasa: 另,對於此事,本人有空時將採取法律行動來維護我的權益因為時間有限,接下來應該會交由司法單位來處理此事
我沒有辦法再對此事作出什麼回應了,一切給司法單位處理43F 02/13 16:33
推 fishtozi: 原po辛苦了,看來你也可以去備案,我想對方可能變誣告的可能性比較大,自己親戚也遇過類似的事件,同情你46F 02/13 16:40
推 swidoq: 看來誣告會成立了,原po拍拍,加油50F 02/13 16:49
推 tom282f3: 不只沒賺到錢 還要付出時間成本 幫原PO QQ
順便祝某p早日覓得良緣52F 02/13 17:04
→ oijkue: 40歲不實? 事實上是50歲?56F 02/13 17:12
推 TFplant: 不愧4老帥 吉吉吉吉吉吉吉吉57F 02/13 17:18
推 unosis: 殺價的我一率不載 太多人方便當隨便 會殺價的過去經驗上通常都不太正常 所以都隨意了 有徵到就載 沒徵到也無所謂58F 02/13 17:19
→ v3015: 帶那麼多行李佔用後座人家幫你搬連句感謝都沒有,才250你也60F 02/13 17:23
推 sssai: 支持原PO 最討厭這種把別人方便當隨便的人了 :-)61F 02/13 17:24
→ v3015: 要殺成150,PO個文提醒各位司機也是對的,小心他有分身62F 02/13 17:28
推 tify0217: 對不起我很沒良心的笑了 朝聖推63F 02/13 17:28
→ rennis: 推文幫原PO證實遇到了OO.......拍拍64F 02/13 17:29
推 KageZ: 替原poQQ…這下有得忙了65F 02/13 17:54
推 locer: 朝聖推,原PO好衰。67F 02/13 18:14
推 wfuw: 沒空回文說明 有空跑法院.推了吉人文都能回應了68F 02/13 18:26
推 fishtozi: 你車上有行車記錄器吧,問了律師表弟,等他提告後,你還可以把他凹你的一起討回來,祝順利69F 02/13 19:30
推 rul543: 這種應該沒什麼朋友吧72F 02/13 20:24
推 spmark: 搬家不會那麼貴啦,若是我看到那種對話,就直接不載了
不過由司機動手搬的話,少說也三四千以上
希望personasa告完以後可以把判決書貼上來分享
我只能說,臉皮真的是看人啦,甚麼樣的人都有
以前請人送一個暖爐、純行李喔,台北到台南
我也是支付一個人的共乘費用73F 02/13 20:50
→ acesslai: 150??P要不要問問從永和坐到忠孝SOGO計程車要跳多少錢這種車資妳給得出來,司機不見得想收。
原PO也真是的還幫他下行李,你人也太好,150!我寧願空車79F 02/13 21:26
推 beitou: 原po人真好83F 02/13 23:13
噓 personasa: 噓Hanmo:勿誹謗我!你沒水準!
噓Hanmo:隨便你怎麼抹黑我,反正等我有空時,我就去提告噓Hanmo(陳先生):你不但抹黑我,還攻擊我的外表,沒品!噓Hanmo:勿亂編故事!請大家勿相信Hanmo的胡謅
Hanmo的手機號碼是:0911-8XXXX,大家要注意喲,
此人會說謊,會批評女人的外表
我本來想說不會有人相信他,所以之前的噓文說不再回應84F 02/14 00:26
→ HanMo: 並沒攻擊你外表喔!我說你長得正也算攻擊我也是醉了91F 02/14 00:38
→ personasa: 沒想到現在那麼多人會相信一個沒品人隨便編的故事
我人太好,Hanmo只隱藏了我手機號碼3碼
我可是隱藏了5碼
Hanmo在共乘事後還傳了2封騷擾簡訊給我耶
這種人我懷疑他可能有病92F 02/14 00:3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ijkue (122.116.141.231), 02/14/2017 00:47:29
推 DJSHD2: persona?2F 02/14 00:48
推 GalLe5566: 不用說了 9成是女的 話說這啥版? 台北台中250超便宜欸9F 02/14 00:50
推 bear26: 真倒霉 我媽手機前後六碼跟某人一樣10F 02/14 00:51
推 AHDAN123: 先卡位 雞排要切不要辣 有種戰到明天中午破紀錄11F 02/14 00:51
推 msk127: 光看這種等級的回文就知道是個中年過期女孩兒14F 02/14 00:51
推 Cum5566: 光看回文我還以為是國中生吵架 原來是個阿婆阿lololololo15F 02/14 00:52
推 bear26: 然後她的手機很早就被別人公布了20F 02/14 00:52
推 tmwolf: 哈哈哈哈,這極品又來了22F 02/14 00:53
→ purine5566: 等等 那個台女被實習老師版終身水桶XDDDDDD24F 02/14 00:53
推 bruce1119: 訟棍來囉XD 要來法院認證吉人母豬了嗎31F 02/14 00:54
推 Baby: 誰有病看推文大概就知道了…32F 02/14 00:54
→ purine5566: [徵男] 建議年薪百萬以上的再閱讀此篇 這台女好屌阿35F 02/14 00:54
推 swattw: 這位VIOLATION跟PTTLAW都很精彩36F 02/14 00:54
O2板的史詩級經典
http://disp.cc/b/163-9SOb 好文值得一讀再讀
→ Cum5566: 幹 我一直以為他反串 沒想到是真的阿 奇文共賞41F 02/14 00:56
推 Roxi0203: 突然想看這篇文上新聞 記者快來42F 02/14 00:56
推 jhbgybj123: ====================奇文共賞======================46F 02/14 00:57
→ zxc70227: 他之前也說要吉耶 結果好像也沒後續 顆顆47F 02/14 00:57
推 Diaw01: 到時候應該會上新聞吧 到時候新聞看後續49F 02/14 00:58
推 lowsan: 有事嗎=.=50F 02/14 00:58
某板早就有板友人肉過了,真的精彩
→ YALEMY: 某些女老師真的...57F 02/14 00:59
→ jarr: 喂喂喂 所以到底原文是哪裡不實也不講清楚喔? 妳做人這樣子58F 02/14 00:59
→ jarr: 妳覺得版上其他人會相信誰? 順便提一下作偽證的刑責很重喔62F 02/14 01:00
推 strawww: 40歲這種性格和價值觀,不要說找伴侶了啦,基本人際互動的障礙能不能克服都是個挑戰喔……64F 02/14 01:00
→ jarr: 想要博取其他人的信任好歹出來回應一下是哪裡不實吧?67F 02/14 01:00
可能是原原PO這句不實吧,倫家明明快5....
推 balayo: 好狂啊 XDDDD原 po好人~~69F 02/14 01:00
推 sinben: 太扯了......沒品,不照說好的來還敢兇,原po人太好了73F 02/14 01:02
→ tsy915: 欸 如果像這樣的乘客如果不收錢把他丟在休息站會被告嗎 ㄎ80F 02/14 01:02
→ sinben: 還只收150.................82F 02/14 01:03
推 roxcido: 女神異聞錄? 可能有替身84F 02/14 01:03
推 tify0217: 唉 其實她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也算是另一種幸福...85F 02/14 01:03
※ 編輯: oijkue (122.116.141.231), 02/14/2017 01:03:27
推 roy0710: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86F 02/14 01:03
推 asrica11: 中年嫁不出去的女老師都馬有病 不ey87F 02/14 01:03
推 FrogXD: 老師?認真??88F 02/14 01:03
推 kai0988: 無言的結局,辛苦原po了90F 02/14 01:03
推 pttnew: 想知道是哪裡的老師XDDD91F 02/14 01:03
推 sexbox: 真特么牛逼 服了95F 02/14 01:03
推 lsky: :-)98F 02/14 01:04
推 GOBS: 小心被吉阿 用字隱晦一點1008F 02/14 08:35
推 xzp436: 釣魚小心1009F 02/14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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