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oel1129 (腐腐)標題 [爆卦] 澳洲男被警攔下查火車票,法院判賠3201元時間 Thu Mar 23 21:59: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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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男生被警察攔下查火車票,盤問了4分鐘,結果獲賠$3201
悉尼一名男子在火車站等車時,被兩名警察無故攔下,盤問了4分多鐘,事後這名男子將
警察告上了法庭,法官最終判決警察的行為屬於非法監禁,男子獲賠$3201元。
被攔下的這名男子名叫Sam Le,從名字來看應該是華人或越南人比較常用的姓氏,今年24
歲。去年1月的某一天,他正在悉尼Liverpool火車站的站台上等火車,這時候過來兩名警
察,要求他出示Opal卡(悉尼的交通卡,相當於Myki)和福利卡(pensioner
concession card),以及帶有照片的身份證件。
Mr Le用自己的手機錄下了事件的經過。根據錄像顯示,雙方之間當時的對話大致是這樣
的:
警察:你有Opal卡嗎?
Mr Le:有。
警察:是嗎?我怎麼覺得你就是個耍小聰明的笨蛋(smart arse)。
Mr Le:Sir,可以告知下你的名字嗎?
警察:我的名字%¥#@,請出示一下你的 Opal 卡,你的聽力是不是有問題?
Mr Le:Sir,你們這樣的做法很不專業。
警察:別發牢騷。把你的駕照出示一下。
Mr Le:我現在又沒有在開車,為什麼要出示駕照?
警察:Opal 卡上又沒有你的照片,我怎麼知道這是不是你的?
Mr Le:可是我的所有信息都在卡上了啊。警官,你就是不肯告訴我你姓什麼是吧。
警察:對啊。沒事,你可以把這段錄像傳到網上,說不定還能出名呢。
Mr Le:火車馬上就要開了,我可以走了嗎?
警察:不行,在我們核實完你的身份之前,你不能離開。
Mr Le:我被捕了嗎?
警察:沒有。這卡是你的嗎?不是你偷來的吧?
隨後,在確認了Mr Le的身份之後,兩位警察告訴他,「你可以走了。」
現場影片連結:
整個盤問的過程總共持續了4分15秒。
後來,Mr Le 以非法監禁的罪名將新州警局告上了法庭。
其中一名涉事的警察向法庭表示,他懷疑 Mr Le 的優惠卡是偷來的,因為他看起來「很
年輕、而且很健康」,並且在要求他出示自己的 Opal 卡時,他有些「躲躲閃閃」。
法官認為,警察當時的做法不存在「故意刁難」的行為,而且在沒有「獨立證據」的情況
下警方確實應該「謹慎」。但是警察稱 Mr Le 是「耍小聰明的笨蛋」是「不恰當的」。
法官同時表示,警察認為「Mr Le 的優惠卡是偷來的」這一懷疑沒有「合理的」依據。「
Mr Le 看起來很年輕」這一事實並不能作為「懷疑他的優惠卡是偷來的」理由,而且 Mr
Le 當時也並沒有表現得躲躲閃閃。
Mr Le 向法庭提交的領取殘障人士補助金的證據顯示,他持有的是殘疾人優惠卡。
法官還表示,警察沒有權利要求通勤者交出除Opal卡和優惠卡之外的其他證件,除非通勤
者當時沒有隨身攜帶優惠卡,並且沒有其他「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擁有獲得優惠的資格
。
法官最後判決,Mr Le 當時確實被非法監禁了,考慮到 Mr Le 被扣留的「時間很短」,
並且沒有被「粗暴對待」、「被戴上手銬」或「被關進警局的拘留室」,因此賠償他各項
損失共計$3201。
法官表示,人身限制或強迫「並不一定必須經過證明」,而且,Mr Le已經證實,他當時
被「扣留」了。
Mr Le的律師表示,通勤者不清楚自己擁有的合法權利,因此在自己所持的優惠卡和Opal
卡並沒有什麼可疑的情況下就把自己的駕照交給了警察。
Mr Le表示,他之所以將警察告上法庭,是因為他希望「通過這件事讓警察明白,他們不
可以在市民沒有犯下任何罪行的情況下就隨隨便便攔下他們,要求他們出示自己的身份證
件。」
澳洲網友認為
「這兩位警察跟人說話的態度也太缺乏尊重了。不能因為你是警察,就不尊重別人。這兩
位警察應該因為自己的粗魯態度被開除。」
「這些賠償金應該讓這兩位警察來出,這樣他們以後才知道好好跟別人說話,遵守法律。
」
「我覺得法院應該審查這兩位當值警察平時的行為。如果他們經常出現這種行為,那麼他
必須給出這樣做的合理解釋。警察騷擾是一個現實存在的問題,不過『非法監禁』這個用
詞誇張了點吧。」
「雖然警察說他並沒有被捕,但是也說了,他不可以離開,在這種情況下,他實際上相當
於被剝奪了自由離開的權利,也就是相當於被捕、被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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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fkaLai: 反觀台灣 9.2真的視自由如草芥1F 03/23 21:59
→ alvar: 干台灣何事3F 03/23 22:00
推 yuugen2: 侵害人權啦~ (敲碗)4F 03/23 22:00
→ duo0518: 我想你應該先看清楚內文 這並不是非法盤查6F 03/23 22:02
推 ERT312: ott案如果被澳洲法官判的話 不知道會賠多少?8F 03/23 22:04
推 Jbrave: ㄧ切就是態度9F 03/23 22:07
噓 dogdudu: 內文法官有說警察可以要求通勤者出示Opal卡和優惠卡阿.10F 03/23 22:07
推 hh800315: 澳洲網友在台灣的話會被台灣鍵盤法官嗆 例如樓下13F 03/23 22:09
推 zeumax: 法官是針對警察的言詞給予他損害賠嘗
看一下法官每一個動作都做了說明,盤查Ok.,警察懷疑他逃票理由不ok15F 03/23 22:11
推 uglyfinger: 可以把這篇、客家主委、雨蒼先生及國昌老師整理在一起18F 03/23 22:15
→ zeumax: 警察在懷疑他逃票並不合理,因為他當時有相關證明優惠卡是自有且符合資格,但警察依然要求更多證明,從這個時候開始法官認為警察已經拘束他自由了19F 03/23 22:15
推 senma: 重點是法官也有提到 警察盤查不能開嘲諷
台灣的警察很愛開嘲諷 像前幾天那個就故意說人是送便當的22F 03/23 22:17
推 alog: 那是警察真的雞巴巴
台灣的警察現在臨檢跟盤問口氣跟服務業一樣累28F 03/23 22:22
→ duo0518: 澳洲警察盤查的時候需要說明盤查的理由嗎?30F 03/23 22:26
→ duo0518: 澳洲也是要求看身分證不違法阿 台灣還能拒絕勒35F 03/23 22:29
推 mftd: 台灣太自由,不需要人權,應該修法警察可以隨意臨檢。39F 03/23 22:33
→ tokeep: 才3000塊,不痛不癢,拉點屎拿去賣就有了41F 03/23 22:39
推 lulocke: 警察嘴了一句 才會有那麼多毛42F 03/23 22:41
推 ducamao: 4分鐘10萬,有點賺43F 03/23 22:41
→ lulocke: 只要他拿出優惠卡跟證明就沒那麼多事44F 03/23 22:41
推 guogu: 法官會這樣判是因為警察認為這年輕人逃票
警察後面還要求出示駕照才會被罰款45F 03/23 22:42
推 nitvx: 簡單說就是種族歧視47F 03/23 22:43
→ guogu: 懷疑他逃票既然他都出示交通卡了那樣當然不該繼續留人48F 03/23 22:44
噓 losel: 爆卦偷渡新聞,真的很厲害50F 03/23 22:45
推 uglyfinger: 這個跟時事很有關係阿,這樣losel也要生氣QQ52F 03/23 22:49
推 metcc80211: 對於執法人員的界線就是,不犯法不代表沒錯,完全合法才能保障自己53F 03/23 22:49
推 q5h67z: 李某快去告55F 03/23 22:53
→ mortleo: 有些人解讀能力真的有問題。綜合法官所言 1.懷疑不合理2.出言不遜 3.再要求駕照更不合理->非法盤查-> 非法監禁57F 03/23 23:05
噓 onstar: 澳洲法又不是我們參考的法制。60F 03/23 23:13
→ cloudsub: 本來就能盤查,前提是合理懷疑,很多人都只看一半...63F 03/23 23:19
推 xxyxx: 自願放棄自己權利的人總喜歡批評別人捍衛自己的權利。65F 03/23 23:20
→ cloudsub: 沒有合理懷疑,就等著被告到脫褲66F 03/23 23:20
噓 imsphzzz: 想帶風向?明明就是那警察嘴賤67F 03/23 23:20
推 suntw: 真的人權素養差太多68F 03/23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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