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lcloth (呂布)標題 [新聞] 僅1.84秒可反應 騎士撞人無罪時間 Sun Apr 16 09:21:18 2017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僅1.84秒可反應 騎士撞人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4-16 00:03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一秒之差,騎士避過刑責。戴姓男子騎機車行進時,蘇姓婦人牽著狗突然小跑步穿越馬路
,他煞車不及撞死對方;法官根據監視器和鑑定報告,認定煞停時間約三秒,他只有不到
二秒可反應,猝不及防、沒有過失判無罪。
桃園地院調查,戴男二○一五年九月七日中午騎機車行經中壢區普義路,
蘇婦突然牽著狗
穿越馬路,他撞上對方,致蘇婦頭部重創,二天後過世,家屬控告他過失致死。
法院審理時,戴主張沒有過失,表示當天正常行駛,因路上車多,車速也不快,蘇婦原本
牽狗在路邊散步,卻突然穿越馬路,他緊急煞車閃避仍無法煞停才撞上對方。
法官將事故送鑑定,公路總局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認為,
蘇婦突然小跑步穿越道路,是肇
事原因。
法官勘驗監視器,看到戴時速約卅到四十公里,一秒鐘後,蘇婦突然從路旁轉向跨入路面
,再下一秒就小跑步橫向穿越道路、戴向右閃避後撞到蘇女。
逢甲大學事故研究中心分割檢視錄影畫面,根據煞停時間計算,時速卅公里要二點六三秒
,四十公里要三點零一秒,而被害人闖入車道,戴只有一點八四八秒反應、煞停,法官因
此認定被害人轉向穿越馬路的突發舉動,讓戴猝不及防,無需負擔過失責任,判決無罪。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05863
5.備註:
法官英明,中午該吃三寶飯!
三寶家屬不要亂告人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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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111925: 這真的是台灣的法官嗎?我不信2F 04/16 09:22
推 dsfrf: 物理 略懂3F 04/16 09:22
推 login: 推法官5F 04/16 09:22
推 maniaque: 有監視器畫面,救了機車騎士....15F 04/16 09:23
推 sin17: 不看路的三寶被撞死好17F 04/16 09:24
推 Riya520: 這告訴我們不要超速21F 04/16 09:24
推 mnb1234: 一審無罪,二審就要賠了25F 04/16 09:24
噓 tiara: 可以告三寶家屬賠償上法院的精神損失嗎?30F 04/16 09:25
推 t700: 法官給推34F 04/16 09:25
推 jyekid: 民事可能還得賠吧37F 04/16 09:25
推 b2815914: 三寶家屬不用賠精神損失??39F 04/16 09:26
推 JasonX5566: 有這個判例以後應該會減少三小應注意未注意吧41F 04/16 09:26
推 dean1990: 遲來的正義 從2015到現在43F 04/16 09:26
→ max52001: 這是個案吧 突然衝出來 以往都是判過失47F 04/16 09:26
推 yuan7890: 英明法官 讚嘆法官 放鞭炮慶賀法官52F 04/16 09:27
→ yoyodiy …
推 yoyodiy: 太扯了吧 反映時間只要0.3~0.5秒 1.84秒 都可以從時速5056F 04/16 09:28
推 U212212: 騎四十看到人減速後撞死人嗎?還是撞到時候減到剩四十?57F 04/16 09:28
→ sofari: 正義獲得伸張60F 04/16 09:28
推 angel6502: 這種例子難得有法官判騎士無罪XDDD61F 04/16 09:28
推 sazabik: 這法官是正義的外籍人士?62F 04/16 09:28
推 rei196: 這法官是寶啊!難得有正義法官66F 04/16 09:29
推 inshadow: 二審應注意未注意 改判有罪69F 04/16 09:30
推 bluesky2: 還有有監視器 不然照樣判刑!70F 04/16 09:30
推 ynd: 正直與善良回來了。可是民事訴訟...............72F 04/16 09:30
推 Marcin: 一堆要過馬路, 左右都不看的路人 ,直衝出來的人一堆...73F 04/16 09:30
→ bluesky2: 我同你講 這是這個人好運 有監視器而且還照得到沒壞掉沒有監視器的 照不到 你看看法官會怎麼判74F 04/16 09:31
推 pths313: 沒超速的情況下~誰會預想有人突然橫越馬路 未注意個頭77F 04/16 09:32
推 ifyoutry: 路上的突發狀況0.3~0.5秒就能反應 那就不是一般人了 職81F 04/16 09:33
→ ifyoutry: 棒的打擊者判斷球路差不多也要這個時間83F 04/16 09:33
推 angraer: 這種判決有很少見嗎@@只是新聞很少報吧84F 04/16 09:33
→ deathsong: 本來就該完全以合法性來判 哪有甚麼霸王條款這種事87F 04/16 09:34
→ pths313: 真是最近難得會被報導的正常法官88F 04/16 09:34
→ deathsong: 台灣霸王條款 人>車 小車>大車 不問是非91F 04/16 09:34
推 Ponimp: 民事不用賠嗎@@93F 04/16 09:35
推 Nuey: 善良和正義都_____94F 04/16 09:35
→ deathsong: 難怪三寶有恃無恐 還有保險金可以拿96F 04/16 09:35
推 OUIUO: 英明97F 04/16 09:35
推 wookor: 善良與正值回來了98F 04/16 09:35
→ ringtweety: 0.3秒那時你有意識到的反應吧 跟這種意外又不一樣99F 04/16 09:35
推 LMANA: 難得沒有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鳥法律了724F 04/16 16:12
推 gin10791: 過失沒事 民事還是要賠一下的728F 04/1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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