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標題 [爆卦] 為被害者發聲,真的很難...
時間 Tue Apr 11 08:16:14 2017



最近常有人問尚市長說,你為什麼緊咬著某人不放,是不是有什麼私人恩怨啊?

其實,那不是什麼私人恩怨,只是爭取一個合理的道歉罷了。

事情是發生在去年六月,日本著名的殺人魔酒鬼薔薇聖斗在台灣出書,
還請來了李茂生為他大力宣傳;

關於酒鬼薔薇聖斗事件,請參閱以下維基百科:
https://tinyurl.com/jwtq2nc
酒鬼薔薇聖斗事件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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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薔薇聖斗事件(神戸連続児童殺傷事件)是1997年在日本兵庫縣神戶市須磨區所發生的連續殺人事件。 ...
 

眾所周知,我個人一向關心被害人保護權益,對於這種書在台灣上市,
自然是怒不可遏,於是我透過管道,和事件的被害者家屬--土師家聯繫,
希望他們能夠授權給我,讓我在台灣為他們發聲。

(當然,在台灣這邊我也下了很大功夫去說服,這就不在話下了)

後來,經過幾個月的溝通,承蒙土師家不棄,我終於讓他們點了頭,
願意授權我在台灣為他們發聲。

從此以後,我就展開了非常艱苦的戰鬥...

我戰鬥的目標有兩個,一個是找到同樣願意關懷被害人的賢達之士,
另一個則是要求合理的道歉,而後者又比前者難上許多。

酒鬼一書的出版,基本上是對被害者家屬的二次傷害,
而造成這種傷害,大力鼓吹此書的李茂生責無旁貸。

故此,市長這幾個月來一直在要求李茂生,為了自己所造成的傷害道歉,
不過李茂生一夥置之不理,還冷嘲熱諷,所以戰鬥就一直持續下去...

酒鬼事件的被害者家屬土師守先生曾經說,
"我要的只是一句誠心的道歉,但就連這點也得不到";

在台灣為他奮戰的尚市長也有同樣的感覺,
我要的只是一句為自己造成的傷害做出的誠心道歉,但卻連這點也得不到。

或許有人會笑我,你一個小小出版人竟然想去挑戰台大大教授,是不是太不自量力?
但我必須說,為被害者發聲是我的天職、也是我的使命,
即使這種挑戰看起來像是微不足道,我也還是想繼續努力下去...

寫這篇文章,是有點闡述這幾個月的心路歷程吧,
真的,要求一個道歉,比登天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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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endant: 三小1F 04/11 08:17
j30916: 爆你媽2F 04/11 08:17
GordonRamsay: 蛤3F 04/11 08:17
defendant: 怎麼看不懂4F 04/11 08:17

看不懂的話,請查一下"酒鬼薔薇聖斗",就知道我再說甚麼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18:09
jerryli0527: 真的假的5F 04/11 08:18
yuponkimo: 你不知道法律只會保護加害人嗎?不要白費力氣了6F 04/11 08:18
bboyallcome: 這是什麼爆卦@@?7F 04/11 08:18
never1302: 原來是這樣啊!8F 04/11 08:18
Tsucomi69: 二樓吃了什麼?9F 04/11 08:18
winwoeld: ....李教授的想法 是他的言論自由10F 04/11 08:18

那我要求他為自己造成的傷害道歉,很合理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19:17
PONANZA: 殺手在台出書 受害者缺一個道歉 李茂生不該宣傳 這樣嗎11F 04/11 08:19

我認為李茂生為殺人魔宣傳,基本上就是在造成二次傷害--不,是三次傷害。

tim1112: 沒有犯法12F 04/11 08:19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20:15
winwoeld: 你又不是被害者家屬13F 04/11 08:20

被害者家屬授權給我為他們發聲,我就有這個義務要戰鬥到底。

LiveInNow: 除非你有死亡筆記本 不然你幹嘛浪費時間…14F 04/11 08:20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20:45
bruce1119: 我只看見你在消費被害家屬15F 04/11 08:20

如果我真是消費的話,對方是不會點頭答應我的。

JingP: 加油16F 04/11 08:20
winwoeld: 結論:你管太多17F 04/11 08:20
uglyfinger: 如果你極力反對的事開頭他都敢做了,沒違法它會改變自18F 04/11 08:20
bg00004: 那尚市長這樣不也是言論自由嗎?19F 04/11 08:20
jfw616: 不說清楚還想出頭?20F 04/11 08:20
uglyfinger: 己的立場嗎?21F 04/11 08:20
PoBa: 沒犯法,我也想看22F 04/11 08:20
ridecule: 該睡了23F 04/11 08:20
VIGUTA: 跟宮崎勤事件一樣啊 是御宅族被社會嫌惡的開端 肥宅噓屁24F 04/11 08:21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22:03
j30916: 好啦不敢這麼凶25F 04/11 08:22
afk31541: 發臉書很難膩26F 04/11 08:22
CP543: 加油27F 04/11 08:22
yuponkimo: 有些事情真的是人神共憤啦,換作別的冠個妨礙社會善良風俗之類的理由就可以禁這種書了
但是臺灣超愛變態殺人犯的28F 04/11 08:23
coolron: 你誰?31F 04/11 08:23

被害者家屬的代言人。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23:54
g6m3kimo5566: 帥阿 市長
不過是哪本書阿32F 04/11 08:23
VIGUTA: 不過日方有下架了嗎 沒的話台灣恐怕更難..34F 04/11 08:24
winger: 你跟被害家屬溝通了幾個月才取得同意,顯然當事人原本沒那35F 04/11 08:24

事實上,對方是酒鬼一書在台出版後才同意的,您這樣懂了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25:30
winger: 個意願吧?你這樣不也是二次傷害--不,是三次傷害?36F 04/11 08:25
JerryLian: 你先提出李茂生大力宣傳的事項給大家參考37F 04/11 08:25

他不是寫序又到處演說嗎?

請查"李茂生 絕歌",就可以知道這件事了。

vagr8: 完全沒爆38F 04/11 08:25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26:08
YoungLAN: 出書也要管39F 04/11 08:25
g6m3kimo5566: 日本人社會氛圍很奇妙的 總之最後點頭不是ㄇ40F 04/11 08:25
kuninaka: 被害者家屬可能被社會輿論弄累了不想爭
你直接找立委開記者會譴責不是比較快嗎?幫殺人犯賣書41F 04/11 08:25
g6m3kimo5566: 而且說實在我是家屬 大概也可能想忘卻過去傷痛 加上43F 04/11 08:26
PoBa: 被害人不都日本人 你是台灣區發言人?44F 04/11 08:26
g6m3kimo5566: 來的是不認識的人 自然要好好確認和考慮45F 04/11 08:26
kuninaka: 到現在還不知道兇手本名是啥46F 04/11 08:27

東(asuma)真一郎。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27:26
kuninaka: 所以你應該用他的本名宣傳 不是代號47F 04/11 08:27
YoungLAN: 博客來有貨的樣子 訂一本送社圖書館好惹48F 04/11 08:28
PoBa: 而且我只能說我不想理你,幾年前就想看了49F 04/11 08:28

這本書去年才出,你幾年前就想看了...?

WindSucker: 和諧50F 04/11 08:28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28:43
kuninaka: 幫殺人犯賺版稅 爽耶51F 04/11 08:28

土師家的心路歷程會在今年推出,和酒鬼薔薇聖斗一較高下。

屆時我會再寫一篇文章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30:18
PoBa: 沒吧 我很久以前知道這件事情之後查了一下wiki早就知道他有在寫書要出了52F 04/11 08:30

這篇文章我等下應該會砍文,因為事件的20周年是在今年5/24,
現在寫還言之過早,只是先抒發一下心裡的感受罷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34:10
chachabetter: 用理去慢慢說服大眾吧,李茂生現在也沒前幾年那麼高的聲望了,風向不是沒機會改變,只是像他那種等級的教授要自願認錯真的難若登天54F 04/11 08:35
Ilovedeva: 請問你有問教授本人為何要宣傳此書嗎?畢竟他是這方面的專業……57F 04/11 08:46

他說,酒鬼其實是一個被社會所摒棄,變得透明化的人,
對於這種人重回社會的努力,是值得我們"肯定與贊同"的。

就是因為他這句"肯定與贊同",才讓我更加火大。

我當時就質疑他,"憑什麼我們要肯定與贊同殺人魔回歸社會"?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48:47
chachabetter: 其實我跟李看法類似,但是還是支持你為被害者發聲59F 04/11 08:49
hihi29: 推60F 04/11 08:49
SuperUp: 理念不同就要道歉 可以去北歐要求道歉 包你一輩子忙不完61F 04/11 08:51

不是理念不同要道歉,而是要對被害者家屬道歉,你懂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8:52:35
simongarden: 討不到同情就要刪文,你不如不要跳出來62F 04/11 08:58

不是討不到同情,只是在想,時間會不會太早了點?
(5/24才滿二十周年啊)

kuninaka: 肯定和贊同 => 出書賺錢
莫名其妙63F 04/11 09:00
syearth: ...廢話兇手是更生人
更生人是不用回歸社會喔?65F 04/11 09:02

回歸社會是用賣書賺錢,造成被害家屬二次傷害的方式嗎?

selenachin: 不是被害人家屬不能發聲 甚麼邏輯 笑死67F 04/11 09:03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9:05:21
k0938773318: 回文一片黑  八卦版到底有多少偏激肥宅?68F 04/11 09:04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9:05:54
x17cvbnm: 是因為怕用fb被李18%看到來打你臉才用ptt嗎69F 04/11 09:07

我一直在FB跟他戰啊。
他要打我臉,我還很歡迎呢,要辯就放馬過來,
現在是他不敢辯,不是我怕他喔!

kuninaka: 原PO早就在FB戰過了70F 04/11 09:07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9:09:40
md10116877: 推 這種案件出書本來就是想消費被害者 原PO很偉大也很辛苦71F 04/11 09:18

我這邊應該會把土師先生的想法也出出來吧,授權金也會付給被害人家屬,
(順道八卦一下,酒鬼那邊的授權金至少二十萬台幣以上跑不掉),
我想這是我能替土師家盡的一點心力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9:20:40
kungfutofu: 加油73F 04/11 09:20
rondo21: 不過其實沒人去理他的話,就算再怎麼大力宣傳也不會有什麼名氣吧?你現在一講我倒是知道了74F 04/11 09:23

博客來其實有幫他宣傳就是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9:23:58
volts1549: 不認同76F 04/11 09:25
burberry5566: 加油!!!77F 04/11 09:25
a10311113: 呵呵78F 04/11 09:28
rayonwu: 推79F 04/11 09:29
LTfish: 不認同加害者賣加害經歷賺錢80F 04/11 09:32
thomaschion: 跟國民黨一個樣81F 04/11 09:33
holyhelm: 說實在的 你去反書商和通路商吧 看了李茂生的序
覺得他是想幫想看的人用不同面向去理解這本書82F 04/11 09:37
rondo21: 同意h大
剛剛查了一下,你說消費被害者,但被害者他們自己也出書啊,那這樣?84F 04/11 09:41

錢是給被害者啊,對面出書是給加害者,兩者的差異您能理解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09:43:06
rondo21: 如果撇除利益,以一個理性的角度去看待加害人的成長背景87F 04/11 09:43
a5648183: 一堆日文好書不進去簽這種垃圾書..出版社也很有事,想刷88F 04/11 09:43
rondo21: 跟心路歷程進而改善社會,是不是就能減少這類的事情發生89F 04/11 09:43
a5648183: 存在感想瘋了90F 04/11 09:43
IPMer: 其實我想知道他做這件事的時候在想什麼。但我不會去買不想讓他賺這個錢91F 04/11 09:44
Ilovedeva: 以李茂生教授知名人士宣傳的確不妥,因為在日本的確造成極大的爭議,希望您繼續為受害人發聲。不過好奇的是您與教授之間的辯論內容。93F 04/11 09:51
a5648183: 這種鑽未成年漏洞的殺人犯一個很可怕的點就是在於牠們從無真正的悔意,老是想說牠們只要滿足某些形式與法律上的要求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囂張主張自我權益,不是一再的付出努力去懇求受害家屬的原諒而是強烈要求牠們的權利,牠們認為自己應該享受的就是拼命要..以前有個某某之狼四處強姦女大生被判重刑,也是鑽破頭拼命要爭取假釋,要可以進大學就讀拿學位,完全無視其犯罪所帶來的恐懼與痛苦,自我權益最重要這樣子96F 04/11 10:02
WindSucker: 噓出書104F 04/11 10:05

是噓他那邊還是被害者家屬這邊?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10:06:18
vbbv99601054: 憑甚麼要肯定加害人回歸社會的努力?不然是要封殺他然後逼他再次犯案?唯恐天下不亂嗎105F 04/11 10:29

那你覺得讓他出書宣揚自己如何虐殺小男童,是種合理的行為嗎?
你真的知道他寫了什麼東東,讓被害者家屬如此憤慨嗎????

butten986: 這不能當加害者幫兇,殺了人還賺錢真酷107F 04/11 10:34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10:37:23
vbbv99601054: 好吧,我覺得我要看一下書的內容才能評斷,是能理解家屬對於犯罪情節被迫重現的痛苦,但不認同只因為是加害人就不能出書討論108F 04/11 10:45
shinway: 先達成第一個目標,第二個目標就比較容易了吧?111F 04/11 11:02
flushwing: 辛苦了112F 04/11 11:07
Songla08: 浮113F 04/11 11:27
shrines: 吃飽太閒114F 04/11 11:30

能為被害者家屬盡一份心力的話,被說吃飽太閒我也認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11:31:00
abb123456: 加油115F 04/11 11:53
tin123210: 你住台灣,醒醒116F 04/11 12:23
aric8847: 推117F 04/11 12:36
st2913sbck: 我覺得要看書的內容 被害者的痛苦不能無限上綱的
剝奪加害者的權益118F 04/11 12:41

那本書就在宣揚自己虐殺小男童的心路歷程啊!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12:48:37
st2913sbck: 看完介紹了
認為能有這樣的不沒什麼不好 只是不應該出版而已
畢竟對被害者該有所顧慮120F 04/11 12:52
yuinghoooo: 事件可以brief 一下嗎......123F 04/11 12:53
zuan: 所有研究殺人事件與心理的書都有描寫殺害行為與過程,都是消費被害者?124F 04/11 13:00

沒有殺人魔出來大肆宣揚自己犯罪過程,還賣書賺錢的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13:20:42
※ 編輯: jeanvanjohn (111.250.197.241), 04/11/2017 13: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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