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edama ( )標題 [新聞] 時力要立「離婚俸」制度?呂秋遠:了不起時間 Sun Apr 23 18:47:47 2017
1.媒體來源:udn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20326
時力要立「離婚俸」制度?呂秋遠:了不起負責的立法
2017-04-23 11:47聯合報 記者管婺媛╱即時報導
對於時代力量黨團擬在公務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中規範公務員已離異、未工作的配偶可申請
最高1/2月退俸,銓敘部官員表示尊重立委提案,但也有官員私下透露,目前確實在德國
、美國有這樣的制度,但我國國情與德、美未必相同,若直接將制度引進台灣,並訂定在
公務員退休制度中,恐怕會引發很大爭議,需要更多社會討論。
律師呂秋遠指出,這種立法思維有點怪,假設兩造雙方已離異,其中一人又再婚,甚至不
只一次,配偶要如何申請?難道退休金要分成好幾份來分?他指出,民法規定,兩造雙方
有撫養義務,若已離異就沒有,一旦這樣立法,不僅可能侵害人民財產自由,又欠缺客觀
標準,法院要如何判定?且當離異配偶一方已經有新的家庭,舊的配偶卻有權利跟新的配
偶分配財產,如此是否真的適當?「這簡直是不知如何談起的立法,根本是搬石頭砸自己
的腳,真是個了不起、負責的立法!」
律師郭怡青說,目前銀髮族離婚案例確實常見,很多沒有工作的配偶因年事已高,缺乏保
晚年生活保障,因此很多婦女團體也支持這樣的方向;但她認為,既然是要將退休金納入
,就不該只針對特定職業別做規範,畢竟如果只針對特定職業別,可能會有違憲之虞。
郭也說,根據目前法律,夫妻離異時,就是結清現有財產,而月退俸不是在婚姻存續期間
所取得的共同財產,基本上不可能分配給離異的配偶;因此若立委要將月退俸也納入,這
是期待權的問題,未來要如何與剩餘財產分配制度做結合,都是問題。她也說,根據時力
的條文,若是由主管機關先把公務員月退俸扣下來,則被扣押者不服時,是要走公務員救
濟程序或是其他管道?
她也指出,時力的條文又分成婚姻存續期間有工作與無工作的情況,在台灣很多外配是「
打黑工」的情況下,工作未必會留下報稅清單或其他工作證據,一旦分配義務人主張配偶
在某段期間有工作,卻又提不出證明,這又該如何處理?此外,若兩造雙方離婚時已經在
法院達成和解,而分配義務人並未告知原主管機關,則後續處理執行會相當複雜且混亂,
反而衍生更多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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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evanKai: ......................時力怎麼了5F 04/23 18:49
→ yac55: 時代力量現在是在玩哪招 完全看不懂7F 04/23 18:49
→ saisai34: 時代真的令人失望,要提法案就要整套完善不是半吊子13F 04/23 18:51
推 PeterHenson: 蠻好笑的 那一堆軍官要馬不敢結婚 不然就不敢離婚了15F 04/23 18:52
→ SuperUp: 被左派侵入了 QQ16F 04/23 18:52
噓 pareto: 時代力量開始撞牆了嗎?17F 04/23 18:52
推 morichi: 啊不是國昌老師好膩害法學專家大覺者?18F 04/23 18:52
推 sukishiori: 完了~呂秋遠也要在八卦版黑掉了~藍綠黨工們森7720F 04/23 18:53
推 rainf: 覺青 哈哈哈21F 04/23 18:53
推 MPSSC: 特別規範公務員,對照之前提的公務員年金22K樓地板,很認真認為時力只是想羞辱公務員而已22F 04/23 18:54
→ elmotze: 以討論階段而言任何天馬行空的提案都是合理的.24F 04/23 18:54
推 gr1031: 不知道在幹嘛25F 04/23 18:54
→ elmotze: 畢竟沒提出來之前, 誰知道這提案對還是錯??27F 04/23 18:54
噓 ljay: 了不起 制障30F 04/23 18:55
推 boogieman: 到底了不起負責這個梗是從哪裡來的?35F 04/23 18:57
噓 hosen: 糞黨無誤40F 04/23 19:01
→ akway: 了不起 以後大家只跟公務人員結婚 覺青只能跟雙手結婚42F 04/23 19:03
推 boogieman: 別怪時力啊 左派政黨本來就是做劫富濟貧的主張 只是偶爾會做過頭陷入死胡同 別這麼快就否定整個政黨啊43F 04/23 19:04
推 sivle01: 覺得困難硬要去做 了不起48F 04/23 19:05
推 susanna026: 如果不用等到掛的 直接離婚拿錢 多結婚 拿更多 不是 變相鼓勵離婚嗎?50F 04/23 19:07
推 moonlind: 我嘗試解讀一下時代力量的意思 如果退休後離婚 一次領退休金的 因為財產結清 假設分兩半好了 這樣一次領就更虧52F 04/23 19:07
→ dslite: 屎蛆進攻囉54F 04/23 19:08
→ moonlind: 但是領月退 退休後離婚 可能才領一個月 結清 也就一個月55F 04/23 19:08
推 cms6384: 以目前台灣的情形 這法律應該沒有那麼迫切吧?56F 04/23 19:08
→ moonlind: 份量的月退俸分一半給對方而已 是這樣?58F 04/23 19:09
噓 lazo: 身為公務員本來就要共體時艱,這個提案很好啊59F 04/23 19:11
推 boogieman: 這種贍養費請求或財產分割 不該搞特例 根本複雜化了 由雙方律師民事官司傷腦筋 為何要刻意立法?60F 04/23 19:13
推 cms6384: 國外有一定有這法律存在的理由 只是現階段這不是很重要吧66F 04/23 19:23
推 Abarca: 這種提案 操作過度 是提油救火嗎?68F 04/23 19:27
推 mightymouse: 擺明了要砍死公務員啊,要是一個公務員好死不死離婚兩次以上,那他自己退休金剩??69F 04/23 19:28
推 moonh4: 台灣這種落後國家怎麼能
適用德國的法律嘛72F 04/23 19:38
推 DAVID1989: 專門找公務員麻煩的政黨
可以查一下國昌是不是有女人被公務員搶走過75F 04/23 19:39
推 gotohikaru: 那為何德國米國有這種搬石頭砸自己的腳的了不起立法?77F 04/23 19:44
噓 Taizu: 黃國昌是不是也要給他的女學生1/2月退俸?78F 04/23 19:46
推 skyprayer: 時力正常發揮啦 本來水準就這樣啊
鼓勵無業騙婚啊 詐騙界又有新東西可以玩了79F 04/23 19:52
推 ImBBCALL: 哈哈 原來要學術成就比較強的才能罵83F 04/23 19:57
噓 dolpy3269: 就是不同想法的正常討論而已阿;難道中華民國水準看太多垃圾訊息連什麼是討論都忘了?84F 04/23 20:04
推 nildog: 德國、美國有這法的話,可以看他們成效如何,再討論87F 04/23 20:08
推 ImBBCALL: 別國沒限定公務員,台灣變成限定公務員,真是好棒棒90F 04/23 20:11
推 dean1990: 哈哈哈哈 離婚俸 我笑了XDDDDDDD94F 04/23 20:23
→ Wush978: 反正很多人看到時力先酸再說95F 04/23 20:24
噓 AtSeed: 這個不能推96F 04/23 20:26
→ baxs: 為什麼昨天才有人剛退役的新聞,今天就有這個蠢爆的提案?102F 04/23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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