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阻止不了殺人犯 所以廢死? (這甚麼智障邏輯? 法律何曾消滅犯罪? 怎不鼓吹無政府狀態?)
生命無價 任何人都無權剝奪他人生命? (可是殺人犯有特權例外?)
誤判死刑難免 人死無法復生~ (疫苗注射拯救無數生命 世界每年都傳出疫苗意外造成死亡 所以應該禁止疫苗治療?)
長期囚禁遠比死刑痛苦 更能懲罰殺人犯 (我繳稅是為了造橋鋪路 打造更好的家園 並非拿來滿足廢死團體的虐待狂!)
人都有犯錯可能 讓殺人犯活下去 才有彌補錯誤機會? (光憑想像兇手有教化可能 而被恐龍法官救活 然後出獄繼續殺人的案例 台灣已經發生多起 有哪隻恐龍司法米蟲付出過相對代價? 犯人的矯正再重要也不應該違背公平原則 搶奪旁人一萬塊 堅持不歸還 只願意做工抵債 這算哪門子正義公平? )
以上小學程度的自欺欺人邏輯 為何私法米蟲們樂此不疲?
因為馬特首要藉此沽名釣譽 反正死別人家小孩 可以成就自己清譽
而且還有689萬凱子支持這種無良行為!?
難怪馬統樂此不疲~
殺童兇手是恐龍司法養出來的?
或是被馬統慣出來的?
其實這些喪心病狂的犯罪
通通是無良的爛營挺馬選民帶出來的!!!!